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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杀楚(七)--结局
发信人: blinder()
整理人: logon(2000-02-28 02:15:07), 站内信件
(七)
因为这是最后一集,而且又隔了那么久,我打算换种方式写最后的死亡。
死亡?嘿嘿。似乎我写的总和死亡有关,而我自己并不打算死亡,确切地说
,是不在乎死亡。我带着这个装了他头颅的袋子在路上走了很多天,为了避
免它的腐烂我用了很多祖传的草药用特殊的方法把脖子上的切痕很周到地糊
起来了。所以它一路上一直精神很好,经常跟我聊天。
我是个不爱说话的人,也没有视觉上的乐趣,因此对听觉特别敏感,这也许
是我觉得它话太多的原因,我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把它的嘴也糊起来。其
实公平来说,它的饶舌是间歇性的,以至我怀疑它是不是个神经分裂的脑袋
。好在他的身体已经让跟随我的狼吃得干干净净,这让我可以不必担心他因
为神经癫狂而无法控制。它有时候沉静得可怕,在好几个时辰里一言不发,
或者哼着那首我始终找不着调子听不见词的歌。那首歌听起来是如此诡异以
至于当它低低的哼音传入我耳膜的时候我总是毛骨悚然。
我和每个正常人一样得吃东西,特别是在要走很长的路以至于自己的来历不
被别人察觉同时也不被自己记起的时候。当我下决心出发我已经决定要让自
己忘记来自何方,这样别人才不会知道我来自何方。我能想起来的两样食物
是鸡腿和玉米棒子——因为我正在吃这两样东西。鸡腿是现买的,主要是怕
一路带的不新鲜,容易坏,所以味道并不是很好,尤其当它们是以墨西哥风
味的调料腌过以后。在这个靠近墨西哥边境的小镇上似乎只能选择这种口味
,这让我深恶痛绝——它们的辣味太柔以至我觉得不过瘾,而咸味又太淡以
至我总有想搁酱油的冲动。当然我没忘记我是走在楚国境内,但是这种味道
给我的感觉是如此强烈以至于我在用满是油的手指噼里啪啦敲打键盘的时候
无法不把它当成我在楚国路途上的食品。另一种食品是玉米棒子,自己亲手
煮的,但是已经搁了两天,好象开始变味儿了。这让我有些后悔,我没想到
煮熟的玉米棒子也这么难保存,否则就不在前往郢城的路上带着它们了。为
了不至于浪费我放弃了米饭作为主食而用快变质的玉米棒子代替——一边啃
着一边打字。当然,在我的食谱上肯定有酒。虽然我实际上喝的是啤酒,但
我还是宁愿幻想在风尘仆仆的路上喝着一坛一坛的花雕,这不仅是为了符合
古代的实际也是因为那是我钟情的酒类,而且有个姑娘答应在我回国后请我
痛痛快快地喝这么一顿——这个姑娘漂亮远远超过实际程度的照片以及对于
美酒的幻想在这段时间内恐怕都会让我遐想不已。
我得承认在小说的这个章节中自己一直沉迷在类似半醉的状态中,这种状态
伴随我走完了到达郢都所有路程。个中的原因其实自己并不了然,但我猜想
恐怕是出于厌倦。是的,因为厌倦。我知道自己将要完成什么使命,在我一
出场就知道了。这种对于自己未来的了然于胸使得我对一切的经过都毫不在
意——因为它们改变不了我的命运。记得我在某个深夜的网上聊天室对某个
姑娘说过:我已经百毒不侵了。嘿嘿,这听起来象一首可疑而虚伪的诗。不
要企图给我这个瞎子的这趟差事赋予任何崇高的意义或者使命,我只是一件
武器,正如我在那首有关的诗中所写的,“你是猎物,他是刺客,我是武器
”。而作为一种武器是不能有任何感情或者选择的。我不能预测未来因为谁
都知道我的未来是什么样,也不能回忆过去因为我没有任何过去我只是个凭
空冒出来的工具而已,所以我只能痛快地享受现在——我已经喝完了一瓶啤
酒,或者在小说中喝完了一坛花雕,于是我又开了一瓶或者一坛。
也许是因为酒力的作用我浑身发热,于是光着膀子继续走路,这个脑袋现在
很安静,在我的肩膀上随着我的步伐一摇一晃。它曾经坚持要呆在我的裤裆
那里但是因为这样不好走路我还是把它背到背上了。我想它大概是睡着了就
开始抚摩腰间的剑。这把剑其实并不重要,我才重要。要杀人的是我。但是
我隔着包裹的布总能感到它的杀气——那种在钝头钝脑中隐隐散发出来的傲
慢和狂妄的杀气——谈到杀气,想起一个网友评论说必须描写恐惧才能让杀
气存在得更合理(大意如此),我倒觉得杀气有时候肯定来自厌倦,比如说
这把剑只是懒懒而笨拙地呆在那里,因为它知道那些被看重的标准它并不放
在眼里,而它所能感动的则是不被了解的。至于我,我只是懒懒地朝目的地
走去,不用查地图因为无论怎么走都会到达那里这是故事所规定的因此我也
无所牵挂不必为自己的未来担忧也不必去牵挂某段感情,所以我更有可能不
为什么就去杀人。
终于走进城了。在我想象中那是个热闹的城市。到处是腾腾的都市的雾气,
青石板路被磨得锃明洼亮,人们摩肩接踵,大家都热闹忙碌,全神贯注,没
人看我一眼——一个瞎子有什么好看的?而我也没必要对着普通的升斗小民
展示自己的杀气——你当你是谁呐?我只是随意地逛到贴告示牌的地方把悬
赏眉间尺的布告慢慢撕下,剩下的事情就自然有人替我操心了。
在我打第九十七个哈欠的时候终于告诉我楚王已经睡醒午觉了,按照布告上
的承诺,他应该赏给我五百个刀币,一枚青铜勋章,并且和我当场合影留念
,外加一个照片上的亲笔签名。据说他的签名在民间可以卖到十个刀币或者
换两坛花雕。
按照剧情的发展,我郑重其事地告诉他这个脑袋还没有死,必须用开水煮三
天三夜后方才腐烂死去。这个欺骗手法简直太拙劣了——我管你死没死反正
招呼几个武士一通乱砍除了肉馅也不会剩下什么。这充分证明楚王是个极度
的弱智,虽然小说中他有张肥胖暴戾的脸。在鲁迅老人家的作品里这段情节
被改成了一段戏法表演但是由于我不会编那种阴森古怪又乱七八糟的歌曲—
—那种歌曲只有真正内心诡异的人才能编出来——所以决定还是忠实原著虽
然看起来荒诞不经。不过话说回来,世界上有什么事情不是荒诞不经的?对
我来说,安排这么个黑衣人的角色给我已经够扯淡的了,有谁会没有任何动
机纯粹为了杀人而杀人——只有我。
我在旁边陪着楚王看了三天三夜热气腾腾的青铜大鼎,百无聊赖,漫不经心
。这种心态倒是很象我在网上的时候——忽然意识到我已经连续在网上泡了
48个小时,除了吃喝拉撒就一直坐在电脑屏幕前。现在回想起来无法记得我
寻找的是什么,因为我没有什么要寻找。我终于明白只是等这最后时刻的到
来,只是为等待而等待。在其间我把那些快要变质的玉米棒子都吃完了,一
共五根。这让我好歹有了些成就感和轻松感。我可以彻底没有牵挂地面对它
们两颗脑袋以及我自己的。
最后让瞎子牵挂的是五根快变质的煮过的玉米棒子。我这么告诉自己。
终于到了最后的时刻,楚王的侍从照台词规定的那样禀告他说那孩子的脑袋
还没有烂——这简直是神迹,事实上三天三夜就是牛头也早炖烂了。没法给
这找出解释就交给怪力乱神罢,或许你可以归结为崇高不屈的革命精神——
反正我是没有足够的想象力去把这事给说圆了。当然我立刻顺理成章地对楚
王胡说八道只要你在鼎边看着那脑袋就会烂——他也真信,这足以证明他是
多么弱智,我都奇怪为什么不找些更省力气的方法把他干掉。在他走到鼎边
的时候他发现眉间尺的脸在鼎底隔着翻滚的水冲他直乐,笑得特别开心。虽
然听不见,但我还是能猜到他躺在水底对楚王的脑袋说了什么:“你这傻逼
!”
我拔出那把烧火棍似的的干将,随随便便就把那颗肥硕的脑袋砍下来了,然
后就站在那里瞅着两颗脑袋在滚烫的水底互相撕咬,仿佛在看一场荒诞的演
出——事实上这个故事本身就是一场荒诞的演出。大家都为不可理喻的事情
屏神静气——只有初恋和失恋的人才会有这种症状。我看看表,它们已经格
斗了二十分之一柱香,周围的武士因为目瞪口呆刚刚回过味,朝我扑来,我
看看鼎底孩子的脑袋有点顶不住了——也许是因为这几天话说得太多,力气
都用完了——于是笑着冲那帮武士说了眉间尺说过的差不多的话:“你们这
帮傻逼”然后很无聊地挥了挥剑,让自己的脑袋掉到鼎里。
接下来的事情我仍然无法解释,为什么我的脑袋一掉到鼎里大家就都烂了呢
?难道说眉间尺你就为争这口气?把楚王的脑袋咬烂了完事儿?我感觉自己
所有的肌肤正在和骨头脱离,类似德州扒鸡的感觉——我现在就在德州,不
过不是河南的那个。我终于成了三王冢的一员,以后所有的百姓也能在我的
脑袋前下跪磕头了。这就是我出把傻力气的补偿?
你觉得有劲么?
我边打哈欠边噼里啪啦把这个结尾打完,看了看旁边盘子里剩下的六个玉米
芯子,终于知道我想要什么了:爱人,抱抱我罢,我累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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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习惯不用眼去看世界
但无法忍受不用心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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