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xuran1103(没用的阿吉)
整理人: fan_z(2003-07-22 19:58:28),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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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咱也去过!
(前奏)
时间就象马桶冲水般流逝,高中也远不如我想象中那么漫长。在经历了地狱煎熬般的三天高考后,我从厚厚的教科书中探出头来深深的吸了口气。在我躲在教导主任家门口撒完最后一泡尿的时候,我走出了高中校门。满以为能提早结束自己的寒窗之苦,可是事实总是与幻想背道而驰。看来上天硬是要多给我些磨练,在暑假的时候,也不知道是邮政部门办事效率太高又或是XX学校的信息渠道过于多元化。总之在高考分数刚一下来的第二天,那边录取通知书就已经寄到了我家。就因为这么小小的一张薄纸,或许就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
我是一个甘于平庸的人,而在这个时代是不允许我这类人的存在。我渴望象乡下那些人家里,每天简简单单的生活着,农忙时和大伙一起下田干活,哼一些只有自己才能懂的小曲,闲时一块做到树下侃侃谁家猪又生了几窝小猪仔,哪家姑娘又要嫁人了,而再等到了结婚的年龄,就去邻村找个女孩回家当老婆,然后一起生活,生小孩……我甚至于那时就已想好我将来的女儿或是儿子的名字……
但我这类想法在很多情况下被人称作不思进取,自甘堕落。而对我这种想法反映最为激烈的是我的父亲,所以在他见到通知书的那一瞬间,我已从他的眼神中得知了我未来两年的命运。
我有上面那种“消极”的思想归功于我的一个表姐。在那个时候,表姐是我对美丽这一单词的唯一诠解。以至于直到现在,我都会把审核女孩的标准建立在她的基础之上。表姐只比我大三岁,她是属于那类早熟的女孩,在我对爱情这词还处于懵懂状态的时候,她已经有了一个非常要好的男朋友。在我的记忆里,那个男人好象是一个能被称着“帅”的男人。表姐时常偷偷摸摸送些东西给他,而在我脑海里,表姐只对我一个人那么好,所以我一直对那男人都没有什么好感,甚至于可以说是厌恶。但时隔多年,现在的我明白了,爱情和亲情是不可以相提并论的。
但是最后事实验证了我的厌恶并没有错,那个男人在高考后顺利去了北京,表姐本来也收到了那个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但却终因她还有两个弟弟要读书而在高中毕业后去了广东。后来我所知道的只是那个男人在北京找了一个非常有钱的女朋友,并给我表姐写了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而后表姐伤心欲绝,随后并找了个被我称为叔叔的人当男朋友,之后…………
所以以我的理解是,一个人如果读书太多就会变,会把原本一些很简单的东西复杂化,而这是我所不希望的。但好象一切我所不希望的事情总会幸运地发生在我头上,“多读点书总是好的。”最后借着老爸这句话,使得我不得不背井离乡,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南昌。
(插曲一)
离开了那让能让我安心拉屎放屁的地方,跨入省会级城市——南昌。江西的省会城市也并不如我想象中那般风景秀丽,环境幽雅,省城人也不是我想象中那么文雅好客,相反觉得异常粗俗。至于后来大家把说话犹如骂街般语调的南昌人称为“南昌鬼子”,那些都是后话。
在车站门口我望眼欲穿却也遍寻不着那印有XX学院的接生车,只得坐上那散发着浓浓的熏臭味的公交车我来到了目的地,跨入XX学院的大门,然后几经周折又进入了那个标有203字样的小门时,我知道将在这蒸笼般的寝室度过两年光阴,以后吹牛放屁也都只能在这十几平米的小房间里头了。
七号床位。
其实我直到现在还弄不明白,那个鬼导师不知道是耳背又或是说看我不爽。在我一再反复强调我要睡上床的同时,他分给我的依旧是一个下铺。我是一个宽容心很强和克制力极高的人,所以当我看到自己所分床铺的时候,我的头脑中并没有萌发去砸掉老师家玻璃的想法。我只是瞪了睡在上铺的四眼田鸡一眼,用略微强硬的口气说了句,“你下来,我们换个铺。”事情结局相信大家也一定能想象的到,以本人黝黑的皮肤和强壮的体魄,理所当然的换到个上铺。
我的适应能力连我自己都感到吃惊,在经过了短短几天的磨合期后,我开始正规化的大学生活。就在每天这往返于教室与寝室这两点之间的同时,我却发现一件让我感到奇怪的事情。
为什么有些人去食堂打饭可以不用排队?
为什么学校里的足球场总是有人占着?
为什么那些南昌人可以这么嚣张?
…………
在这个世界上,通常存在着一些不是定律的定律。譬如你如果在公共场所放一个屁,别人会认为你很没教养,没素质。但却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条款规定说不能在公共场所放屁。而在这个学校,也履行着一条不成文的条例,那就是别去惹南昌人,否则的话你就算被修理的鼻青脸肿那也是你咎由自取。
本人从基本上说来是个比较低调的男人,在没有违背我为人处事的重大原则的情况下,我想我不会有任何冲动的表现。但那次我实在是无法容忍那些南昌鬼子的恶行了,人家说忍无可忍就无需再忍,该出手时就出手。事情起因很简单,因为本人的正义感一贯在美女面前表现得异常强烈。我本想在XX校花面前充当一次护花使者,并想成功上演英雄救美那一幕,以便于事后能因此获得美人青眯,甚至于让她主动甘心投怀送抱………
但除了我大喝一声,并直走到那几个彪莽南昌大汉面前的那十秒钟情景与电影录像中情节基本一致外,其余都已偏离我所幻想中的轨道。事后我头破血流地躺在医院病床上的时候,终于明白了一句古训:事不关己,就得高高挂起!出院后,我硬是请客吃饭,向那几位南昌鬼子赔礼道歉,这件事才算有了个了结。
(插曲二)
无聊的大学生活依旧在继续,学校所固有的一些考核制度让我头疼。对于我这类“宁上刑场,不入考场”的学生来讲,考试是件很痛苦的事。但为了让老爸每次给我生活费时脸色略微变的好看一些,为了让他心甘情愿的多给些钱我,为了让自己的课余生活变得更为丰富多彩,我必须在各项考试中取得比较优异的成绩,这迫使我“发奋图强,努力向上”,在考场上动用上了一切现代的,古老的,科技的,手工的……考试技巧。所以当看着自己以优越的成绩所换来的为数不多的生活费时,我会小心翼翼的将放进贴心口袋里,珍惜珍惜再珍惜,每个月除出吃饭,抽烟,玩游戏,卡拉OK,打台球等系列娱乐活动所固定的开支外,其余我都是能免则免,能省则省。
但正当本人经济处于如此紧张之际,却发生了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已忘了事发于哪个风高月黑的夜里,路上没有一盏路灯,本人和几位室友走在从娱乐中心返回学校寝室的路上,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狗叫吓的我说话都不敢大声,只模糊记得那时我正在为在台球桌上轻松赢得次日一天的伙食而欣喜,嘴巴里正哼着凯旋的小曲,忽然从黑暗中跳出几个身材魁梧高大的男人,披星戴月,手上并晃动着泛这星光的匕首。面对这种阵式,一时间以我为首一方所有人都为之顿足。
“妈的,都给老子把钱拿出来。”
那声音仿佛传了几个世纪,但传到我耳中时依旧那么清晰……
路上零零碎碎的走过几个校友,原指望他们的正义感和良知能触使他们走过来看看,并且最好能大喝几声壮壮声势,但好象事实情况永远无法如我所愿,他们只是犹如躲避瘟神般的远远绕道闪开,最多也只是探头探脑般远远的投入几个无奈的眼神……
为什么现实中总有些人,总有些事让我们觉得社会不公平,世间无天理?
为什么那种见义勇为的事只能在报纸和电视里看到?
为什么?为什么?……
“听到没有,快把钱给老子拿出来!”
或许我长时间的沉默与无动于衷惹恼了对方,我抬起头看了看对方恶恨狠的眼神,然后再转过头看到我方所有人的沉默,忽然间我领悟到这不是一个普通的问题,就像美国为什么老是欺压伊拉克却无别国敢言,所以我顿然明白,我所面临的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政治问题。我试图像当年满清政府与八国联军签署卖国条约一般与他周旋,妄想用最少的物质换取暂时的安全,并让自己略显幼稚的脸上时时绽放出傻B般的笑容。但一切只是枉然,当他那硕大的手掌落在我左半边脸颊的时候,我彻底放弃了,我心甘情愿的把口袋里为数不多的几张人民币掏了出来放到了对方手上,并故意将所有口袋都掏了个底朝天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现在虽然事隔多年,但现在一回想起来,我的那左半边脸颊还隐隐生痛。但古人云:有失去必有得。虽然我挨了那一巴掌,但得到了不少东西。比如因为挨那一巴掌使得脸皮的抵抗能力又略微强了一些,以便于以后吹牛胡侃那张脸不会脸红发热。又比如说,以后我会明白要用脸的什么部位去挨巴掌会感觉没那么痛。但那些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一点是我得到了一个教训:很多时候,我们必须识相,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我想也许就是这个道理。
(故事)
有一种深埋在大脑深出不愿提起的一些事情被人们称作隐痛。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有那么一些。而我既不是神仙也不是圣人,所以我也有隐痛。其中让我痛苦最久,最刻骨铭心的是我的“初单恋”,简单说就是我第一次喜欢一个女孩,而却因为某些特别的原因未能在一起。不过事到如今,我觉得当初如果我开口说出来,或许她现在成了我的女朋友或是老婆。人家山鸡哥哥说的好,喜欢一个人如果你说出来就会有百分之五十的希望,而如果像我当初那样,喜欢一个人却没有勇气说出来,那表示我一点希望都没有,只能留给自己一些遗憾和一个痛苦的回忆……
第一次看到冰是在我同学的生日聚会上,在我的想象中喝酒的用“倒”字来形容的人永远只能在古龙小说里出现,而在生活中是很难碰到的。但那天我确实见到了,并且这个“倒”酒的人居然还是个女孩。从那一天起,我就开始注意上了她,也从朋友嘴里得知她的名字叫“冰”。的确,不得不承认她真的人如其名,说话冷冰冰的,好象对任何东西都毫不在意,只知道别人给她敬酒的时候,她一贯不多说话,直接拿起酒杯,往嘴巴里倒就是。在那时,我脑海中所能体现她性格的词只有一个——爽快,绝对的爽快。
第二次遇见冰是在学校门口,她指着另一个女孩大骂:不就一个男人吗?用的着这样寻死觅活一般,好象死了亲人般哭丧着脸。她说话的声音仿佛生怕路人不知道她是在教训一个刚被男孩甩了的女孩。而那时,我脑海里又多了一个词去形容她——个性,真他妈的有个性。
第三次碰到冰是在游戏机房,我正玩着我的麻将,只见她火一般冲了进来,然后就对着我身旁另一个正在玩“拳皇”的男人就是一耳光,那声音清脆的就象学校门口那老伯炒板栗的声音,“我CAO你妈的,打女人?我让你打……”只见她得理不饶人,还咆哮着要冲上前去,但最终被身后一个女孩拉住了。看着那男人脸上鲜红的掌印,再望了望冰那愤怒的神情,我又有了一个绝好的词来形容她——酷,简直是酷毕了。
就在我第三次看到冰的那天晚上,我失眠了。我从来没有为一个女孩子睡不着觉,而那天,我真的失眠了,满脑子都是她的影子,她酷酷的样子,爽直的性格…………我的知觉告诉了我,我喜欢上她了。从理论上来说,我应该是绝对不会喜欢上她的。因为我表面上看起来虽然象是那种坏坏的男孩,但我知道我骨子里依旧是个很保守、很含蓄的男人,以我的性格,是不可能会喜欢上那么另类,那么个性的女孩。但事实上我却又是真的喜欢上她了。如果当时硬是要让我找个喜欢她的理由,我想或许是因为我武侠小说看的太多,对里面那些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子们太过仰慕的缘故吧。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时常借故出现在她的视线内,加上她又是和我同住一起的同学的老乡,并且住的地方离我们很近,理所当然的,我有很多机会见到她,了解她……古人云: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逢春。以本人这般伶俐的口齿,不到一个月,和她也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那时,在很多人眼里,都以为我是在追她,并且每次当有人提及这问题的时候,我总是和她相视一笑。我并不了解当时她对我的感觉,我只知道自己每天都想法设法和她能多呆上一小会,如果让我自作多情的说一句:我能感觉到她也喜欢那样!我是一个害怕被别人拒绝的男人,所以我一直渴望着有天她能向我表白,可惜一直没能等到那么一天……
有人说感情是以日积月累而变的深厚,一个学期从寒冷的冬天走向炎热的夏季,从开始已经快到了尾声,当我自认为时机已经趋于成熟,并且正酝酿着如何向她表白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公元一千九百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晚八时左右,冰和我同时出现在她一老乡的生日聚会上。说实话,我和她那老乡也并不是很熟悉,主要是冰邀请我去的,不然的话我才不会花费数十元去精品店挑上半天,来吃这顿不是“昂贵”的晚餐。更何况我总觉得冰既然邀请我和她一同去,总是有某种目的。譬如,我和她是很亲密的朋友,又或是直接点说,我就是她男朋友。
我带着几个甜蜜的猜疑开始了那天的饭局,几杯酒过后,冰那位老乡忽然站了起来,对着冰说了一句话,或许就因为他这么一句话,使得我余下一年多的大学生活变的毫无姿彩,使得我至今每想到那晚心里总是隐隐作痛…………
“冰,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
在众人轰然中,冰望着她那老乡。
在她确定了她老乡那话不是酒醉乱语和玩笑之后,她又将目光投向了我,仿佛在征求我的意见。紧接着,众人的目光也一齐聚焦于我的脸上,并且个个都好似十分诧异。“兄弟,不会你也喜欢冰吧?”她老乡的语气显得并不怎么友好。
看着众多人火辣辣的眼光,好象怪我大煞风景一般,我慌忙解释道:“怎么会呢,我和冰只是好朋友而已。”
我不知道这么违心话是怎么从我嘴里说出的,我只知道我说了那话后就不停的喝酒,所有来找我喝酒的人我都是来者不拒,后来我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我只知道那天我的确醉了,醉的很彻底。
那天我所知道的就是,自那天起,冰已成了别人的女朋友。
事后,我从她朋友嘴中得知,其实冰压根就不喜欢那男人……她一直等待着我说出我该说的那句话,而我没说,因为我的儒弱,因为我的没勇气,我第一次喜欢女孩却终以失败而告终。
古龙《大人物》里的王三娘有句话:让女人等的男人不是好男人。
而我,不是一个好男人。
………………
(结束语)
我的大学故事在很多人眼里都很平常,平常的就象人在街上走着总有一天会有风沙吹进眼里,但对我来说唯一与众不同的就是,这些故事的主人公是我,这个上天地下,从古到今,独一无二的一个我,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才愿意花费我几个夜晚的娱乐和休眠时间去敲动键盘,记录下上面的这些故事。至于我大学生涯中其余的部分已经在我脑海里不大清晰,我所能记起的也只有上面这些琐碎的记忆了。
…………
现如今每年到了夏季农忙的时候,我依旧要回到乡下去帮那些七姑婆、八姨妈、九婶婶割稻子,而每到那时候,她们所议论最多的就是某某家孩子又有多争气多上进,又是考上了某某名牌大学,我听了也只是远远的朝她们笑一笑,鼻子略微的轻轻一哼,心里暗地里说上一句:大学?咱也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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