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ubmerge(四太子·钝!)
整理人: yerk(2003-08-30 21:49:1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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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空的一篇新作里,提出了法治和人治乃北社与广社最大区别的观点。他说,北社的管理比较系统化,属于法治,而广社讲究的大多都是人情,所以乃是人治。我对广社是人治还是法治的认识不深,倒是很想谈谈我对北社目前的一些认识。
我所认识到的北社,第一是没人治,第二,是没法治!
是的,那是没人治!注意!是没有人治理!
如果有人治,那恐怕不会出现这么多问题。
什么才叫治呢?治理,管制。就是这个意思。
法制的一个最大前提是公平!也就是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丧失这个前提,那么一切都等于零!
而要通过法制来实现法治。(注意,前者是一个制度,就是法律制度。后者是一种手段,就是通过法律来治理。和人治是不同的。人治是通过个人,进行超越制度的治理。)首先要有一个能够在现有法律的框架内运行的机构,这个机构具有裁决一切的权限。并且,这个机构不能由谁谁谁的个人主观意志决定其走向。而另外一个条件是,这个机构之外的其他几个和个人,本身不会做出超越该机构的行为。也就是说,社会构成的成员,必须具备法治社会的一切要件。不然,法治根本不能行。
谈到这个,必然联系起当前现实。中国讲法治,讲了很多年,但实际上推行的效果甚微。主要原因是许多乡下的农民大哥们根本毫无现代法律的意识。他们脑子里所认识到的法,是刘邦定的——杀人偿命,盗及什么抵罪。如此简单,如何能涵盖复杂的人类社会行为的全部领域?所以,他们犯了法也不知道。没有杀人放火,没有偷盗抢劫,那里是犯罪了?更有特权阶层,俨然凌驾于社会结构之上,这些人是不怕犯罪,比如衙内阶级开车在闹市横冲直撞造成死伤无数的案件,也不是没听说过,倒是因为这个而当真被抓了枪毙的,却是鲜有听闻。一种人是不知,另一种人是不怕。两种人都是无法言说的对象。你和他讲法治,根本就像对牛弹琴,闹半天下来,恐怕连你自己都觉得自己在说胡话——他们不懂啊!不懂什么才是真正的公平!
公平,对于法律而言是指毫无例外的,毫无特殊的,人人如此的。
而北社的现实恰是如此。一些人遭到了相当不公平的对待。却投诉无门——别人不接受你的投诉啊!你兴冲冲的跑到社管,满怀对法治的希望将自己所遭受的不公平寄托在一个虚妄的机构身上。却全然不知道这个机构没有丝毫的法治意识——只会以顾全大局这个名堂来和你玩猫抓老鼠的游戏。只会在办公桌上踢足球——问题来了就长调短传,总之一切行为的目的就是为自己开脱了责任再说。管他张三李四被强奸还是被践踏呢,一切挂起来,不得罪人就是最好!
你说这叫有人治吗?谁治啊?有法无治啊!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类似火枪事件的情况就一点都不意外了。火枪事件是一个相当典型的网络治理悲剧。反映出了北社管理层的管理黑洞。大致的经过是这样的:火枪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北社某敏感版面被删除(还是被封?)了帖子。斑竹履行责任无可厚非。但是相信做法是粗暴的。态度也恐怕远不能用友好亲切来形容吧。总之火枪朋友生气了。也不知道他投诉过没有,但是料想他也知道投诉无用吧。所以就用了相当尖酸的签名来讽刺该版面的两个斑竹。注册了数量相当巨大的批量马甲,搞到两个斑竹恼火,就请了社区技术部门的同志对火枪朋友的IP地址进行了“有效打击”。事情被消息灵通人士暴光,社区上下哗然。但是这事闹到现在,还是以火枪朋友在社管的道歉而结束。没有看到有任何人为被攻击的IP负责。
不客气的说吧。这不过是一起法盲对法盲的闹剧!更主要的,根本就可以说,北社根本就没有一个独立的法治性质的机构!一些人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这就造成了实现法治过程中难以突破的壁垒!所以,从根本上说,北社既无法治,也无人治。整个社区陷入混乱的割据状态,拥有高权的人井水不犯河水,实行军阀割据。谁也奈何不了谁,谁也不敢奈何谁。被侵害的权益没办法得到公正的补偿。侵害他人权益的反而抬起头来振振有辞的用强盗逻辑为自己辩护,更加不会受到社区管理条例范围内有效的制裁。这批人最典型的心理就是:没错,我就是要欺负你,你拿我怎么样!或者这样说更容易理解吧,他们内心的逻辑就是:我就贱,你咬我啊!
这真是法治的痛苦,人治的悲哀!说到底,就是没法治——没办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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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社个人文集:深蓝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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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教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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