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yanhanxiang()
整理人: yanboguang(2002-07-25 08:53:05),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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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信仰最不宽容”的基督教在社会实践上最宽容?
南乡哥
基督徒相信,耶稣基督永远都是唯一的世人得救的道路,也
相信其他靠各人修练、拒绝上帝救恩的人毫无例外地要永远
沉沦。
网上有些人见到基督徒说他们所信的“轮回和修练”大法通
通不行,是撒但的欺骗,是引人入地狱的,就感到十分愤怒。
他们不仅愤怒,而且委屈,因为他们觉得自己虽然不信基督,
但对那些信基督的人都是“理解万岁”的:信吧信吧,反正
都是通天的路,无非你们那个不太有效,搞不好搞个“黄鼠
狼附体”,还要等我们练到“三重天”后来超度你们。
愤怒加上委屈之后,就有了感慨:基督徒不宽容,这不是宗
教战争、迫害异教徒的原因吗!错了。
在有信奉基督教传统的国家,无论是宗教信仰、政治、文化、
科学方面都是最宽容的。方舟子咬着牙齿说“基督徒都该死
绝了”时,他正是在享受基督教传统给他的恩惠。这个“反
革命分子”在中国--跟他一样的无神论者掌权的地方--
他敢公开说一句“共产党员都、、、就好了”吗?不敢。岂
止在中国,就是在美国他也不敢!无神论者独裁的地方,没
有宽容。这种不宽容的冷酷和威胁是如此的大,连喜欢勇敢
地对弱者呲牙的方舟子,即使已经身在基督教传统的自由国
家,也不敢对远处横蛮的不宽容者稍露不敬,就是一个很有
说服力的例子。
为什么有基督信仰传统的国家在社会实践层面上最宽容呢?
这跟信仰的根基有密切关系。
圣经告诉我们,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了人,为万物之首。
由于人具有这样崇高的形象和地位,在整个宇宙世界就没有
任何其它被造的东西可以凌架在人之上的,而且人的价值首
先是通过个人的价值来体现的,没有任何“社会、集体、民
族、国家”之类的实体可以剥夺“个人”的基本权利。
圣经又告诉我们,人刚完美被造,未堕落之前,上帝并没有
强迫人一定要作什么,他只是把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明明地
告诉人,要人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
圣经又告诉我们,人堕落后陷在作恶不止、苦难和痛苦满盈
的困境中,上帝自己成为肉身,在十字架上受死承担人的一
切罪,将救恩白白地赐给每一个人。但是,上帝这样伟大的
救恩他也不强迫人接受,只是将救恩告诉人,将接受不接受
的后果告诉人,然后让人自己去选择,并承担自己决定的后
果。
所以,每一个相信圣经、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的人,或是在
这种信仰所显著影响的文化熏陶之下长大的人,就会倾向于
非常地尊重别人的信仰、政观、趣味的自由,并且知道也坚
持各人完全对自己的决定负责。在这种环境之下,人更加坚
持自己的信念,不容别人来强加,也不轻易受外来的压力而
有改变。对基督徒来说,由于他知道自己乃是在至高上帝面
前站立的一个人(因耶稣基督),也知道其他人也要最终以
个人的身份去面对上帝(站立或永远沉沦),他就无比珍惜
自己所拥有的权利、尽自己的义务,也尊重别人的选择。
这样,其它社会和信仰传统下无法协调的两个东西就高度地
合谐了:坚持自己所信的、不对异己妥协(信仰“不宽容”),
又对千奇百怪的异己者尊重和容让(对持守其它信仰的人的
宽容)。就是说,在信仰和价值观上没有妥协、也不认为有
必要妥协,而在社会实践上,却以国家和自己的力量认真地
保卫别人的自由。
这才是真正的宽容。有些糊涂的人,如宗坛原来的一个网友
蝴蝶,硬要把“信成一样,同意条条大路通罗马”定义成宽
容,否则就是“宗教战争、迫害异教徒”,这位蝴蝶所宣扬
的才是真正的不宽容。
总之,对基督徒来说,宽容乃是基于一个认识,即别人的权
利乃是上帝所赐;又基于一个榜样,就是那位死在十字架上
的耶稣基督从来没有强迫过谁跟从他或相信他。出于对上帝
主权的尊崇,基督徒不敢剥夺别人的自由;出于对救主和生
命之主耶稣基督的效法,基督徒也自然地尊重别人的选择。
反观之,无神论者本质上视宽容为诸多可行的“游戏规则”
中的一个,游戏规则可以随时更改,而无神论者天生的短视
行为注定了“宽容”总是一个“理论上的上策,实践中的下
策”;伊斯兰教是“政教合一”的,是只允许“不宽容”一
条路的;而本质上无神、实践上却混杂着神秘主义和多神偶
像崇拜的佛教对此问题根本没有真正的信仰和实践吻合的答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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