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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称领导为“老板”就是好!就是好!
发信人: zbhlazbhlz-w-001(准备好了)
整理人: yerk(2003-03-23 11:27:44), 站内信件
称领导为“老板”就是好!就是好!

  两会代表的提议颇受关注,其中对“称呼机关领导为老板的现象”提出的批评和质疑,就得到了慎海雄先生的共鸣。慎先生从词语的用法入手,总结出如此称呼的几大隐患:其一,有可能使部门和区域成为“老板”的私有财产;其二,混淆了干群间的同志关系;其三,有可能导致腐败。

  诚然,如此称呼确实不够严肃,与机关的工作氛围不相匹配。但是,称呼也是在非正式场合出现的,没必要上纲上线。而且以我看来,慎先生所总结出来这几大隐患,在实质上都与称呼无关。相反,称呼的产生,在逻辑和事理上,却是隐患成真后的衍生物。

  这些不严肃的称呼,首先是名义上的玩笑之词,谁也不会因为机关领导担待了一声“老板”,就真的把辖区和部门当成领导的私有财产。若是制度的约束可以到位,人民对国家和私人财产乃至公权部门的监督严密有度,那么即使再放肆一点,称呼一声“太上皇”,领导们也不敢、不能肆意盘剥挥霍或者滥用公权力去谋取私利。

  同理,干群关系、同志关系亦不会吊死在称呼这一棵树上。中国文字里那么多同义词,在同一语境下相互替换并不奇怪,而真正决定干群关系、同志关系的是政治体制、行政体制和人事组织关系这些制度体系。制度上将民主监督安排到位,那“老板”又怎么可能以主人或者雇主的身份去随意支配群众和下级呢?所以,要做到“只有分工不同,彼此关系平等”,就应该意识到“制度自是有体现,此事不关称与呼”。嘿嘿。

  至于将称呼现象当成危险的倾向,并认为其可能“腐蚀干部的思想,败坏党的作风”导致腐败孳生,本身就是有些本末颠倒的危险倾向。只有制度这个苹果先出现虫洞,然后才会有腐败的产生。等到腐败现象越演越烈,“老板”这种形象体现“权力寻租”等“市场行为”的称呼,才会在民间流传开来,以至于在部门机关内部成功扎根。这才是事情发生和演变的真实过程,才符合事理与逻辑。

  实际上,我个人认为,这类真实体现民间态度的称呼等行为,最好不要花大力气去“坚决制止和反对”。

  首先,如果制度安排得体、机关队伍的整体觉悟提高,不再有“私有财产”、“主仆关系”、“市场行为”的行为或嫌疑,那么这类称呼自然就不再形象而失去生存的土壤,从而自动消失。任由它们自然发展,我看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群众的呼声,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其次,这类称呼并不违法,法律管不着,行政手段又只能约束机关人员在岗时的行为,他们一旦回到社会场合与私人场合,还是无法抵制民间习惯的力量。所以,约束无效,不如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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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我不骂人,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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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称领导为“老板” 

南方都市报    2003-03-14 10:04:19 

  □慎海雄
  议论风生

  代表团讨论时,有代表对时下盛行的下级称上级领导为“老板”的现象提出质疑和批评。记者闻言颇有共鸣。如今,称领导干部为“老板”的现象在一些党政机关已司空见惯。“赵书记”、“钱市长”们被工作人员改称为“赵老板”、“钱老板”了;不同部门之间的同志在一起聊天,也是以“我们老板”、“你们老板”之类代指各自的一把手。有的工作人员甚至以“老板”直呼领导,被呼者也欣然应答。

  按照词典的解释,“老板”就是私营工商业的财产所有者。称领导干部为“老板”,看似随意,实则荒唐,应坚决制止和反对。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人民的公仆;无论处在什么岗位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变。“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领导同志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也要服务于人民。称领导干部为“老板”,难道是说这个部门、这片区域,是这个被称为“老板”的同志的私有财产了吗?

  “老板”之称,混淆了干群间的同志关系。在我们国家,在我们党内,干部与工作人员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只有分工的不同,彼此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但若时时以“老板”相称之后,上下级关系就变得不是同志关系,而是主仆关系、雇佣关系了。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把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称谓随便“移植”到干部队伍中,是一种危险的倾向。既然以“老板”相称,就必然有“大、小”之别:基层工作人员为“小老板”打工,“小老板”为“大老板”打工……市场经济中的等价交换等原则就有可能堂而皇之地渗透到党内、政府机关内,腐蚀干部的思想,败坏党的作风。

  机关大院里“老板”之声相闻,不是什么好事。机关就是机关,不是企业,希望再也不要称领导同志为“老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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