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ruanyx(元耳)
整理人: yerk(2003-03-22 20:24:56), 站内信件
|
俺想坐公车
俺想坐公车,这可不是俺一时头脑发热而想出来的念头,而是看到一则小故事后才想入非非的。小故事中讲到:三个衣着讲究的中年人坐在一起谈论谁的轿车最好。一位说他的车子是新款宝马,另一位说他的轿车是劳斯来斯,要四百多万人民币,但最后一位说的话却使那两位顿时缄口无言。因为他说他坐的是公家的小轿车。
故事归故事,但能坐上公家的小轿车确实是俺梦寐以求的。公家的轿车肯定是比较高档的,最差的也是桑塔那2000型的。坐在那四个轮子架起的乌龟壳中,坐得平稳又惬意,还能抽空干得别的什么事。而较高档的轿车里面还配有高音质的音箱和VCD等,车中那静静流淌的音乐可以使人忘记旅途的劳顿。但俺只是一个工作在基层乡镇小小的科员,论级别离坐公家的小轿车还差得远,而靠俺自己那点微薄的工资只够俺过拮据的生活。俺只能跨上自己那辆破摩托,风里来雨里去地冲杀在上下班的路上。因家离工作单位有20多公里路,开车的途中当然免不了出现一些惊险的特技镜头,所以每次上下班俺都全神贯注,直开得腰酸背痛、心惊肉跳。没办法,谁叫没有坐公车的福份。
俺想坐公车当然还是因为公车姓“公”。不要小看这个“公”,这个“公”字的好处可大得很。那日趋上升的油价不禁让那些私车族倍感心痛、咬牙切齿,但公车既然是公家的,车子耗油的钱当然得由公家出,用多少给报销多少,所谓实报实销,油价即使飙升到100元每公升也与之无关。公车嘛,当然还得配个由公家付工资的驾驶员,上下班就由驾驶员接送,让邻里看得好生羡慕。而平时还可以用公车接着全家外出游山玩水,可以用公车接着家属上下班,可以用公车接孩子上下学,用公车就如用自己家的车子一样舒服,岂不快哉!假若有时想过把开车的“瘾”,就可以开着公车去撒把野,撞坏了没关系,公家给上保险了。即使撞死了人,也可以找个“替罪羊”,说是自己的专职司机惹得祸,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拿公款一赔了之。
其实,俺想坐公车最在的理由还是因为公车那块威风的牌照。以前的公车经常挂一些军警牌照,近几年国家查得严,才不得不忍痛拆掉了军警牌照。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地相继设计出了一种地方简称加“O”字开头的专用牌照,要不就用本地牌照靠前的数字,或者用一些“吉利数”如“8”和“6”重叠的牌照。这些公车的牌照虽然看上去和民用车辆的差不多,但用处可大着呢。在当地可以不遵守民用车应遵守的规定,冲个红灯,随意停放那是小菜一碟,交警绝对是不敢怎么样的,何况老百姓乎?公车还可不履行民用车应履行的义务,什么养路费、年检费,统统免了。一句话,可以享受其他民用车享受不到的待遇。冲这一点,俺对公家的轿车可谓情有独钟,难怪那些宝马、劳斯来斯的主儿见了公车也只能略逊一筹了。可见坐着公车是何等的威风八面。
俺想坐公车可真的有点想疯了,有时候还在白日做黄粱梦时也梦到它。但近来一则来自澳门的消息却不啻于给俺泼了盘冷水,使俺对公车有点心灰意冷。消息说,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台了《规范澳门特别行政区车辆的一般原则》,不但规定每辆公车都必须标明所属部门单位,公车如有不正当使用,老百姓可以举报,还规定公车每月只有100升耗油量的上限,超额自负,若公车在作私事时损害应承担责任。规定的真可细的,令那些想擦公家油的家伙无从下手。
现在流行南风劲吹,俺想澳门这股南风迟早要吹到祖国大陆的。既然这样,俺还是不再去想还鸟公车了,还是辛苦一点继续开自己的破摩托,免得一不小心给人举报丢了饭碗。
PS:只是针对部分不正之风,言语偏激,请别在意~~
2002-10-1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