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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网络”不是“江湖”或“开放社会”,而是“公共领域”
发信人: zbhlazbhlz-w-001(准备好了)
整理人: yerk(2003-08-30 21:49:13), 站内信件
“网络”不是“江湖”或“开放社会”,而是“公共领域”

  有人提出了不少对网络的思索,引发了不少相关的对话。我刚好也对此有一些想法,正好拿出来交流交流。

  在众多思潮中,有的认为网络是江湖,有的觉得网络是开放社会。这些观念按照一般意义上对于江湖和开放社会的理解,应该说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并不十分准确。因为在现代社会里,江湖得以建构和运行的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而网络与现实社会的差别也使得江湖观念无法完全得到实现。至于开放社会,更多属于一个系统的公民伦理体系,或者一个完整的社会形态——毕竟其中的“个人决定”、“自由竞争”等基础条件虽然在网络上得到了实现,但网络充其量不过是这个抽象社会的一个工具,一个将封闭的个体串联起来的工具,而不是开放社会本身。

  那么,我认为最准确、最接近网络本质的,应该是哈贝·马斯所说的“公共领域”——当然,这个公共领域并不是北京大学那些蠢人按字面意思理解的“公共权力的活动领域”。在网络上,公共舆论可以通过自由的信息传播途径得以形成,而它本身又是向每一个公民开放的。在这里,人们更多的并非处理私人事务,而是自由的对公共事务发表意见。这些网民们,实际上已经形成一个一个的公共团体,尽管他们之间的派别很多,对立明显。

  公共领域的出现,打破了原先的“公共权力”与“私人领域”的截然二元对立局面。在中国,公共权力和私人领域之间分界从来就并非那么清晰,秦晖先生在谈到“群己权界”的时候就提出了这个疑虑。不过,网络的出现,已经直接超越了这二者,它既不受公共权力的影响,也不过多牵涉私人的家长里短。后者,在我看来是比较明显的,毋须过多证明,但前者,可能颇有些疑义,需要展开一下。

  首先,这里存在一个公共权力发挥影响的成本问题。除非叛逆技术进步的潮流,将网络完全封闭,否则的话,网民之间的信息传播很难被限制住。这也是为什么**功现在已经逐步淡出传统现实社会的视野,却还一直在网络上顽强生存的原因所在——在网络上,任何信息的传播都是防不胜防的。另外,除非公共权力愿意采取“责众”的形式对每一个“违法”分子进行惩戒,不然的话,大部分的违法言论都将逍遥法外——而不仅仅是某位看官所说的牛人——这也就使公共领域中的自由言论权利得到更多的实现,虽然并非完全彻底的。

  其次,还存在着一个“趋势”的问题。网络的发展,在中国还仅仅停留在趋势之上,而不是小龙兄所说的现实力量。在中国,许多社会现象的发展都存在一个这样的规律:发展初期,缺乏社会影响,公共权力对之听之任之,一旦有了“知名度”,公权就要凭借自己的“善恶观念”对之施加影响,或铲除、或管制、或纳入自己的轨道使之变形。不过,网络也并非小龙兄所说的仅仅是想象的力量,因为它的技术特征,使自身可以较大限度的规避管制,而不至于成为公权下的摆设——比如那些网络管制条例,对于论坛上的网民有多少实际作用?想发的言,最终还是能千方百计的发出来。呵呵。

  有位看官还在疑虑,网络上的理性声音太少,传统教育体制下制造的非理性仍然是主流。但是请注意,公共领域也并非只有理性主义公共交流模式一种,它也是精英领域和平民领域并行的。声音的杂陈并不是问题,或者说,那是一个全世界所有公共领域里普遍的问题,不会成为最终妨碍主流观念形成的绊脚石。现实的教训和信息的交流,会让过时的观念逐渐使去市场——就象计划经济理论和威权主义理念一样,走向公共思想的边缘。

  虽然许多人只怀有对现代观念的向往,却不能的按照观念的真谛身体力行,但这是一个迟早的问题。因为观念的接受和理解,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当信息的传播对传统观念的教育形成冲击时,才会有大众的理解。指望在数年间扭转一个时代,岂非急功近利???可是网络上的公共舆论对现实公共事务和政治权力的影响,却已经出现苗头,比如黄碟事件、孙志刚事件等等。我虽然不相信官方意识形态会自动世俗化、多元化,但我却相信抵抗与压制之间的关系。

  所以说,有些人懂个屁,大家不要理睬他,还是相信我的公共领域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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