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zyboy(^小勞^)
整理人: jonthen(2004-02-18 20:33:59),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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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原话大概整理了出来,但到时候肯定会有很多删节。
采访时间:2003年7月7日下午4时30分
采访地点:沙面公园
采访媒体:广州电视台《城市话题》节目组
被采访者:小劳以及其爱犬Cookie
播出时间:2003年7月8日晚上8时30分
记者:7月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就《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本次听证的焦点之一是:草案规定,任何人不得携带犬、猫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城区市场、商场、饭店、餐厅、医院、公园、草地、学校、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候车(机、船)室以及其他室内外公共场所。您作为广州的狗主之一,您对此问题有什么看法?
小劳:从公共卫生的角度而言,禁止小动物进入一些卫生条件要求比较高的公共地方是无可厚非的,但我们都知道小动物也是需要一定的活动空间的,总不能一直关闭在家里。问题的关键是在于如何划分哪些是允许小动物进入的,哪些是不允许进入的;或是规定小动物进入公共地方时主人应该为其戴上口罩、控制绳,处理好其粪便等。立法问题不应该一刀切。
Cookie:汪汪(表示严重同意)!
小劳:其实,国内社会上一直对养狗有某种程度上的偏见:一,认为狗是有钱人的玩意儿;二,认为狗是极具攻击性的;三,认为狗是病毒的来源;四,认为狗对环境的污染极大。正是这些偏见,造成政府在政策上对养狗一直存有不公平对待。我不希望这次立法会继续如此,演变成南京打狗似的闹剧。
记者:照情况来看,这条例通过的可能性很大。当执行时肯定会涉及执罚,例如罚款、没收狗只等。那么您如何看到这些执罚?
小劳:我觉得应该分看三方面看:
一是执罚的力度如何?非典发生时,政府也加重了对随地吐痰的处罚。但至今就我所见,随地吐痰的现象还是到处可见。究竟到时候有关小动物不允许进入公共地方的处罚是否能够凑效,我觉得还是有待观察。
二是执罚是否人道?错的只会是人,而不会是宠物。因此,处罚的对象也应该是人,而不应该对小动物采取非人道的手段。正如南京的打狗,我是极之反对的。
三是不能过于依赖法律。现在人们都有种迷信,认为有什么问题都好,一旦立法,就能马上解决的。我本身就是学法律的,因此对此并不感冒,我认为做好公民教育更为重要。
Cookie:呼呼(害怕啊)……
记者:正如您之前说的,国内社会上一直对养狗有某种程度上的偏见。您认为这种偏见是如何形成的?
小劳:传统以来对狗的观念,中国人与西方人有很大的不同,一说起狗,中国人就会想到奴才,而西方人就会想到忠诚。所以在中文之中,有关狗的成语都是贬义的,而在英语中,有关狗的成语都是褒义的。另一方面,目前政府对城市养狗的管理不善,导致狗只在一定程度上对市民造成了一定的滋扰,也是导致这种偏见有所加重的原因。
Cookie:呜呜(露出了委屈的眼神)……
记者:谢谢您,今天的采访就到这儿。
附上小劳的个人主页:http://www.gznf.net
附上Cookie的个人主页:http://www.gznf.net/bbs/showthread.php?threadid=16708
附上“爱犬无罪”运动的主页:http://www.gznf.net/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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