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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资料整理得差唔多啦,睇睇★★★★★★
发信人: simmem(广州咕哩)
整理人: jonthen(2004-02-18 20:31:24), 站内信件
网友:vegecai
标题:至人大的一封信
来源:广州视窗

各位人大代表: 

  新年好,我们是广州市一群养狗者,希望能对广州市现行有关城市养狗政策表达一下看法,因此冒昧给您写信。无论您是养狗还是不养狗,无论您是支持在城市养狗还是反对在城市养狗,我们希望通过这封请愿信向您表达广州市广大养狗者的心声,也希望能够有助于您更准确地在有关城市养狗的问题上进行决策。 

一、我们支持将城市养狗纳入政府的管理体系之中。 

  辩证法告诉我们,凡事物都必然有两面性。例如汽车的正面作用在于为人们提供方便、快捷、舒适的运输,而负面作用则在于排除废弃和产生噪音甚至会造成车祸。养狗亦然,养狗的正面作用在于能够为人们增添生活乐趣、协助人们工作、为人们提供心理慰籍等,负面作用则是容易传染疾病、伤人、制造噪音和污染环境。 

  在判断事物的时候,需要权衡其正面作用与负面作用之间的轻重,但权衡的方法却并非是正面作用减去负面作用,然后看结果是大于零还是小于零那么简单。如果这样权衡的话,我们就很容易得出了一个“因为汽车造成的人名伤亡,故此禁止汽车行驶,而改用步行代替。”的可笑结论。因为,事物的正面和负面作用并非是绝对的值,而是一个变量,这个变量取决于我们对这个事物的管理水平的高低。管理水平高的,那么事物的正面作用增大而负面作用减少甚至趋零;管理水平低的,那么事物的负面作用增大而正面作用减少甚至趋零。 

  因此,我们认为规范化不仅是对广州市的狗主有利,对广州市全体市民也是有利的。正如支持为汽车的行驶订立交通规则一样,我们同样支持将城市养狗纳入政府的管理体系之中。例如,规定为狗只定期注射防疫针能有效避免狗只传染治病;规定不允许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狗种能减少狗只伤人的情况出现;晚上狗只吠叫时,可规定狗主需为狗只带上口罩能阻止狗只发出对其他居民造成滋扰的噪音。从政治学来看,规范化养狗还可以有效平衡个人权利与公共权利之间的冲突,既能保护个人权利,也能保护公共权利,这也正是政府的职能之一。 


二、我们认为,《养犬许可证》的登记费和年审费应大幅度降低,手续也应该尽量简化。 

  《广州市限制养狗管理规定》的制定,是广州市政府对城市养狗规范化的第一步,但为什么规定出台至今四年多,城市养狗的负面作用以及对公共权利的侵犯问题却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呢? 


  我们可以通过一系列数字进行分析:今年年初,据羊城晚报报道,广州市已登记办理合法养犬牌的狗只有467只,只占全市市民饲养狗只的1%不到。也就是说,全市4万多只狗之中,有99%都是在政府的管理体系之外,对于这些狗是否具有攻击性、是否患有传染病、是否会扰民,政府都难以掌握和控制。 

  为什么99%的狗主都不愿意为自己的狗登记办理合法养犬牌呢?这有两个原因:一是登记办理合法养犬牌的费用过高、手续繁琐;二是政府对非法养狗的打击力度不足。其中最关键的原因是前者。因为,政府打击非法养狗的资源投入有限(不可能为打狗而出动全部的警力对全广州市的家庭进行逐家逐户的搜查),而市民对养狗的需求却十分强大。正如一位因为独居而养狗的退休老伯说:“谁想让自己的狗成为黑户,只是领牌费用实在接受不了罢了。”他的说话也代表了绝大多数养狗者的心声。 

  根据《广州市限制养狗管理规定》,广州人要合法地养一条宠物狗,第一年至少要交1.6万元,以后每年还要交纳6000元。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相比,高出好几倍。1.6万元和6000元分别是怎样一个概念呢?广州市法定最低生活保障线为300元一个月,也就是说,1.6万元可以养活4.4个穷人一年,6000元可以养活1.6个穷人一年了。显然,这个费用是绝大多数的广州市民都难以接受的。而且,由于公安、工商、卫生、环卫、畜牧兽医等部门都可以管,市民办证过程也十分繁琐。 

  广州市政府当初为在城市养狗设定如此高的门槛,本意在于限制城市养狗的数量,从而减轻城市养狗的负面作用以及对公共权利的侵犯问题,但现在造成“黑户狗”满城跑的结果却是与之背道而驰。 

  因此,我们认为,《养犬许可证》的登记费和年审费应该大幅度降低,手续也应该尽量简化,其利必大于弊,分析如下: 

  第一、有助于让狗主自愿将狗只纳入政府的管理体系之中,从而将城市养狗的负面作用以及对公共权利的侵犯问题减至最少。这并非我们凭空得出的结论,可从以下的例子说明: 

  西安市原规定,城内四区禁止养狗。后来发现养狗屡禁不绝,且越禁越多,于是,将此规定修改为城区内禁止养大型狗,可以养宠物狗,即小型玩赏犬。但要课以重税,养狗必须办养狗证,规定每个养狗证需缴纳5000元费用。无养狗证的狗将视为野狗,人人可诛之捕杀。实行此规定后的多年间,没有一只狗前来办证的。于是,这样的尴尬出现在管理者面前,西安市所有的狗均为没有户口的“黑户狗”。后来,西安市调整养狗政策,决定大幅下调办养狗证的价钱,从5000元降到了1000元。于是,很快就有15000条狗的主人来办养狗证了。因此,西安的狗患也大大得以缓解。 

  作为经济发达、管理体制创新一向走在全国前列的广州,一直有敢为天下之先的精神,这次为什么却在养狗的管理方法上落后于古都西安呢? 

  第二、有利于经济发展。在领取《养犬许可证》所缴纳的登记费和年审费大幅度降低以及手续简化的条件下,养狗者必会增多,从而带动起一个庞大的宠物产业——宠物买卖、宠物医院、宠物食品、宠物服装、宠物用品……而且这个产业几乎没有污染,也无需很高的技术投入,发展潜力巨大。 

  早在1997年,世界宠物食品的市场价值就多达255亿美元,而且正在不断增加。在美国,宠物食品业每年以6.5%的速度迅速增长,几乎是人类食品业增长率的两倍!在比利时,宠物数量早已超过了人口总数,比利时人每年购买宠物食品的支出高达120亿比利时法郎,约合3亿欧元。这些数据尚未包括宠物医疗、宠物用品市场等方面。相比之下,国内宠物产业的发展迟缓,也正因为如此,不少精明的商家已将目光瞄准了这个潜力无穷的大市场。 

  再用一组数据和算式来说明城市养狗所带来的经济价值:目前广州大约有4万只狗,假设广州的养狗者每月在每只狗身上平均花费100元(这是个保守估计的数字,而且还不包括买狗的金钱)的话,那么养狗者花在养狗上的资金每年就达可到4800万元。按照经济学上的乘数效应,广州市因养狗消费所产生的GDP将是4800万的N(N是边际消费倾向)倍,而这个庞大的数字为广州人增加的就业机会就更是难以计算。也就是说,广州养狗的人越多,所产生的经济价值就越大,对拉动消费、推动广州市的经济发展作出不可忽视的贡献。相反,如果过高的狗牌费和严厉的打狗政策使得无人敢养狗,必会导致宠物市场的萎缩,税收减少,甚至产生更多的失业人员而增加政府负担。 

  第三、有助于社会公平的体现。如果按照不同的条件进行对比的话,我们不难看到这高昂的《养犬许可证》登记费和年审费实际上是带有歧视性的。 

  一是对低收入者的不公:领取《养犬许可证》第一年至少要交1.6万元,以后每年还需交纳6000元,这显然是广州的低收入者所无法承担的。结果就造成了一种现象,只有高收入者人才能合法地养狗,低收入者养狗都是非法的。或许,有人以养狗是富人的玩意,对穷人不会造成影响来进行解释。或许,有人提出养狗是类似小轿车这样的奢侈品,征收奢侈税来进行“劫富济贫”,所得用来补贴低收入者。但是,根据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2000年委托零点公司在北京作的一份调查,48.5%的养狗家庭人均月收入在500元以下。而购买一只狗的费用和购买一辆小轿车的费用完全不能相比,一只狗所造成的污染程度和对公共物品占用程度与汽车也是完全无法相比的。显然,以上两点说法让人无法接受,对低收入者的不公是客观存在的。 

  二是对养狗者的不公:如,以产生负面作用和侵害公共权利的程度而言,养猫和养狗的区别并不大,例如猫也是传染病的载体之一,猫叫春时发出的叫声同样也会造成噪音,猫也会伤人。但相对于养狗,养猫却完全不用受到政府的监管,更无需缴纳巨额的费用。这样不是“厚猫薄狗”么?另外,每只狗对产生负面作用和侵害公共权利的程度都不同,这主要取决于狗主的养狗技巧和社会责任感,而划一的高价和毫无弹性的打狗政策,对那些极少产生负面作用和侵害公共权利的狗只来说是一种极大的不公平。正如有一条公路,如果只因为有少数路人的乱扔垃圾,就要对所有使用这条公路的人收取高昂的过路费,那么您认为这对那些没有乱扔垃圾的人公平么? 

由此可见,将领取《养犬许可证》的费用降低,实际上就是对社会公平性的体现。 

  以上三点是《养犬许可证》所缴纳的登记费和年审费应大幅度降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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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鄙系我宗旨,无耻系我本质,下流系我本事,贱格系我尊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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