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yazy()
整理人: (2000-04-09 09:28:2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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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生日聚会
我的爱已随她远逝。
曾经,她是我的最爱,直到现在。
她那并不算十分美丽的面孔在我眼里就是天使之面;她那稍嫌体胖的身材在我眼 里就是魔鬼的化身。只因为第一眼她就让我心跳。其实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她到底 那里很优秀,她只能算是一个普通女孩,普通到掉到人堆儿里找不到的那种,但 我就是从此为之着迷。为了逗她开心,我给了她四句话的评语:“长发飘飘,白 衣胜雪,明眸皓齿,珠圆玉润。”也许是因为金庸的小说看的多了,也许是小龙 女是我倾目的女性的缘故,更也许我是有一种长发白衣情结吧,反正我是着迷了 。这就是缘分,上天的安排,也许是一个美丽的错误。
一切都从那次同学生日聚会开始。那时是我踏进大学门槛的第43天(不要怀疑我 的记忆力,因为这个日子我永生难忘),一个北京的女老乡*来找我说那天是她的 生日,她要开个Party庆祝一下,叫我参加。我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满口答应 了。这里要说明一下的是,大学的生活其实是很单调的,并不象电影小说里说的 那样多姿多彩,起码对一个大一的新生,而且是远离家乡1499公里外的大一新生 来说更是这样。大概是人生地不熟的缘故吧,那时候每天的生活三点一线:宿舍 --教室--食堂,周而复始,毫无新异,简单到不能再简单,就象一列火车一样, 只能沿着它的铁轨不停的走下去,不会出轨。于是,晚上八点整我去了那个女老 乡的宿舍*,然后就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原因嘛是因为我是班长兼团支书。这里有 点好笑的是这个“兼团支书”。在第一次班委选举的时候,我们实行的是自我推 荐同学讨论然后由班导师指定的方式。我就自荐当班长,居然大家就一至通过了 ,班导师也就顺从民意任命我为班长。可是到了选举团支书的时候却讨论了不下 一个小时始终没有结果。于是班导师就建设性的说:“既然暂时选不出适当的人 选,那就由你兼任了吧!”听了这话,我的第一反应是“晕倒”。原因无它,我 不是团员!说来惭愧,当时我们班上就我不是团员,可是偏偏让我兼任团支书, 呵呵,真是让我吃了一惊。我偷偷的和班导师说:“我想您报告个情况,我还不 是团员。。。。。。”班导师愣了不到三秒钟又说出一番让我晕倒的话:“还不 是团员呀?!没关系,今天写个申请书交给我,明天就是了!”于是我就这么当 上了团支书,然后再当团支书的第二天入了团。呵呵,扯远了。宿舍里人真是不 少,起码有不下二十人,全都挤在一间小于二十平米的宿舍内,刨去桌椅板凳和 床的地方,人均占地不到0.5平米,呵呵。至于当时的热闹场面现在已经记不大清 楚了,只记得先是大家三五成群的一边嗑瓜子儿一边聊天,然后是就是非常恐怖 的关灯,点蜡烛,抹蛋糕活动。注意,不是吃蛋糕而是抹蛋糕。也不知道是谁先 起的头儿,把自己那份蛋糕抹在了别人的脸上,于是大家纷纷参战。不到十分钟 ,所有的人的脸上所有有空的地方和头发上,衣服上都未能幸免。男生兴奋的吼 叫和女生的尖叫实在是吵的不得了。我嘛,当然也没能逃脱满脸蛋糕的命运,更 惨的是不知道谁发明的把蛋糕往鼻子里灌,我的鼻子也被封了,顺带我的眼镜上 也花了,当然,什么都看不见了。为了作战,我干脆把眼镜摘掉。由于我的近视 比较深,摘掉眼镜后在昏暗的烛光下,只能看见一个一个的人,从声音上来判断 是谁。这时候,我发现在屋子最里面的床角坐着一个人,依稀看得出穿的是白色 的衣服,于是,我就持着手中仅有的一点蛋糕冲了去。
*[注:其实我个人很不习惯老乡这个叫法,我的记忆中只有很土的农村人才彼此 这样称呼。但是我所在的学校在南昌,在外地人面前也只好这样称呼了,因为给 别人介绍老乡时挂着“北京的”更觉别扭,总是给人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我不 喜欢]
*[注:我的学校当时很有意思,把我们大一的新生安排住在一栋单元楼里。请注 意,是所有,男生女生都在一起。不过女生住的是一到三层,男生住的事四到六 层。据我所知,其他学校很少有这样的住法儿,都是男女生的宿舍楼分开的。我 想这也是上天的安排,不然就绝对没有机会男生能进女生宿舍,也绝对不会有但 是的那种气氛,更不会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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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心派┃ 青青子衿 悠悠我心
┃逍遥使┃ 但为君故 沉吟至今
┃爱神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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