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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人: clarafire(2003-01-05 18:51:27),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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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的迷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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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人: wwwww68(2001-12-05 02:12:57), 站内信件
既然我的脚没毛病,又找到了一条合适的路,那么剩下的事情就是我去走了。
我渐渐地知道∶对一个散步者来说,城市里最好的路就是使你走在上面不觉得那是路的路。你在行走,你不感到妨碍,脚下没有多少坎坷不平的地方,对面没有老是需要避让的行人和车辆,也不要老是拐弯,那么这就是一条好路了,你可以大步流星地走着。
而乡村呢?乡村的好路是使自己与周围的一切贴近的路,城市的好路则是一条使你与周围的一切疏远的路。你根本就忘掉了路,你走着,对周围的景物熟视无睹,身上渐渐发热,把外面的衣服扣子解开,最后索性脱下来,是毛衣就扎到腰上,是毛背心就卷到手里,不过后来一出去就穿得少了。
走着,经常是无意识却有规律地摆动着双臂,偶尔打破这规律,把两手交叉,背到脑后;或者使劲而又缓慢地把两臂尽量向后伸展,做着扩胸的动作;再不就是把伸直的两臂同样使劲而缓慢地举过头顶,然后慢慢地在空中由后向前划出两个椭圆。肌肉和骨节都感到一种绷紧的松弛--一种愉快的疲乏,这时你脚下仍然在不停地走动,心里却闪过这样的念头--所有的气功,三教九流,五门六派的气功都是起源于伸懒腰的动作,人们开始在无意的伸懒腰中感到舒适和愉快,然后就有意地去伸懒腰了。比方说,太极拳就是一种高度发达的伸懒腰的艺术,当然,这种渊源关系需要做仔细的考证。
随便走着,可以前后左右地扭扭自己的头,还可以把五指叉开、伸到头发里,紧贴着头皮从前往后梳理,如果你刚洗过了澡那就更妙了,即使是在城市街道上曲里拐弯的风中--甚或只是行走带出来的风中,也感到湿漉漉的头发在风中的畅快,直想"嗬嗬"地叫出声来,也可以把两臂抱到胸前,然后低头看看。还可以扭动一下臂膀、背脊,或者腰。
当然,也许最经常的还是身子和头不自觉地保持静止,甚至连眼睛也不斜视;身上动的部分和不动的部分保持着一种奇妙的平衡。这样,我本来一直以为主要是我的脚在动,再加上配合脚的手在动,直到有一天有的腰疼得厉害,才发现远不是那么回事,在行走着、运动着的不止是我的脚,而是我整个人。
再这些时候,当我胡思乱想的时候更什么也不想的时候我都在走着,上身动或不动的时候都在走着,步伐的幅度和速度几乎都没有改变,就这样机械般地行进着,然而我的身体里却发生了某种变化,慢慢地感到身上每个毛孔都似乎张开了,心情也渐渐发生了某种变化。在每次散步前,心情是多么复杂和多样,纷呈为很多的形状和色彩,上路时,或者是恼怒的,或者是平静的;或者是希望的,或者是颓废的;或者是愉快的,或者是愁闷的;或者是因紧张学习工作了一天而感到轻松,或者是因东游西逛了一天而想晚上做点事情……然后,我出门上路了,在双腿的不断走动中,我就把这些东西掉落在路上,同时你又捡回了一些新的东西,心中一日的郁结在夜气中慢慢地化开、消散,更许只是把你一天中最差的、什么事也做不成的一段时间用来做这种行走,然后这种行走却把这一段时间变成我的一片恬静。
很多的时候我在注视着自己的影子,在都市中散步的时候总是能发现自己的影子,一个影子慢慢地淡去,另一个影子又慢慢地加深,有时不等到前一个影子消失,后一个影子就在这个影子上重叠起来;更多地还是我还是注视着自己的和别人一个主要的影子,它开始出现时很长,然后慢慢地变短,当走到它和我身体的实际大小一样时,偶尔会停一下,然后走过去,它变短了,然后投到身后重新拉长和消失、、、、、、
回来的时候看到旁边一个公交车站挤着许多人,他们是在等车,他们一定等了许久了。突然想自己是不是也经常这样呢--习惯于等车而不是自己走路。在乡下住时不会想到坐车,去赶集,就会觉得明天成了一个节日,虽然这意味着明天要走好些路,而我才一丁点大,头天晚上会兴奋地睡去,第二天会早早地起来准备。而在城里住久了,慢慢忘记自己的脚。
步子一直迈得很大,速度也很快,这种步子大概还是在小的时候走路上学养成的。在那样一个短暂的时间中我不由得就会加快脚步,当然,也许还有别的原因∶也许因为我总是一个人走,也许因为我现在还年轻,那时我在恋爱,但爱人却在离自己有点远的地方,看到了自由的美妙,但我的翅膀却仍被束紧。在那个春天,你脑子,全身的感觉都和万物一起苏醒。每一片叶子、每一寸土地、对每一点溅起的水花和每一只掠过的鸟儿都感到新鲜和惊喜。从小我有了这一段经历,也许在一生中就难免故态复萌了。现在和别人一起走路时还照样不知不觉就冲到前头,然后听到别人说"走这么快,这那叫散步?"于是抱歉地一笑,等着同伴,但心里打定主意以后还是自己走,不用管自己这样走叫不叫"散步"。
象是在急急忙忙地要赶到那里去,但当然知道并不是要赶到那里去。不会再留心别人的眼光,有从熟悉的面孔上投来的探询的目光和别有意味的笑容,甚至遇到直接的发问∶"还要走到哪里?"起初讷讷地,后来就也同样微笑地走过,因为我认定,我实在不必再注意别人的注意,而别人也慢慢习惯了我的习惯。
觉得你在行走时对自己感到满意。对自己的身上的一切都比较满意,天生没有急智,于是我的每一次说话差不多对我想了又想再出口。然而,还算满意你自己的眼睛,可以读得很快,自然也可以慢慢地读,或者把书丢到一边不看。对我自己的身体、对自己的手脚也还算满意。就用这个在尘世里走着,把自己的身体的一起运用起来~!
走完了,回来,痛痛快快地上了一趟厕所。走进宿舍,打开灯,突然感到屋里很亮,这是自己的房间,房间里原先厌倦了的气氛似又显得亲切,桌上我原来拒斥的东西似又在发出邀请。~!
(后记二,是为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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