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aaaachi(拈花微笑)
整理人: yerk(2003-03-22 20:11:25),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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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拈花兄的《“恶德为了公益” ,还是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作 者: zbhlazbhlz-w-001(准备好了) 2003-02-09 01:10:2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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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拈花兄的《“恶德为了公益” ,还是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作为小弟我看来,拈花兄的观点我是同意的,因为你指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人们到底在仇视什么?人们应该仇视什么?”。拈花兄的结论是人们在仇视某些人的“取财之道”,这既符合社会现实,也符合社会伦理。
社会现实方面,拈花兄谈的比较详细,我就不作画蛇添足之举了,呵呵。而在社会伦理方面,要寻找理论的根源,对应的是诺齐克的“矫正正义论”——即不管财富的数量积累到多少,只要获取的每一个环节都是符合“正义”的,那么财富本身就无可厚非。但如果任何一个环节出了差错(基本衍生为违背法律),那么这些财富本身就是“非正义”的,必须予以矫正,比如没收财产、进行刑事处罚等等。
所以,通篇讲来,拈花兄正好说到小弟的心里去了。当时在看香港电视台播放关于老刘阿姨、老杨叔叔的这些故事的时候,我就颇不以为然:“这些人本身就违背了法律,有什么值得同情的?把他们的故事窜起来,想暗示什么?”今天正好拈花兄站出来将这个问题组织成文,了了我一大心事。
不过,小弟有一点不大同意:
关于“私人恶德和公众利益”这一组命题,我恰恰同意曼德维尔的看法。拈花兄的看法是,只追求私利,会破坏社会的集体道德伦理,而且,人作为“社会动物”,必须履行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但是,拈花兄首先忽略的是:正是因为人追求私利的最大化,才会形成契约、形成制度,然后,人们在这个制度的约束下,最后达到底限上的统一,然后社会的伦理才会建立起来。这是制度学里关于制度形成的基本解释,同时,在伦理学里,还存在两个理解的角度:
其一,遵守社会制度,就是符合普遍的道德伦理。人们在追求私利最大化的过程中,刚开始由于制度的缺失,会经历无政府状态的集体道德沦丧,即所有人一同违背道德。但是,在这种状态下,个人的私利最大化恰恰无法实现,在弱肉强食的过程中,会有大部分人的私利受到损害。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一个什么其他的普遍道德伦理观--比如东西方的道德伦理就大不相同,在国内,不同地域、不同层次的人,在对于道德伦理的理解上,也是差异巨大。所以,形成并遵守了制度,就从根本上符合了集体的道德伦理,因为制度的形成和完善,才能从根本上压制那些不被社会所接受的“恶行”。
其二,如何理解“伦理”本身?曼德维尔的观点是:社会财富增加了,才能体现集体伦理。他们不是不要道德伦理,而是与拈花兄的道德伦理观不一样。比如休谟GG就认为,“自利”才是“美德”,追求私利的最大化,才能促进美德,拈花兄能够从逻辑上推翻他的认识么?我看不大能。因此,“伦理”各不相同,唯有求同存异,而集体诉诸于制度。
基本上,曼德维尔这一派学术观点,是脱胎并发展于边沁GG的“功利主义”。功利主义里有关于国家、制度形成的最基本的理论认识,也就是我在“其一”里所阐述的那些推理过程,拈花兄可以看看有什么问题,我们再交流一下。
另外,拈花兄使用“社会动物”的伦理要求来反证曼德维尔的错误,也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关于“社会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形成,就是基于“契约”这一经济化、制度化的功利诉求:即双方在契约的约束下实现双赢——这正是在追求私利的最大化。纯粹的道德伦理,在小弟看来,应该是不存在的,它们都是来自于人们的社会交往和经济活动,是与经济、制度密切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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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评论员——拈花微笑(aaaachi)
编号: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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