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uge200(露戈*月老)
整理人: southernchen(2002-09-22 11:35:48),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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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在写,一直都在想。一边想一边写,想到什么就写什么。这是我的习惯。
写诗,我喜欢短,更喜欢自由。有人说:“我写的诗,好像是一个三岁的小孩在胡闹。一早,我就对他们坦诚:千万不要把他当诗读,我不是诗人,最多算是个读书。 我的诗没形象,又没有律韵,聪明的读书一看就清楚。
我也写散文,东扯西扯写二句凑成一篇,写得最多的还是生活的碎片。一天忙忙碌碌地,有一些东西留在脑里,跑来跑去。只有把发泄出来,心情就会觉得舒畅。
每个人都有他的心事,每个人都需要发泄。有的选择旅游,有的选择找朋友倾拆,有的选择吃零食…………对于我们却选择写作,写作也是一种倾拆。我们的是孤独的,只有夜深人静的时,我们的笔才会沙沙地响。
“我从一篇篇伟大的作品,读到的是一颗受焚孤独的心灵。”汪国真说。是的,当我寂寞无助的时候,我才想起要写。
这几天,心情觉得很闷。不知想要做什么?明明走到岗顶桥想过去买东西吃,却忘记带钱包。晚上回宿舍,想要打个电话约几个同学出来,却发现手机二天前已被盗。
一个人孤独的呆在宿舍,傻傻的想……。真怕有一天会想出毛病来。还好,有一个人物突然地闪出我的脑子——潇洒哥!估且把他叫潇洒哥吧。
潇洒哥绝对是一个人物,是一个能令你难忘怀的人。
读大学的他,简直是一个传奇性的人物。也许比你想像中还要奇怪。他可以千里迢迢从广州赶到上海,只为见一个在网上刚刚认识三天的女孩子。
他做很多傻事,背很多黑锅。
他从来不会在意他做过的事,只要他觉得开心,就是你拿着一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也要做。
他很浪荡,大一时,有几个女生就公开传出他常去的士高,同志吧,而且吃过摇头丸。他喝酒,他泡妞,他吸烟,大家心喧心照。但摇头丸他死都不认帐,谁知?
他的名言:兔子不吃窝边草。为这句话,不知得罪多少同班的女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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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他的故事,太多太多了。
首先想要让大家知道,潇洒哥是一个虚有的人物,是我在寂寞中幻想出来的。我不是他,他也不是我。
也许,以后的一些故事中,跟你的经历一模一样,我只能向你说声抱歉!
生活总是有多很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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