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区 [关闭][返回]

当前位置:网易精华区>>讨论区精华>>音乐天地>>● 古典音乐>>音乐全书>>理论>>音律㈢ 纯律(Just intonation)

主题:音律㈢ 纯律(Just intonation)
发信人: qt()
整理人: sisi8597(2003-04-07 04:52:06), 站内信件
纯律(Just intonation)

介绍

与十二平均律不同。音阶中各音与主音的关系均为纯音程。由于这样形成的半音无法分平均,所以不能随便转调,现已被历史所淘汰。 

产生

两种说法:
    一说,公元前六世纪,古希腊大哲学家和数学家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用一种称为弦琴(Monochord)的单弦乐器,首先解释出纯律理论,根据弦的长度计算出了当时所使用的一切音程。
    二说,纯律是五度相生律用以构成的饿第二分音和第三分音以外,再加入第五分音作为生律的要素,构成和弦形式。这样就产生七个基本音级。

比较

根据纯律所顶出的基本音级的音高关系,又不同于十二平均律和五度相生律中的基本音级间的音高关系。他的EF,BC之间的半音比其他两种律制的半音要大。全音的情况有两种:CD,FG,AB为大全音,和五度相生律中的全音相等,比十二平均律的全音要大,DE,GA为小全音,比其他两种律制的全音都小。

[关闭][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