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zakk_wylde(zakk wylde)
整理人: zakk_wylde(2002-12-12 03:38:05),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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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你会发现很多你印象中最好的歌只是用了3,或者4个简单的和弦,并不需要超高的吉他弹奏巧.好像
Beatle的<<Yesterday>>,John Lennon的<<Imagine>>,又或者Bob Dylen的<<Knock on Heaven's door>>
这些都和弦和编排特别简单的歌曲.所以写歌的重点,其实很大程度上就在于你怎么去用那些和弦.
下面我会介绍5个顶尖歌手和乐队的写歌和用和弦的风格,包括:John Lennon(流行音乐之父), Neil
Young(Grounge之父), Chris Martin(Coldplay), Joni Mitchel(民谣之母),和The Eagles.
举例用的和弦是 G, Em, Bm和D.
1,John Lennon, 他写歌很多时候会用Finger Style(手指弹拨)来建立他的歌,这种方法依然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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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Neil Young, 跟Lennon不同的是他基本上全部使用拨片,在比较慢的速度上面建立跳跃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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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ris Martin(Coldplay), 他常常尝试用不同的扫弦速度配合电吉他的慢和弦分解,加上他也很习惯把
E弦降成D(Drop D),达到自己的个人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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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Joni Mitchell,她用的和弦改动比较大, 在这里的例子是把吉他调成了EADGAD,大家可以自己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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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The Eagles, 典型的南美轻音乐风格,4/4拍子,这里的例子用的是不同的相关和弦,G(6), Em(add9),
Bm(7) 和Dm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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