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5hours(星期一的咒泉乡)
整理人: gzwangwei(2003-08-06 11:14:0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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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小学的时候,我被一本薄薄的画册所吸引,从那时侯起,这种从后往前翻,由格子里的小人儿和对话框组成的小书就一直陪伴我至今。漫画,准确地说是日本漫画,充实了整整一代中国的童年乃至青年生活。在网络兴起之后,日本动漫更是以势不可挡的劲头席卷了中国的几乎所有大、中、小城市。论坛、图片、动画下载、CG……多形态的网络共享使动漫在中国掀起了一个高潮。而在日本,漫画、动画、游戏(ACG)已经成为一个相当成熟的捆绑式发展的产业。有数据显示,如果按个行业为GDP所做贡献算,动画业可以被列为产值最大的日本六大支柱产业之一,而与之密切相关的动画和游戏亦以其市场化的商业管理体系成为消费市场上的龙头老大。
可以说,动漫,作为文化的载体之一,发展至今已经具有了自身独特的风格和自成一派的体制。动漫体制发展的商业化,使得适应不同读者不同口味的各种类型的动漫作品不断出现,人文、社会、环保、战争各种题材都有所涉及。再加上动漫这种载体本身的随意性和开放性,最终创造出了一种业已成熟的由画面展示情节的多层多面的表现形式。这就为偏低龄人群提供了一片梦想及幻想的空间。动漫带给我们的,也许更多的是一种思维的随意与想象力的释放。在苍白单调的中学生活中,只有动漫能让孩子们感到轻松愉快,从动漫中汲取到的知识,也更生动和深刻一些。不拘束、炫耀和动物般地反抗传统文化的压迫,对中国动漫迷来说,也许这就是动漫的精髓所在。高达、校服女孩、剑客,中世纪、战国时代、魔幻境地,无所不在的想象力使得动漫在现实中以另类的姿态突显出来,将现实生活中永远蒙着厚重灰尘的城市和这城市街道上匆忙疲惫的人群用繁简不一的线条、夸张的表情描绘在纸上,一切仿佛就改变了。尽管商业动漫也来了一些内容平乏和趣味低下的作品,但不可否认的是,市场化的运作培养了一大批高水准的动漫人才和作品。动漫的商业化已经成为一种必然,正如历史向我们展示的那样,封闭和自命清高并非文化发展的温床,将动漫交由市场运作,由市场根据人们需求来调节,反而能在激荡中产生精品。
但是动漫在中国作为娱乐的一种方式,始终以底层的状态存在于社会纯消费的一族中。的确,动漫从来就不是追求品位的东西。在动漫生产大国—日本,动漫只是商业流水线上制造出来的产品,从需求调查、制作到宣传、周边,无一不是大机器上运转的零件。在中国,动漫显然意味着身穿白色松垮校服骑自行车的一群,挤在三四十平米的小屋内,手里翻着烂旧的小书。消费动漫的一群是如此地年轻、轻信、容易狂热,他们天天游走于街头巷尾的那些昏暗、凌乱的小店,不懈地从中发掘出印刷模糊画面杂乱的“小人书”或是印着胡里花哨美少女封面的RM、VCD。在体制上看动漫爱好者的确是弱势的一群。动漫迷们阅读的基础并为之痴狂的漫画书、动画碟,只不过是D商运筹之后的一叠钞票而已,孩子们不得不在隐藏于各城市角落的小店去搜索,才能用手里的银子换回几本可狂喜一周的漫画书。即便地方台不时地在播放的一些日本动画,也是中国特色的掐头去尾,就算这样还被传统文艺工作者们批贬得一文不值。D版和零散作战是现今中国动漫体制的特点。D版当然是指引进日本动漫的方式,绝大部分是盗版的。零散是指各动漫阵营分散在各大中小城市,没有形成统一规模的经营。这当然也与D版有关。这样的体制带给动漫迷的只能是动漫市场的隐蔽、无序和混乱。这些不敢在光天化日下露脸的D版动漫作品一旦被炒作、利用,纯获利的只能是不法商人,消费者除了心甘情愿或不情不愿地掏银子以外别无选择。现在举办得热火朝天的漫展就有那么一点这种味道。
由于是D版,我们底气不足,也由于动漫这种表现方式没有被广泛地接受,我们只能故作清高地不与人共。音乐CD、VCD同样也有盗版,但是这种文化或说娱乐方式却可以在极大的程度上普及。几年前拥有打口摇滚CD碟是件值得骄傲的事,此类消费也被认为是理所当然。同样是娱乐的一种,同样是文化的载体之一,只是一个是用声音一个是用图像来表现,为什么动漫就比音乐受排斥得多呢?这里有文化以及载体内容本身的原因,(音乐的展示方式是相对隐性的,而动漫则是显性的,看图像当然比听音乐直观得多)也有消费群体的因素。动漫消费者绝大部分是无收入的中学生甚至小学生,他们的消费方式当然地被限制。事实上,中国动漫爱好者的年龄也许正在逐步增高。一些在小学时就开始看漫画的人已经成年,有的还在这条路上努力,这是一个好现象。当有能力做点什么来改变现状的人越来越多时,中国的动漫市场就会往好的方面发展。寻求理解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只有当市场越来越大,到了现有机制不能支撑的时候,情况才有可能有所改变。随着打击盗版力度不断加大,中国市场的逐渐放开,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可以期待,对动漫的热情会被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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