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kindboy()
整理人: jia(1998-08-12 12:44:39),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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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pig (小朱子) 的大作中提到: 】 : 幸好你还会用以牙还牙这词,这个人用“牙”咬了十几年,逍遥法外,也不见有人正义 十几年? : 地进行讨伐,更多人去为他护航,为他欢呼。被咬了十几年的那人中,终于有人忍无可 : 忍,进行有力的反击,虽然对部分合法用户造成损失,但只有这样,才能不被人再肆意 ^^^^^^^^^^^^^^^^^^^^^^^^^^^^^ : 的咬!
说实话,老兄的确是为王江民辩护。被人盗版的确很心疼,做出 点出格的事也很正常。但事情过后,人也该冷静下来,王江民始终 没有为此而道歉,反而是一副振振有辞的样子。大多数人,最不满 的就是这种态度。 如果说软件作者是大侠,盗版者是小偷。那么,大侠犯错会不会招 来更多的责备?尤其是这位大侠始终没有承认错误。
而且,事隔不久,L++的解密盘也有了。他这种方法,对付的只是 无知的用户,而不是解密者。老兄还是要提倡以牙还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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