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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载 《不要背叛自己的心》
发信人: xiaomao1949(闪电猫)
整理人: happystar(2002-11-21 04:44:15), 站内信件
chengchangfeng(剑如虹)  2002-11-17 21:45:59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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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背叛自己的心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里,离婚是不能被社会理解和宽容的,更何况牵涉到军婚这个敏感的问题,更加容易招到更多人关注的目光和引发更多的话题。 
    但是我们可以把婚姻比作船,把爱情比作风。要么鼓荡扬帆,推舟远航;要么掀起巨浪,船沉水底。真正的爱情是创造、征服和生存的动力,是推进船帆的动力的风。任何婚姻体系,哪怕是军婚,在它光荣光环背后,也不能脱离这一点。否则只能是后者的结局。 
    我们说在当今的社会里,看惯了周围的婚姻里那些离异或者同床异梦的例子,姑且不论是社会的改变或是思想的改变等等不对的理由,难道在军婚中就没有感情的破裂产生吗?为什么就非要在一种保护的“法规”下,双方都带着劳思和伤心,筋疲力尽不可能呢?要知道在破裂的军婚当中,受到伤害的有可能是军人一方,但是假如受伤的是非军方的那一方的时候,有有什么法规来“保护”呢? 
  人人都希望在涓涓细流,安静地流淌着温暖和熟悉的婚姻里度过一生一世。这里最需要的是彼此的相依。而因为了所谓的“保护”的法规,让军婚中的两个人都痛苦。彼此伤心,就是法规的目的吗? 
  也许有人说,军婚是神圣的,光荣的。这里我要向为祖国奉献的军人致敬。但我更要想军属表达我的敬意。但我还是要说,你不能否认在军婚中尚有一部分可能也已经到了婚姻的尽头,因为法规的约束,可能更因为军人的文化背景,军事背景的参照,因为不想得到“影响不好”的评语考核影响到自己的军旅生涯,而主动寻求保护法规的庇护。那这样的军婚中受伤害的一方又要找谁庇护哪? 
  历史的婚姻无数次的证明,个人无论身处何种身份背景下,就算你是军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而且只用自己的力量承担责任和代价,而不是依靠所谓的保护法规来维持着。 
  对待爱情婚姻问题,走到今天,在思想观念上早就破旧立新了。然而在我国各项法律法规中还在建立健全中。我们不能把自己的过去约束到可能未健全的法规中。 
  既然在感情的沃土上,已经没有了幸福,祥和与真诚,何必在让痛苦,欺骗滋生,抛下军婚美丽而神圣的光环,毕竟他也要符合婚姻的感情定义,对于自己的感情,只有自己选择,去定义,任何法律都对一个人的情感起不到约束作用。 
  要格外澄清的是,离婚并不一定是对军婚的破坏,不再沟通的家庭与不再交流的双方才是对军婚的破坏。走出军婚保护的误区你的感情属于你自己,不要因为别人(包括人,事,境,法)而背叛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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