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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感怀诗五首 请众师友指教
发信人: jixi()
整理人: huseng(2000-07-15 00:29:15), 站内信件

学校被拆一周年有感


政府卖地为得钱,注1、
下令强行拆校园。注2、
背信弃义废旧诺,注3、
将功为过造新冤。注4、
建校难逢及时雨,注5、
办学多行顶风船。注6、
官官相卫公道远,
拨云见日盼青天。
注1、政府把学校以北的地皮卖给清明上河园
注2、应上河园非法要求强拆学校〈按规划图
学校在公路之南,不在清明上河园规划图内,
是以伪证为理由强拆了我校。
注3、原经政府批示承诺同意用地,作过处理,
已有十余年之历史,占地原系臭水坑,经政府
同意填平建校,原批示现皆视为无效,是为违
反承诺、背信弃义。
注4、为国建校有功无过,政府背弃承诺,扣上
抢占国家土地、违法建筑之名,实为黑白倒置,
并违反了市人大对“旧城改造中对已建成的教育
体育用地不改变其原用途”之法规。
注5、80年代初期建校后曾蒙大队批准一万元售给五亩城郊土地,
城建局已同意列入规划图,终于因市体委、市教委
不盖章,不准私人买地而作废。
注6、办学十年卓有成效,93年因建清明上河园
而由市教委通知停止招生,后因向教委提意见,被
教委非法停办,不予承认,倒置93年拆毁教学楼,经
修复后,水系因无资金,无人投资停止建,我校得以
存在几年,因水系有私人投资,政府把
公路以南路边我校占用土地也卖给水系,并按水系无
理要求无任何补偿的强令拆除我校,并剥夺诉讼权力
先予执行、不作任何安排,置师生于荒野,毁灭学校。
时至校毁一周年,四处投诉无门,政府仍未作任何补偿,
愿能得到赔偿重新建校,故有感而发,望各界领导为
民做主,促使赔偿学校损失重新建校,支持民办教育。
现拆校一年有余,霸占我校土地后既未修公路,也无
其它施工项目,作为涉猎和养花之处,学子失学、名
校被毁,并非工程实际需要,实为人为报复所致。冤!


车如长龙人如山,
执行拆校痛心肝。
求助无效真觉苦,
伸冤多磨深知难。
心同校毁皆成灰,
业随冰霜化飞烟。
亦知遗憾人人有,
遣愁随波到海天。



舍家建校无愧天,
枉有批示似飞烟。
为国建校终无悔,
仗权毁教总欺天。
情感奋发铸壮歌,
心语流出树豪篇。
再学武训建校志,
卖打聚集建校钱。

咏莲  99年盛夏作于翰园碑林


喜临绿绮逸兴扬,
随风起舞戏朝阳。
出污偏显花白润,
拒染喜呈叶青光。
馨香放同山河久,
高洁雅共日月长。
傲立风尘无俗意,
生置何处皆芬芳。



苞似美人懒梳妆,
叶若绿裙舞清芳。
花同洁玉高雅久,
蕊比芝兰郁馨长。
皎皎不染承晨露,
翩翩脱俗泛霞光。
频频点首劝向善,
逍遥胜似伴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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