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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机动车驾驶员年审》
发信人: air11(星云※GDVNET)
整理人: air11(2003-04-04 11:03:17), 站内信件
 
审批程序 
       驾驶员年审持以下资料,按驾驶证有效月份办理(可提前一个月办理)。市区驾驶员到广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天河路33号之四)、属四县级市驾驶员到当地交警大队办理年审手续: 
1、按填表须知填写《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证定期审验、有效期满换证表》,经市交警支队宣教中心或所属区公安分局交通科审核签章(表格到所属区公安分局交通科及四县级市交警大队领取);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等)及复印件和驾驶证。 
 
有关事项 
1、持准驾车型A、B、N、P驾驶证的、持准驾车型C驾驶证从事营业性运输和年龄超过60周岁的,每年审验一次,并需体检。持准有驾车型C以下(非营业性运输)的驾驶证两年审验一次,免体检。 
2、应每年一审,超期不满6个月的,须复考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超期6个月不满1年的,须复考交规及相应知识、道路驾驶考试;应每2年一审,超期6个月不满1年的,须复考交规及相关知识;超期1年不满2年的,须复考交规及相关知识、道路驾驶考试。 
3、连续两次不办理审验的,注销驾驶证。 
4、集体办理年审,由单位或安全组列表造册(包括村、街道),经所属区公安分局交通科审核,加具意见签名盖业务章,由安全员办理。属省、市直属单位的,由单位或安全组列表造册,经交警支队宣教中心审核,加具意见签名盖业务章,由安全员到广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办理(天河路33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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