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ozu(游游)
整理人: yerk(2003-03-24 22:37:49),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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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由于自己的学年论文就是研究网络文学的,所以在看到近日人物如烟这么大张旗鼓地“网罗”写手,决定还是跳出来说点什么吧。
曾经我在一篇论文里谈到过这样的一种观点:中国文学止于五四。也就是说,现在的中国的文学仅仅是中国现代人在纸张上面写下的符合现代人说话的文字,而真正文学的概念已经死亡。很简单,现在的文学(纯粹的网络文学除外,但是纯粹的网络文学到今天仍是被排除在现当代文学范畴之外)已经是作为出版商业运作下的一种商品。而对文学的本质进行了抛弃。具体来说,今天我们的作家,是艺术生产者,他们是被统纳在艺术大生产之下。说穿了,无非是出版商的赚钱的工具。也就是,今天作家的定义就是:你是否能写出畅销卖钱的书。于是文学娱乐、宣泄——其真正本质的功能已丧失殆尽。而古代却不同,古人认为文人的最好出路不是成为什么著名诗词作家或者散文家,而是成为史学家。历史,才是他们心目中最神圣的东西。文学,不过是酒足饭饱、闲暇之余的一种嬉戏和娱乐。那是完全的一种自我表达和宣泄。而并非是象今天大家指望着靠文学吃饭。再明白一点,那就是,文学在那时是生活中的一件事,而不是一种生存手段。
感谢网络,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为真正体验着文学本质的人提供了一个舞台。绝大部分的网络写手“发帖子”(在互联网上的文学论坛中发表自己的文章)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宣泄和自娱,文学的“审美意义”和“功利意义”在这里成为了第二位的,至于深刻的思想,宏大的主题更不是网络文学所想追求的东西。
而今天,居然有人提出了要颠覆网络这样自由散漫随心所欲的品质。竟然在网易“社区”网罗起作家来。我不禁想问,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成立网络作家协会?建立网络作家工会?向网易要钱?
如果以上均不是发起人的初衷。那我就以为,这样的网罗是没有意义的。首先,在网络上畅所欲言是每个人的权利。而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文章的质量倒成为了第二位的。因为网络更提倡的精神是:重在参与。在这样一种非功利的情境下,会让我们读到的是真实,而扔掉现实写作中所蔓延的浮躁和虚华。其次,作家的定义怎么衡量?靠什么样的标准?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众口是难调的。现实中倒还可以凭借此人的作品是否畅销来作为一个衡量标准,网络上靠几个人推荐就可以证明其是作家?再次,写的多和写的好是两个概念。尽管我说过宣泄是个人权利,可,一旦上升为写手、作家,则文章质量就需要好好斟酌。最后一点,其实很多真正热爱文学的人,真正有文学素养的人都是低调的,因为对于他们来讲出名和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是次要的,如果能偶遇一两个真正懂文章的知音也就足矣。就象我个版上,有很多我欣赏的写手,他们几乎都是在社区很没有名气的。而我自己也是一个喜欢写东西的人,现实、网络中也有很多认为我应该是个作家的人,但我既不靠文学吃饭,也不靠文学出名。而我也不喜欢告诉别人我在创作什么文学,我只会说我喜欢写点文字,写点感受,写点心情。因此,对于我来讲,最大的欣慰便是有人愿意一口气读完我所有的文章。然后再悠悠地告诉我:“看你写的东西很轻松,不过心情很容易掉进悲伤中,呵,你的感染力。”对于一个写文字的人来讲,还有什么能同别人分享了生活而又得到回应更快乐的。
另外,我做广州社区今日精华的板斧快一年了。几乎经常阅览各个版的精彩文章。可能这些版里是暗藏着很多作家之流吧。不过我感到遗憾的是,至今没有看到太多风格很亮丽的文章。很多的网络文学似乎陷入了一种泥潭不能自拔,那便是:抓住网恋这一个话题百般纠缠。看过这类作品之后就会很强烈地感受到内容的单调虚薄。以网恋展开的故事,再如何的美丽动人,仍然是偏颇的。叙述这种儿女情长、软绵绵的爱情,要不是手法简单,似没有滋味的白开水,要么就是语言发腻,故作神秘和深刻。连一些很清新的文字都很少见到。
在社区我欣赏的人有栀子、盈盈、安、秾格昵戈弄、少寒弟弟、小雪MM、然弟弟、竹子哥哥、鱼哥哥、花语姐姐、蓝烛姐姐、百合姐姐、青心、Yuki弟弟、小猫以及我自己。喜欢他们是因为我会被他们的文字感动。或许他们的文笔不是最好的,那又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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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说:“☆☆好美,那里有一朵看不见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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