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hinji923(秋夜凉风)
整理人: freeforall(2003-05-11 14:26:59),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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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着那张还有点烫手,新鲜滚热辣的离婚书,我简直就无法再继续装模作样的摆出个苦瓜脸了。我想向世界上所有为婚姻所困的男人大声疾呼:离婚万岁!
哇哈哈哈哈,我终于和那个女人离婚了!!!我终于又恢复到单身的日子,自由的空气围绕着我,这一刻,就只有这一刻,让我感受到离婚原来是这么美好的一件事,我想它可以加到人生四大乐事之中!
我想大笑,可街上人太多了,我还得顾全我的脸面。我的秃顶之灾已经无法避免,所以我得好好的保养好我这一张脸皮。人可以残可以废,切不可不要脸。不过也没关系,反正十个光头九个富,我既是光头,文联主席又几乎是我的囊中物,我何以不能挺起胸膛风风光光的做人,反而要回到家里对着那个只会皮笑肉不笑,又快要冒出斑斑的女人的老脸呢。我相信,凭我的内涵气质修养,绝对绝对能够再找一个比她更好更美的女人。像那个网上的MM不就是一例?
犹记得那天我对她说的最后一段话,“你给我一点点时间吧,我还在挣扎,矛盾,痛苦……不过,你要相信我,我并不犹豫,我可以为你舍弃很多,你是我生命历程中如此重要的一道风景,这些天以来,我一直想拉开和你的距离,可是象中了你的毒,看不到你在屏幕那边的笑脸,我就觉得生活也毫无意义……等我,我给你一个最最完美的将来,弥补你受过的伤,你不用做任何事,等我就好……”
哈哈,是啊,她是我生命历程中重要的一道风景,可是伟人不是说过么,爬上那个山峰吧,更加美丽的风景在前面等着你呢!
网络是一个仅仅靠语言表达展现自己的地方,作为新一任文联主席的我,肚子里的墨水当然不会少,要把上个MM,让她为我神迷为我痴醉,根本就是轻而易举。哈,敢情那个MM如今还在“痴痴为你等”呢。
我回到家里,舒服地往沙发上一躺,根本不必再有什么顾忌,这是我家,只有我一个人,我想怎样就怎样。想到以后,笑容就爬上我嘴角,真自由啊,以后再也不必无条件地迁就那个女人——我的前妻了。
数数,我结婚多少年了?五年?还是六年?我真是忘了。静如死水的日子和开心快乐的日子一样,只要眨巴一下眼睛就过去了。所有的青春,光阴,时间,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挥霍掉了,再也追不回来了。后悔吗?后悔有什么用呢。未来的日子还是要过,与其沉浸在后悔中,还不如打起精神,为日后打算一下吧。于是我想到了那个网上的女孩子,那个对我一往情深,死心塌地的女孩儿。本来我就是再如何的混帐,也不至于以欺骗别人的感情作为乐趣,可是我实在忍无可忍了,我要远远离开那个女人的监控范围,让她嘲弄的眼神和轻蔑的微笑永远从我的生活中消失。
从此我不必再承受她每月一次的坏脾气;不必再叠那毫无意义的被子;不必抽支烟都得跑到阳台上,即使那是冬天;不必在她的无理取闹和唠叨不停下默默无语;。。。太多太多的不必了。只是麻烦得通知亲友,并且在谈及此事时装出一副无限伤痛的样子。不过这些也无所谓了,像女人念叨累了就会闭嘴一样,流言蜚语也总有炒累了的一天,我尽管再忍耐一下,等待这天的到来好了。之后,就是一片光辉灿烂的未来。我的心情很好,一扫长年的晦气。我很自信,自今天起,我会转运的。
真要谢谢单位的电脑,若不是它,我将永远在这个女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也得谢谢网上那个女孩子,她的爱给我以无穷的勇气。假设我没有美丽的明媚的未来,假设我的良心和感知没有在这些年的婚姻生活中消磨殆尽,也许我真的会去见一见她。但事实告诉我,这个假设不成立。
周末照例要回父母家里吃饭。一踏进家门,凳子还没坐热,老妈就问:“咦?伟晨,花儿呢?”真奇怪,好像夫妻就非得一起行动不可,我不是她的影儿,她也不是我的影儿呀。我拿过一张报纸,横躺在沙发上,装模作样的看着,一边心不在焉地回答:“娘,您没把她交给我吧。”“混帐小子,那是你老婆!”老妈拿着锅铲冲出来,叉腰朝我叫着。这点和我的前妻一模一样。不,这个刺眼的动作就是向我前妻学的。但这在我看来,只要她把手里的铲子举高一点,就足以媲美美国的自由女神像。真是可恶,怎么离婚了,这个女人还阴魂不散的在影响我的生活?拉登这笨蛋在策划911的时候,怎么不把美国的自由女神像也列入轰炸范围?我靠!
稍加思索,我决定还是扮演一个伤痛者的角色,起码可以免去老妈额外的唠叨和不满。于是我在最短的时间酝酿培养了一下情绪,然后压低声音,略带伤感和无奈地说:“爸,妈,我已经和花儿离婚了。”啊,我简直要佩服死自己了,明明是这么开心的事情,我也可以装得这么抑郁!我想我即使不当文联主席,也绝对可以在演员或者DJ的领域里面大展拳脚。家里顿时一片寂静。
点燃的烟在黑暗中闪着红光。我坐在电脑前,已经大半夜了。我刚才在父母家里发表的那一句爆炸性宣言似乎还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爸,妈,我已经和花儿离婚了。”离婚了离婚了离婚了。。。。呵呵,我还记得老爸老妈惊愕的眼神和难以置信的表情。在他们的观念里面,离婚是多么了不得多么痛苦的事啊。可对于我和前妻来说,离婚这两个字,所具有的意义,所富有的感染力,比千千万万句“我爱你”还来得强。
我还记得我对父母气急败坏的追问只回答了一句:“我们性格不合。”其实我心知肚明,性格不合只是个借口。很多时候,说因性格不合而分开,代表的是没有沟通。很久了,真的很久了。
我们生活在一起,本来就是个苦难。我们名为夫妻,实际上只是住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而已。不,比陌生人还不如。陌生人是毫无感觉毫无关系的,我们却互相排斥互相憎厌。她讨厌我,这一点她表现得十分明显,虽然她脸上笑着,可那只让我联想到恶心的职业性笑容罢了,她眼里满满盛载着的是轻蔑与嫌恶。
不过已经无所谓了,我和她已经离婚了不是吗,我不必再生活在她的阴影之下了。网上,还有很多懂得欣赏我并且爱慕我的女孩子。呷了口咖啡,再度遨游在我的网络世界之中。。。
---- 我并不谦虚
我只说实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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