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bingtaizi()
整理人: lly(2000-09-24 22:19:20),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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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今生我不会再像那样去爱一个女孩了。
三年前我二十五岁。在那年我辞去了我的铁饭碗工作,变成一个无业游民。当初 大学毕业后,为了来北京,费了一些心思,混入教师队伍,从事着太阳底下最光 辉的职业。但慢慢地我才发现自己有“误人子弟”之嫌,执两寸粉笔站三尺讲台 育百年新人,这差使可不是每个人都能胜任的。终于,在考研未果之后,我辞了 职。
于是,我成了全北京最闲的人。
那一段日子里,至少有一个月的时间,我成天揣着一张公交车月票四处闲逛,弄 得北京市市民都对我特面熟。我每天看看浮云看看流水看看身边的人和事,哼着 那首“多少面孔,茫然随波逐流,他们在追寻什么?”,觉得自己感触颇多,感 情很丰富,时不时的好象快溢出一些来,溅到别人身上。终于有一天中午,在海 淀的一个饭馆里,我见到了那个女孩,不久后,我就苦苦地去追她,一直到上个 世纪末。
现在回想起来,那天中午我的感觉真是太美妙了。
七月的中午,外面是通黄的阳光。我正在喝啤酒,很凉的啤酒。我喜欢喝酒,喜 欢看古龙的小说,喜欢他的那句“且饮杯中酒,莫问身后事”。现在女人是如此 难以捉摸难以把握,只有酒是男人最忠实的伴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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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举杯喝第三杯酒的时候,从门口进来一个人。
一个女人。
当时我正好面对着门口,她进来的一切情况我看得清清楚楚。
当时我微微有些醉意,看见她后我只觉得脑子里“嗡”了一下。
我知道我不是小李探花,可是天下(尤其是在北京)能让我“嗡”一下的女人还 是不多的。
那天阳光有点昏黄,她留一头短发,短袖上衣牛仔裤,大眼睛高个子,典型的校 园装扮。后来我一直想寻找一个词来形容她,寻觅许久才发现,熙熙攘攘地涌入 我头脑中的所有的字们词们都丑陋不堪!
再后来,终于有了一个词,一个形容男孩的词:帅气。她是那种很帅气的女孩, 只有这样形容她才算贴切。
她进门后,屋里有很多人,她很羞涩,脸微微红了一下,然后扬起右手扶了一下 头发。
我当时有一种真想一下子站起来的冲动,那种感觉真美妙极了。
于是我赶紧大口大口地喝酒,把刚才所有感觉一并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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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是谁在那个秋天偷走了我的心?
后来,在一个月多后,我又见了她一面。
再后来,又是一个多月后,我第三次见到她。
那时,我已找到一份工作,干得正欢,老板对我也不错,刚到公司便让我出差去 上海。
那时已经是秋天了,在那个发黄的落叶随风吹走的季节里,我发现我的心已经被 人偷走了!
那天,在上海的一家酒店里,我躺在床上,凝视着天花板,我忽然发现:我偷偷 地爱上了冬天的暖阳,我悄悄地坠入了大海的情网,我不知不觉,无可救药地为 爱感伤!
那时,我最爱听陈百强的那首“涟漪”,“生活静静似是湖水,全为你泛起生气 ,全为你泛起了涟漪,欢笑全为你起;生活淡淡似是流水,全为你变出千般美, 全为你变出百样喜,留下欢欣的印记”,我简直就觉得这首歌是写给我的。
也就是在那天,我下定决心回北京后要去找她,不管她是“耶利亚女郎”还是“ 在那遥远的地方”放羊,我一定要找到她。为了看看她的眼睛,或为了做一只紧 跟在她身旁的小羊。
在那个落叶缤纷的秋天里,在那个富丽堂皇的城市里,我彻夜难眠,一遍又一遍 地想着我的“天使行动计划”。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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