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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俞平伯--红楼梦辨(九)上卷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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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人: dl(2000-03-08 00:25:41), 站内信件

    高作底详评,已如上所说了。但我们要更综合地批评一下,这方才尽这篇文


字底责任。我以前给颉刚的信曾起诉高氏有五条,都是零碎的,而颌刚却归纳成


为三项。我底五条是:(1)宝玉不得入学中举;(2)黛玉不得劝宝玉读时文;(3)宝
钗嫁后,不应如此不堪。(4)风

姐宝钗写得太毒;且凤姐对于黛玉,无害死她的必要。(5)宝玉出家不得写得如此


神奇。(十,六,十八信)
    颉刚回信上说:“你起诉高鹗的五条,我都不能为他作辩护士。我以为他犯


的毛病归纳起来有三项:(1)他自己是科举中人,所以满怀是科举观念,必使宝玉


读书中举。(2)他也中了通常小说‘由邪归正’的毒,必使宝玉到后来换成一个人
。(3)他又中了批小说者‘诛心

’的成见,必使凤姐宝钗辈实为奸恶人。我疑心在他续作时,或已有批本,他也


不免受批评人的暗示。”(十,六,二十四信)
    他虽没有考定有正本上评注底年代,但颇已疑心高氏曾及见这类的评语。现


在我们知道,有正本评注;即不在高鹗之前,至少必和他是同时;可见高氏受评


注底暗示,这个假定,颇有证实底可能。颉刚所归纳的三条,我以为理由十分充
足,无再申说底必要。我们现在

要进一步去讨论高鹗续书底目的,和他底性格与作者底比较;下了这样的批评,


方才能彻底估定后四十回底价值。我们真要了解一种作品,非先知道他底背景不
可,专就作品本身着眼,总是

肤浅的,片面的,不公平的。
    我们第一要知道,高鹗只是为雪芹补苴完功,使此书“颠末毕具”,他并没


有做《红楼梦》底兴趣;且也没有真正创作《红楼梦》底可能。我给颉刚的信上


说:
    “因为雪芹是亲见亲闻,自然娓娓言之,不嫌其多;兰墅是追迹前人,自然


只能举其大概了结全书。若把兰墅底亲见亲闻都夹杂写了进去,岂不成了一部‘


四不象’的《红楼梦》!……总之,《红楼梦》全书若照雪芹做法,至少亦不止


一百二十回,兰墅补了四十回是最少之数了。所以有些潦草了结的地方,我们尽


可以体谅兰墅的。”(十,六,十八信)
这是说明高氏补书这般草率仓忙的缘故。因他不是曹雪芹,因他胸中没有活现的


贾宝玉,十二钗;所以不容得他不草率仓忙。这决非是高氏底大过失。我们看比


他较早的补本,也只有三十回,其中仓忙草率想正和高作相同(见下卷),可见这


是续书不可免的缺陷了。
    我更要去说明高作底草率仓忙,到什么程度。换句话说,就是后四十回是怎


样结构成功的?以我底眼光看,四十回只写了主要的三件事,第三项还是零零碎碎


的,其实最主要的只有两项。
    (1)黛玉死,宝玉做和尚。
    (2)宝玉中举人。
    (3)诸人底结局,很草率的结局。
第三项汇聚拢来可算一项,若分开来看,却算不了什么。因为向来的观念,无论


写什么总是“有头有尾”才算完结;所以高氏只得勉强将书中人底结局点明一下


。至于账簿式的结局,那就不在他底顾虑中了。
    老实说,四十回只写了(1)(2)两项,而第二项是完全错了的。我们可用这个


来估定高作底价值。我这归纳的结果,是可以实证而非臆想的。试把各回分配于


各项之下:
    (1)第八十二回,病潇湘痴魂惊恶梦。
    第八十三回,上半节写黛玉之病深。
    第八十四回,试文字宝玉始提亲。
    第八十五回,唱的戏是《冥升》和《达摩渡江》。
    第八十七回,黛玉弹琴而弦忽断。
    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颦卿绝粒。
    第九十一回,宝黛谈禅;黛说“水止珠沉”,宝说“有如三宝”。
    第九十六回,瞒消息风姐设奇谋,泄机关颦儿迷本性。
    第九十七回,黛玉焚稿。
    第九十八回,黛玉卒。
    第一百四回,宝玉追念篱玉。
    第一百八回,死缠绵潇湘闻鬼哭。
    第一百十五回,和尚送通灵玉。
    第一百十六回,得通灵幻境悟伯缘。
    第一百十七回,阻超凡佳人双护玉。
    一百十八回,警谜语妻妄谏痴人。
    第一百十九回,宝玉却尘缘。
    (2)所引各回;见《高鹤续书底依据》一篇中,共有六回。(1)项最多占了十


七回。(2)项也占了六回。单是这两项已占全书之半数。以外便是些零碎描写,叙


述,大部分可以包括在(3)项
中。只有抄家一事不在其内;但高氏却不喜欢写这件事;所以在抄家之时,必请


出两位王爷来优礼贾政;既抄之后又要“复世职”“沐天思”。可见高氏当时写


这段文字,真是不得已而为之,并非出于本心。他底本心,只在于使宝玉成佛做


祖,功名显赫。如没有第二项,宝玉中举事,那九十八回黛玉卒时,便是宝玉做


和尚的时候了。他果然也因为如此了结,文情过促,且无以安插宝钗。而最大的


原因,仍在宝玉没有中举。他以为一个人没有中举而去做了和尚,实在太可惋惜


了。我们只看宝玉一中举后便走,高氏底心真是路人皆见了。
    高氏除写十二钗还有些薄命气息,以外便都是些“福寿全归”的。最是全福


是宝玉了。他写宝玉底结局,括举为三项:
    (1)宝玉中第七名举人。
    (2)宝玉有遗腹于,将来兰桂齐芳。
    (3)宝玉超凡入圣,封文妙真人。
他竟是富贵神仙都全备了。神仙长生不者,寿考是不用说的了。高鹗写贾氏亦复


如此,虽抄了家,依然富贵荣华,子孙众多,全然不脱那些小说团圆迷的窠臼,


大谬于作者底本意。但我们更要去推求他致谬底原由,不能不从作者和高氏底性


格底比较下手。我给颉刚一信上说:
    “我们还可以比较高鹗和雪芹底身世,可以晓得他俩见解底根本区别。雪芹


是名士,是潦倒不堪的,是痛恶科名禄利的人,所以写宝玉也如此。兰墅是热中


名利的人,是举人(将来还中进士,做御史),所以非让宝玉也和他一样的中个举


人,心里总不很痛快。我们很晓得高鹗底‘红学’很高明,有些地方怕比我们还


高明些。但在这里,他却为偏见拘住了,好象带了副有颜色的眼镜,看出来天地


都跟着变了颜色了。所以在那里看见了二点线索——其实是他底误认——便以为


雪芹原意如此,毫无傀色的写了下去,于是开宗明义就是‘两番入家塾’。雪芹


把宝玉拉出学堂,送进大观园.,兰墅却生生把宝玉重新送进学堂去了……”(十


,六;九。)  
在另一信上又说:  
  “总之,弟不敢菲薄兰墅,却认定他和雪芹底性格差得太远了,不适宜于续《


红楼梦》。若然他俩性格相近一点,以兰墅之谨细,或者成绩远过今作也未可知


。”(十,六,十八。)
我是再三申说,高氏底失败,不在于“才力不及”,也不在于“不细心谨慎”,


实在因两人性格嗜好底差异,而又要去强合为一,致一百二十回,成了两橛,正


应古语所谓“离之双美合之两伤”。我曾有一意见,向颉刚说过:
    “《红楼梦》如再版,便该把四十回和前八十回分开。后四十回可以做个附


录,题明为高鹗所作。既不埋没兰墅底一番苦心和他为人底个性,也不必强替雪


芹穿这一双不合式的靴子。”(十,六,九。)
高作底庸劣我们知道了,他底所以如此,我们却可以原谅他。总之,说高鹗不该


续《红楼梦》是对的,说高鹗特别续得不好,却不见得的确;因为无论谁都不适


于续《红楼梦》,不但性高的—个人而已。但高鹗既冒充了雪芹,抖了近一百年


,现在偶然倒霉一下,也不算委屈他了!
    高鹗冒名顶替,是中国文人底故态,也是一种恶习,我决不想强为他辩护。


但在影响上,高氏底既 号却不为无功,这虽非他本意所在,而我们却不得不归功


于他。
    《红楼梦》既没有完全,现存的八十回实在是一小部分,并且还是比较不重要


的部分,所以高非补书不可。前八十回全是纷华靡丽的文字,若没有煞尾,恐怕


不免引起一般无识读者底误会。他们必定说:“书上并没说宝走黛死,何以见得


不团圆呢?”当他们豪兴勃发的时候必定要来续狗尾,也必定要假传圣旨依附前人


。《红楼梦》给他们这一续,那糟糕就百倍于现在了。他们决定要使宝玉拜相封


王,黛玉夫荣妻贵,而且这种格局深投合社会底心理,必受欢迎无疑。他们决不


辨谁是谁,只一气呵成的读了下去。雪芹这个冤校却无处去诉,而乌烟瘴气亦不


知如何了局。总之,污蔑而已,侮辱而已!幸而高氏假传圣旨。将宝黛分离,一


个走了,一个死了,《红楼梦》到现在方才能保持一些悲剧的空气,不致于和那


才子佳人的奇书,同流合污。这真是兰墅底大功绩,不可磨灭的功绩。即我们现


在约略能揣测雪芹底原意,恐怕也不能说和高作后四十回全无关系。如没有四十


回续书,而全凭我们底揣测,事倍功半定是难免的;且高氏不续,而被妄人续了


下去,又把前后混为一谈,我们能有研究《红楼梦》底兴趣与否,也未始不是疑


问。这样说来,高氏在《红楼梦》总不失为功多罪少的人。
    妙得很啊!就事论事,宝走黛死都是高氏造的谣言,雪芹只有暗示,并未正


式说到的,而百年来的读者,都上了高氏这一个大当,虽有十二分的难受,至多


也只好做什么《红楼圆梦》,《鬼红楼梦》……这类怪书,至多也只能把黛玉从


坟里拖出来,或者投胎换骨,再转轮回。他们决不敢做一部原本《红楼梦》冒了


曹雪芹底名姓,这真是痛快极了!他们可惜不知道,原本只有八十回,而八十回


中黛玉是好好的活人,原不必劳诸公底起死回生的神力。高鹗这个把戏,可谓坑


人不浅。我真想不到“假传圣旨”有这样大的威权。 
    从这里,高氏借大帽子来吓唬人的原因,也可猜想了。我从前颇怀疑:高氏


补书这一事既为当时闻人所知,他自己又不深讳,为什么非假托雪芹不可,非要


说从鼓担上买来的不可?现在却恍然有悟了。高鹗谨守作者底原意,写了四十回没


有下场的,大拂人所好的文字,若公然题他底大名,必被社会上一场兜头痛骂,


书亦不能传之久远;倒不如索性说是原本,使他们没处去开口的好。饶你是这样


,后来还有二班糊涂虫,从百二十回续下去。这可见社会心里,容留不住悲剧的


空气,到什么程度。若只有八十回本流传,其危险尤不堪设想。所以高氏底续书


,本身上的好   歹且不去讲他,在效用上看,实在是《红楼梦》底护法天王,万


万少他不得的。我们现在应该感谢高氏替我们开路,更应该代作者感谢他扫清妖


孽的一种大功绩。我从前颇以高鹗续书假托雪芹为缺憾,现在却反释然了。


    我想不到后四十回底批评做得这样冗长,现在就把他结束,以致语作为总评



    “高鹗以审慎的心思,正当的态度来续《红楼梦),他宁失之于拘泥,不敢失


之于杜撰。其所以失败:一则因《红楼梦》本非可以续补的书,二则因高鹗与曹


雪芹个性相差太远,便不自觉的相违远了。处处去追寻作者,而始终起他不上,


以致迷途;这是他失败时底光景。至于混四十回于八十回中,就事论事,是一种


过失;就效用影响而论,是一种功德;混合而论是功多而罪。
    “失败了,光荣地失败了!”
    是我对于高作底赞扬和指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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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偶摇桂树,人间换作凉风。

※ 修改:.peng_xy 于 Mar  6 01:43:33 修改本文.[FROM: 202.96.191.124]
※ 来源:.网易虚拟社区北京站 http://bj.netease.com.[FROM: 202.96.1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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