发信人: shaina(shaina)
整理人: donald(2003-10-04 10:38:05), 站内信件
|
岛田庄司于一九九四年提出了以下的新本格创作七大守则,当然,这些全也只可以说是新本格流派的共同起步点或标准格式而已,也不是全部的新本格作家也愿意完全跟随的。
1. 把故事的舞台建筑在好像孤岛那样的封闭空间上,事件发生之后,已经出场的人物不可以离去,也不容许警方或其他外人进入。当然,先进的科学搜查也不能够进行。
2. 把事件发生的场所设置在附有可以被锁上的房间的人工建筑物内、或在这建筑物的四周。
3. 把在事件发生场所居住或作客的人,在小说的初段给全部介绍出来。
4. 安排某些事件的发生,最好是杀人惨剧,而且还是发生在密室之内。
5. 把扮演侦探角色的人,从最开始便安排出现在惨剧发生的场所内。
6. 安排惨剧一件接一件的发生,可是凶手仍然不被查出,在这阶段,也可以包含一些侦探的错误推理。
7. 最后安排侦探把凶手指出来,而对于读者来说,那个凶手必定是意料之外的人物。
----
 
欢 迎 光 临 推 理 小 说
出 所 小 古
新 当 天 论
意 然 地 今
唯 已 暗 无
美 成 藏 奇
唯 往 玄 不
伦 事 机 有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