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piceqi(豹子小蜡)
整理人: spiceqi(2003-01-15 11:43:3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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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情满潇湘”开版,广社终于也有了湖南版,一众湖南网友和对湖南有情感的网友也有了一方新的灌水天地。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灌水也应有灌手的职业道德,因此,在湘版灌水的朋友们,请把握好尺度,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大家一起营造一个好的讨论氛围。
[关于灌水]
<必删水文>
以下类型的水文将在不作通知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删除:
1、广告(赚钱)贴;
2、无内容空贴;
3、带侮辱、淫秽、教唆、诽谤、粗口及反动言论的贴;
4、同一文章转载超过三个版面以上的贴;
5、为赚取经验值的暗灌。
<原创>
1、紧扣本版宗旨“全力打造,本色湖南”,突出湖南的地方特色,风俗人情;
2、类似“有没有人啊?”、“我来了!”、“吃饭去”……之类言之无物的文章将视为暗灌;
3、避免长期在版上进行习惯性版聊(有急事建议用传纸条或者进湘版聊天室都可以),如有此种现象也将视为暗灌。
<转载>
大家在转载好文章的时候,请记住:
1、转载前请先翻阅精华区转载目录(影子的精彩),不要造成重复发表;
2、转载内容应尽量与本版主题相符;
3、一次性不要转贴超过五篇以上;
4、为了表示对作者的尊重,请在标题注明转载及作者名称;
5、湘版对因转载造成的侵权行为不予负责,请在转载前与原文作者达成共识。
[关于贴图]
1、不得张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三号令“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中有关规定的图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五号令也有同样规定)这个是国家法律,一定要遵守,否则……
(附其规定: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所贴的图片必须与本版的讨论主题相关,且对贴图进行文字说明;
3、不得恶意贴图,(即类似灌水般进行连续贴图或在同一张帖中贴出大量的图)每个ID不得连续贴图超过5帖;
4、每张图片的大小最好不要超过640×480像素,容量不超过50KB(jpg或gif格式,不可使用bmp格式);
5、回复贴时请尽量删除原作贴图,回帖时候最好不要再贴图(回复有图的贴子时可以把图片引用语句删掉,也就是“ <img src="......"> ”部分,以便使网友获得更快的下载速度);
6、不得将贴图功能用于广告联接;
7、建议大家尽量不要在签名档附太大的图片,不要贴国外服务器上的图片以及在贴图之后检查一下自己的文章;
8、以上其解释权归湘版版委会。
[奖励与处罚]
1、好的文章将被收入精华区,奖励五点经验值。而发帖积极且质量又高的朋友将在精华区开辟个人目录。
2、本版的的删贴规则是基本上当天的贴(上述四种性质的贴除外)会保留至少二十四小时,因此,一部分贴(与本版主题相去甚远的贴)可能会在二十四小时后不予保留,请大家把自己喜爱或是重要的文章及时打包留底;
3、为经验值暗灌和恶意灌水者的水文一律删除,并扣除经验值;
4、无视警告长期犯规者将被请入休息室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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