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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马丁.路德:对上帝的一般认识与正确认识
发信人: gd-ldh(李杜韩)
整理人: ulrikeyan(2004-08-03 19:13:31), 站内信件
马丁.路德:对上帝的一般认识与正确认识 

    以下文字,从路德神学的研究权威德国神学家保罗.阿尔托依兹著的《马丁.路德的神学》(德文本,1961年,英译本,1966年;中译本,译林出版社,1998年)中的第三章写出。 
    路德肯定,人们在不知道《圣经》的启示、上帝的道和信仰不被人了解的情况下,人们对上帝也会有某种程度的认识。他再次肯定了保罗在《罗马书》(罗1:20)中的断言,人们通过对上帝的创造来认识上帝。路德认为,在崇拜偶像的非基督教宗教中,人们对各种各样的神灵崇拜是以人们自身有一个上帝和神性的存有之概念为前提的,如果不是,他们就不可能把那些偶像称为“上帝”,认为他们有种种的神性,并对他们膜拜祈祷。保罗说,人从上帝那里得到一个上帝的概念,上帝把关于他自己的知识启示给了世人,这种知识是不会从人的心中消失的。路德说: 
   “这束圣光和对它的理解存在于所有人的心中,既不会遭到抑制,也不会被消灭。” 
    所以,路德肯定地说,象伊壁鸠鲁那样的无神论,想否认这一点,这只能为他们的灵性带来不幸,无神论会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路德这个论述,我完全赞同。 
    路德认为,导致人不能忘记神的是理性,但是导致人不认识神的也是理性。首先,理性是上帝赐予人认识万有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还能行出一定好的德性,理性能够推断出存在着一位至高的神,“自然理性之光必须承认一切善来自上帝。”“自然的理性之光足以认识到上帝是和蔼的、仁慈的、有同情心的和大度的,这是一束强光。”但理性也只能到此为止,并且这样的理性具有两方面的缺陷: 
   第一, 它能知道上帝的一切,但它不能使我们确信上帝会帮助我们。 
   第二, 虽然理性有上帝的概念,但对上帝缺乏实际经验,它知道上帝存在,却不知道上帝是谁。于是就经常把不是上帝的东西强加给上帝。这种理性常与上帝玩捉迷藏,理性想抓住上帝,但是往往抓到的只是偶像的魔鬼或者是愿意得到满足的梦,而这个梦本质上也是来自魔鬼。人类的理性不会知道上帝是谁,只有圣灵能给予人答案。我个人认为,路德论述的,就是最普遍的人的理性,历史上绝大多数人的理性光景。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矣,万物生矣”,就是曲折地反映了人在理性中看上帝的迷茫。 
    路德认为,非基督教的宗教有上帝观念,在这一点上,它是知道上帝的,其错误就在于这些宗教没有让上帝保持最初具有的“赤裸裸”的状态,并崇拜这样的上帝。非基督教的宗教,按照自己的希望或者理解把上帝“具体化”,这样就使上帝等同于人们需要的某种偶像了。所以,保罗说上帝的认识被歪曲了,上帝的真理变成了谎言(《罗马书》1:25) 

    路德明确区分了两种上帝观:一种是一般的,一种是正确的。路德说,一般的上帝观,知道上帝的存在,上帝创造了世界,他是正直的和公义的,但没有肯定上帝和我们的关系,即没有肯定上帝是怎样看我们,没有肯定我们是罪人,更没有肯定上帝要施行的拯救。而这些恰好是构成真正的和正确的对上帝的认识所必需的。“一般的上帝观”是“外在的”,只有正确的上帝观才是“内在的”: 
   “人们看见天上和人间被如此巧妙地管理着。根据这种外在的统治和创造的本性,他们得出这个结论,有一个上帝……这种仅仅依据地球存在而天又没掉下来这一事实得出关于上帝的知识,是脆弱和浅薄的”“上帝有大量的想法,他向我们表示怜悯,让我们知道他在想什么和他的打算。通过他的启示,我们能看到他的内心。” 
   路德承认,在人们观察世界、其连续的存在以及世界看似智慧的大自然时,理性可以推断有一个上帝用奖善罚恶的正义管理这个世界,外在的认识就是这样获得的。路德意识到这种宇宙论和目的论式的三段论推断法是“弱不禁风”的,这样的推断仍然无法知道上帝对人的打算。上帝给人的内在的认识之证据是超越理性的。 
    路德说,上帝的“倾泻出他的慈悲”,他的心灵向我们敞开,通过儿子的道成肉身和《圣经》来传达这样的知识。路德的意思,我理解为,不明白耶稣的位格和作为,也就是等于最终无法明白人的性质和上帝的内心,上帝的慈悲和大能。路德说,一般的上帝观可以导致一神教崇拜,但是永远不明白“三位一体”的奥秘。三位一体是上帝内在的东西,他认为,不管怎么样,三位一体的真神的知识,包括了第二位的道成肉身,对道成肉身的认识让我们知道上帝的心里怎样看待我们。这无疑等于说,对上帝的一般的或者自然的认识没有超出律法的范围,福音对他们来说是隐而不闻或不可知的,就是说上帝的通过耶稣的拯救恩典他们无法知晓和信仰,所以,路德非常准确地说: 
   “异教徒只能说,上帝能听到好人,不能听见不信上帝的人。他们就只能达到这个水平。”理性只达到律法的程度,而不可以达到福音的高度,哲学也是如此。 

    在简单地勾勒了路德的上帝观中非常重要的一些观点之后,我想再说说得救的问题: 
    外邦人,《圣经》上说,良知就是他们的律法,这就是说,外邦人认识上帝的确不可能达到基督教徒的高度,因为基督教徒知道一位道成肉身的救主,通过他,恩典是完全的,这种恩典让人完全在地感受到上帝的内心和真实。 
   这并不是上帝对非基督教的人不公,而是人首先自动地拒绝了上帝。用理性作为屏障,遮盖起上帝的面容,然后自己想象一个神出来崇拜,或者说想象一种哲学出来信仰。这是人咎由自取。正因为上帝对人的特别仁爱,才有道成肉身的伟业。所以,我们不能把这个道理理解为:上帝不公,那么那些听不到福音的人要入地狱,是上帝的邪恶。不是,上帝让人足够的条件明白上帝对人的要求,但是人自行拒绝,非常坚决地拒绝了,而且到现在还拒绝。上帝在人这里,看为不真实,所以人才落得如斯田地。 
    我个人认为,可以相信教会之外也有拯救,可以肯定在耶稣之前、在福音之外,有人得救,但是我同时认为,这不可能是一个最大的途径,否则十字架的意义将不知为何了。正因为不可能通过律法让人与神的关生活费得以修补,只有耶稣是我们的盼望,我们看见他,才看见上帝。 
    所以,路德说,通过律法了解到的上帝是背对着我们的(见《出埃及记》33:18—20),通过福音和基督“我们才看到上帝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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