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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拍照举报违章广州车有奖
发信人: air11(星云※摩托车版)
整理人: air11(2003-11-27 17:54:03), 站内信件
●每宗奖励20元●市民须提供照片及底片 

  新快报讯 (记者 张斌 通讯员 交宣)明日起,16周岁以上的广州市民可拍摄发生在身边的交通违章行为,并向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交相关证据(照片及底片等)进行举报,经过核实确认后就会获得每宗20元的奖励。这是广州交警部门最近推出的一项新措施。 

  先签《承诺书》方可参与 

  据悉,新措施的出台是为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性,发挥人民交通人民管,形成人人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氛围,为广州市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根据规定,自愿参加拍摄活动的市民必须与公安机关签订《拍摄交通违章承诺书》后方可参与。承诺书要求市民不伪造、合成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照片;如公安部门依据提交照片作出的行政处罚引起复议、诉讼,举报人要承担举证责任。 

  违章发生5天内交照片 

  初次参与拍摄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设银行账号复印件、拍摄照片到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例处理室(广州市下塘西路618号)办理有关手续。拍摄的照片必须为3R规格的光面光学照片(含底片),能够清晰反映出违章事实、车号、违章地点、路面参照物并且同步显示违章发生的时间(年、月、日),可作为处罚违章的依据。拍摄人员必须在违章行为发生后的5日内将拍摄的照片提交给违章行为发生地的交警部门。 

  谁最先举报就奖励谁 

  拍摄人员提交的照片经交警部门审核确认后,在违章行为发生后的下一个月20日给予拍摄人员每宗20元奖励。对于多人拍摄到同一宗违章行为的,只奖励第一时间提交照片的拍摄人员。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除了此次公布的拍摄路段、拍摄违章种类外(详见附表),今后还将不定期公布新增内容。 

  提供假照片将受处罚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称,市民的拍摄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任何提供虚假照片骗取公私财物,或者利用所拍摄的照片敲诈勒索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他还提醒想参与该活动的市民群众,一定要在拍摄交通违章的同时,登记好违章车辆的车牌号、违章行为、违章地点、违章时间等内容,方能有效地举报。 

  拍摄交通违章具体规定 

  拍摄人员: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有广州市户籍 

  拍摄对象: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 

  拍摄路段: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环市东路、环市中路、环市西路、沿江东路、沿江中路、沿江西路、滨江东路、滨江中路、滨江西路、广园中路、广园西路、中山一路至中山八路、中山大道、江南西路、天河路、天河东路、林和中路、林和西路、广州大道南、广州大道中、广州大道北、人民南路、人民中路、人民北路、解放南路、解放中路、解放北路、江南大道中、机场路以及花地大道 

  拍摄违章种类:逆向行驶、违反标志标线规定、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侧坐方式乘坐二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违反载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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