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区 [关闭][返回]

当前位置:网易精华区>>讨论区精华>>人文艺术>>● 宗教信仰>>网言网语>>信仰论辩>>伊斯兰教与犹太教、基督教在神学上的共同

主题:伊斯兰教与犹太教、基督教在神学上的共同
发信人: Sunny()
整理人: yanboguang(2002-07-25 09:41:46), 站内信件
    首先伊斯兰教与犹太教、基督教都是“一神教”,因为犹太教、基督教共同的经典
《旧约.上帝十诫》中说:“除上帝外不可敬拜别的神。”这与伊斯兰教“除他(真主)
外,绝无可受崇拜的”(2:255)的信仰是一致的,而且它们与伊斯兰教一样都反对“敬
拜偶像”。

     《古兰经》指出:“我们所崇拜的和你们(指犹太教、基督教)所崇拜的是同一个
神明。”(29。46)犹太教、基督教教义也认为是这个神明“创造了宇宙”和人,即所
谓“六日工程”。

     《古兰经》称犹太教与基督教都是真主制定的“正教”(42。13)。而《古兰经》
中的“穆萨”与“达五德”的即是犹太教的“摩西”与“大卫”;称之为“尔萨”的,
即基督教的耶稣,他们都是奉真主之命来教化自己宗族和世人的使者。

     《古兰经》称犹太教的《旧约.摩西律法书》为《讨拉特》(阿拉伯语Tawrat的音
译)。称《旧约.诗篇》为《宰逋尔》(阿拉伯语Zabur的音译);称基督教《新约.福音书》
为《引支勒》(阿拉伯语Injil的音译)。它们是真主分别赏赐给穆萨、达五德、尔萨的
“天经”(28。43),因此,既要确信“我们的经典”----《古兰经》,也要信“你们的
经典”-----《讨拉特》、《宰逋尔》、《引支勒》(29。46)。

     《古兰经》称犹太教徒、基督教徒都是“有经人”,要“依最优的方式”对待他
们,可以和他们中的“自由女”结婚,也准许他们的“食物”(5。5)。


--
※ 来源:.广州网易 BBS bbs.nease.net.[FROM: 202.96.181.46]

[关闭][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