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zbhlazbhlz-w-001(准备好了)
整理人: yerk(2003-08-30 21:53:5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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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就来关注贫民窟吧!!!
贫民窟问题,从来都是我们的教材拿来批判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天然工具。也曾几何时,国家包养或者规定了所有人的生活,所以我们的大街上几乎看不到乞丐、看不到流民。那个时候的盲流,是犯罪分子这个专政对象的第一替补——专政了,还怎么聚而成窟?而后的许多年,贫民窟虽然时有提起,但却始终只在话语中,未在现实里。
近日,随着暂住证被取消,一批德障记者开始挖掘伴随而来的治安、卫生问题。于是,许向阳借机公开怀念暂住证,并以贫民窟作为突破口,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发难,真切的放大并点燃了这一问题的思考和讨论。搜狐星空杂志的某编辑闻风而动,连夜炮制了名为《收容遣送,魂兮归来?》的“垃圾专题”(该编辑语),收拢了各方火力,把许向阳批成了新世纪的三家村。好事啊!
然而,真正把目光从话语拉到现实里的,还是《南方周末》这杆中国媒体的旗帜。他们关注烂尾楼里的贫民们生活,让抽象的评论思维落到了具体的社会现象上,让每个读者都可以“品味”一下贫民们艰难无助却又坚强乐观的生存状态。也许,所有的纸上谈兵,都不如一次真切的体验来得有效,更加震撼心灵——这也是理性为什么永远战胜不了感性,科学永远无法取代人文的原因所在吧——尽管那种体验还只是文字和图片。
说句实话,中国的城市目前很少有类似于巴西那样的标准贫民窟:即有50户以上人家,聚居在一起,房屋建筑无序,占用他人或公共土地,缺乏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生活区。我们的这些同胞,这些社会最底层的居民们,常常或形单影孤,或三三两两的出没在城市的烂尾楼、立交桥。其实,只要你留心观察,就总能从公车的窗户里看到这些沉默的人们,他们大多衣裳褴褛、动作慵懒,面上的表情正是兰格格同志笔下的典型,麻木、木然,呆滞得让人揪心。
他们来到城市大多不过短短数年,面对的是强大的城市行政力量,无力汇集在一处相互温暖,无力去占用大片的土地,也很少有能力去搭盖哪怕是棚户之类的简陋建筑。他们即使依靠捡来的垃圾,在城市的郊区或者树林里盖上一个棚子,也很快会被关心城市建设的三好市民举报,然后眼看着制服们拆掉唯一可以遮风挡雨的家。能抱怨么?只要不被殴打、不被收容、不被遣送,已经是老天开眼,搞了一把诈糊。
只有烂尾楼和立交桥是拆不掉的,是他们永久的居所。哪怕白天被强行赶走,晚上还可以回来与蝇虫鼠蚁共眠。那些窄小的桥洞、布满钢筋的水泥板,可以寻找出几片躺身之地,委实不易,所以中国可以骄傲的宣布,我们还没有真正的贫民窟。
真正上规模的,应该是发达城市的那些城中村。城市征用了村民的耕地,因此补偿给他们一块不用交地价的土地来盖房子,于是这些房子有了天然的成本优势,可以低廉的价格向贫困者提供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住宅租赁产品。可以承认,这些村落由于建筑密度高、采光差、卫生条件简陋、人员流动性强,的的确确是脏乱差的代表。没错,这就是现代城市的肿瘤,是我们中国的“准贫民窟”。
哦,诚如《深圳商报》的记者所言,无论是烂尾楼和立交桥,还是城中村,居住的,不,应该说“滞留”的正是一大批“一无业务专长、二无年龄优势,仅靠收捡破烂就能活得下去的人群”。不光如此,我还可以补充很多:他们因为卫生条件差,妨碍了城市的美化和清洁,向外传播着疾病;他们倒卖垃圾还不向政府交税;他们无证经营摊点,导致市场经济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如果不消灭他们,不铲除他们生存的贫民窟,“全体深圳人将无颜面对莲花山上小平同志那如炬的目光”。
好吧,请市容纠察们拆除他们的棚户吧,请城管部门在大街上驱赶这些走鬼吧,请收容站的同志们把他们强行救助到原籍去吧。这其中,那位原先反对消灭贫民窟的专家的思想改变过程,很有代表性:他在访问了诸多发展中国家,亲自参观了真正的贫民窟后,思想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坚决支持消灭贫民窟。理由很简单,因为他认为这些贫民如果回到农村,将会生活更加美好。然而,还有一层潜在的意义有更多的人支持:没有了他们,城市的生活将更加美好。
我没有耐心再去与这些猪脑们争辩贫民们对城市的贡献,不想再去说什么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需要他们这种廉价劳动力云云。因为这样的争辩,实际上还是一种功利主义的倾向,还是将权利放置于工具之下。只有一句话:城市并非天然都属于现在的城市人,国家的土地,是全体国民共享,爱住哪就住哪!
即使这些贫民的存在破坏了城市的美观与清洁,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局部运转,破坏了商品房租赁市场,对于拥有户口本、拥有合法产权住宅、老老实实交税做生意的城市居民来说是不公平,那也必须让他们居住下去!永远!因为公正比公平更重要——哪怕不为了整体社会福利的增加,只为了维护价值尺度的正义。
如果上述城市人等,希望有更加美好的生活,不应该选择要求政府依靠暴力消灭贫民窟,而应该献计献策,让贫民窟的居民生活得到改善,尽管这是一条艰辛而漫长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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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犯 入 阉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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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 易 广 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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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呆 板 平 民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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