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cdy1230(伊洋)
整理人: chocho.1(2003-03-12 17:15:41),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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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谈尤利,林妹妹的文化(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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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一个“最”字的桂冠用极巧妙的方法,安放在对手的头顶,对方显
然已处在一个“不科学判断”的“危机”中了;借用几个世界级文学巨著
的“老虎”跟在身后,向你扑来,使你心惊胆战;此时鼓噪些华丽的辞藻,
连旦丁的《神曲》也可以傲视红楼了。
为了《神曲》或《红楼》孰为高就,我不和你去论证。审美总是个人
的事情。谁可以代替了谁的意志?
---基督徒们在弥撒时刻,祈祷着清洗人的灵魂中的“罪恶”以求其终
极时的归宿--或天堂,或地狱。旦丁在《神曲》中对地狱的狂想不能不左
右着基督徒对地狱的好奇。审美也油然的产生于其中。审美终归是个人的
事情。
此篇,我不是要谈论审美的问题。而是要解决一个最基本的创作手法
上的认识问题。
李杜韩先生认为红楼不比尤利有诸多的理由。下面就是其中的一个:
《个案》二:
李杜韩先生认为:红楼之所以不如尤利是因为它在创作手法上是“独
白型”的。
因为“故事中的主人翁的命运,早已被作者安排好了。第五回“开生
面梦演红楼梦 立新场情传幻境情”(依甲戌本回目),已经把人物的命
运调校好了,”
这样的手法“与世界最杰出的文学作品相比,在主题的高度和深度、
作品的艺术精华、人物的精神世界的开拓,都不能说是极尽能事(福克纳
的写人物是绝了,乔依斯对人的内在世界的建立也是绝无仅有的),但它
(红楼梦)是东方作品中最好的一部了。中国绝大多数数量庞大的明清言
情小说,没有什么质量可言,作为民间风俗的研究材料有价值,而从文学
史、文学的应有水平看,中国的古代小说只有极少数的几部称得上是上乘
之作,绝大部分是垃圾。”
在创作手法比较中:“ kunbrother兄您说的不存在复调小说就比独白
型小说高明的说法,我认为只有在文学的纯理论范围内才有可能成立,征
诸具体的作品,我认为恰好复调作品的价值高于独白型的。很简单,是一
个人的意愿能够真实地保留到人类的原始声音呢?还是让这些声音自由地、
无分等级地存在更加真实呢?《红楼梦》显然未有做到这一层。”
那么比“独白”型“好”的手法是怎样的呢?
“拿托尔斯泰与陀斯妥耶夫斯基相比,巴赫金有一著名的论述,说托
氏的小说是“独白型”的小说,意思就是主人翁是作者心灵声音的代表,
整部作品只有作者在说话,作者的意图高于一切;而陀氏的“复调小说”
则是让主人翁自己说自己的话,作者退去了,人物的言行和发展完全是人
物自己决定的,作者没有用“我”的意图统治人物命运。”
对于李杜韩先生的议论,我不能苟同。首先是在文学作品的创作手法
上。
1:创作的手法就是创作的形式。它们在意义上和作用上是平等的。没
有优劣之分。
创作的手法仅仅是作者在表现他的作品的人物形象及故事发展以及如
何去表示他所要告诉读者他想要表明的是什么的问题时,根据不同的需要
所采用的“这样的”或“那样的”方式。它们的功能,作用及属性都是去
“表达”,区别只是各自如何去表达的方式上的差异。
最为古老,最为普遍的以故事的发生,发展,结局的时间顺序的创作
手法可谓老矣,什么故事情节发展的单线索,双线索,什么倒叙式也很龙
钟了。但是人们一直在使用着他们,多数的世界级巨著不也是依靠它们来
坐定江山的吗?
那些由此派生出来的诸如“复调式”。“独白式”以区分的数字来独
居方式或手法中的之一吗?我们强烈的感觉到的令李杜韩先生喜爱有佳的
“意识流”使人为之眼睛一亮,耳目一新之后。它不也是要被冠以一个数
字表示序号为诸多的创作手法之一而入挡了吗?“意识流”的手法不过是
在文学作品的创作中一种“写意”的蒙太奇吗?读者在领略它的衔接时,
不曾能感觉到这是“作者在说话”的独白或意志吗?“意识流”的手法在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已经被我国的作家接受并运用了。
我们并不是抵制新的创作手法,实际上自“五四”起中国人就在学习
和接受尤利大叔们的“新鲜”,并运用在我国的文学创作上。
但是,创作的手法毕竟是创作的手法。它们之间的比对不过是“你是
这样”,我是“那样”。它不同于体操,跳水运动的动作带有“安全系数”
而“加分”。
文学作品的“艺术性”是看作者所运用的创作手法是否将“故事性”
和“思想性”达到了艺术的效果。你运用了再新的创作手法,而你在内容
上和形式上其他方面“不好”。你的文学作品照例不是好作品。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是不能同意李杜韩先生对红楼在创作手法
上的“老套”而去对红楼文学价值的“估量”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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