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yuren10000()
整理人: yanboguang(2002-07-25 09:00:54),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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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主”和“神”的概念略有不同
【 在 [email protected] (闲云野鹤) 的大作中提到: 】
: 【 在 yuren10000 (鱼人) 的大作中提到: 】
: : .......
: 那么您们认为佛教徒也是“主”赐予的生命吗?
: ..........
飘荡客弟兄已经说了,这是个“比较敏感的问题”,我也不愿意
因为这个引起与佛教徒的争议。但我想谈一点基督徒心目中的主
已经神(上帝)的一点不同层面。
就基督徒相信的上帝而言,上帝是创造天地和宇宙万物的神,也
是全人类生命的创造者(父母是给了我们身体,神借着我们的父母
赐给我们生命和智慧,见“使徒行传”17:24-28)。因此,从这
点来看,世人都是在这位创造我们的神的掌管之下。
但基督徒心里的“主”是一个不同的概念。上帝是赐给我们在这
个世界上生命的神,但神说,因为世人的罪,我们都与生命的主
隔离了,因为上帝是圣洁的,圣洁的神不能容许有罪的人与神亲
近。但因为神爱我们的缘故,他愿意拯救我们。同时由于上帝是
公义的神,他不能因为“爱”而放弃“公义”,这好象一个正义
的法官,他不能爱自己的孩子,而当自己的孩子犯罪时,就因为
自己是法官就不给自己心爱的孩子判罪。上帝也是如此,他一方
面爱我们,另一方面也痛恨我们所犯的罪,对我们的罪不能不判!
因此上帝采取的方法就是,差遣救主耶稣基督来完成这个使命,
就是上帝亲自来作一个人,代替我们的罪为我们死而复活,这样
罪人的罪,就因为基督耶稣的死可以得到赦免。这就是,当一个
愿意接受耶稣为个人救主的时候,耶稣基督(这位原是创造我们的
主宰)就成了基督徒的“主”。这时,神(耶稣基督)特别赐给信他
的人一个新的权柄,就是作神的儿女,而同时,接受上帝恩典的
人,也得到圣灵的重生,即基督徒除了一个属世的生命外,还有
一个属神的新生命,是耶稣亲自赐给信他之人的。从这个生命来
看,只有属神的人才有。当然这个恩典的造成,并不是靠基督徒
的个人努力而得到,而是因为上帝的爱和怜悯所造成。因此,基
督徒没有任何可以夸口的。
而对基督徒来讲,只有当他们“认了这位生命的主宰为他们的救
主时”,才与这位产生了“主”的关系。
因此,可以,基督徒的“主”在任何别的还没有接受神的恩典的
人来说,是没有任何“主”的关系。但基督徒的“主”(耶稣)却
的确是万有生命的主宰,因为生命也是他所创,只是人有没有认
识到这点而已。当然,每人有自己的权力,认为自己的主是谁。
愿这为创造生命的上帝赐福您!
鱼人
以下是“使徒行传”关于神与生命的关系的经文(17:24-28):
“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
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么,自己倒将生命气息,万物,
赐给万人。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本有古卷作血脉),住在
全地上,并且豫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们寻
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实他离我们各人不远。我们生活,
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们作诗的,有人说,我们也是他
所生的。”
以下是飘荡客弟兄的原文:
作 者: 2tips (飘荡客) 1999.11.15 转贴 打包 回复
【 在 [email protected] (闲云野鹤) 的大作中提到: 】
: 【 在 yuren10000 (鱼人) 的大作中提到: 】
: : .......
: 那么您们认为佛教徒也是“主”赐予的生命吗?
我不希望又籍着这些敏感的问题再挑起争辩,因为这对我的
属灵生活又或对佛教徒的修行是毫无意义的。我承认他们有他们
的主,但是绝对不是我们的主,什么殊途同归是不可能的。他们
的生命是他们的父母所生,我们也一样,只是我们又籍着圣灵重
生了,而且这个新生命是永生的。
--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是都可行,
但不都造就人。(林前10:23)
--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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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网易难进,回文时请也寄给我一份,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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