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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金庸小说108将之20--菜园子胡逸之
发信人: wrsi()
整理人: chgirl2001(2003-11-13 13:08:16), 站内信件
金大侠的十五部小说,虽不像梁羽生之流的每部都一脉相连,徒弟儿子的一代代衍生下去,但是也往往有点似是而非的藕断丝连,若有若无之间,引人遐思。
《鹿鼎记》中的胡逸之,根据书中描述,所使的刀法和胡家刀极为相像,但却不能推断《雪山飞狐》中的胡一刀就是其后人,因为《雪山飞狐》中描述胡一刀的祖先飞天狐狸是李自成侍卫,后来诈降投靠了吴三桂的,而且在吴三桂身边有一番作为,情形和胡逸之互不敏合。《鹿鼎记》成书于《雪山飞狐》之后,以金大侠之能,在《鹿鼎记》中补上飞天狐狸的事迹,和《雪山飞狐》遥相呼应并非难事,但金大侠并没有刻意营造,强求统一,却另造出一个天下第一情痴--百胜刀王胡逸之,使的仿佛就是胡家刀法,是否和飞天狐狸有血缘关系,金大侠没有明说,我们也不敢妄下断语。
说胡逸之是天下第一情痴一点也不为过,因为他的言行就是“情痴”的最佳范例:首先是一见钟情,神魂颠倒,不能自拔;然后为了心上人放弃自己所有,甘为佣仆,什么“风流英俊”“百胜刀王”,什么“武林中第一美男子”,俱往矣,只有一个“白发苍苍,胡子须稀落落,也是白多黑少,满脸皱纹,皮肤黝黑”的偷偷躲在暗处为求“早上晚间偷偷见到她一眼”纯情老男(呕~~)。
曾经有一句广告词风行一时,不知倾倒多少无情人: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而这位胡大哥对他心中的“陈姑娘”(姑娘?对!妓院里都是不称婊子称姑娘的)的爱情观却是更胜一筹:他连曾经拥有也不必,只要拼命的让她心里高兴就可以了,自己却“决计不会伸一根手指头儿碰到她一片衣角”,并不是非做夫妻不可的。这一份可昭日月的情意,我看就连号称“情圣”的杨过也不可与之比肩。由此猜想,陈圆圆应是看见漂亮的花、新鲜的菜和丑陋的园丁就会很高兴的了。
如果有一天你看见一位你的前生冤孽,你会否也是心甘情愿的给她种菜挑水,给她种花拔草,而自己一无所求,终此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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