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russlel()
整理人: logon(1999-09-02 21:41:5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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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要出山了。因为元旦即在眼前。在那个新旧交替的日子里,为了亲爱的女儿,我也 得赶回去——其实这也是唯一的原因。
和这个煤矿、这个工作间告别,既高兴又难受。高兴的是,我终于要离开这个折磨人的 地方。难受的是,这地方曾进行过我最困难最心爱的工作,使我对它无限依恋。这是告别地 狱,也是告别天堂。总之,这将是一个永远难以忘怀的地方。
寒冬中,我坐在越野车的前座上离开此地,怀里抱着第一部已写成的二十多万字初稿。 透地寰窗,看见外面冰天雪地,一片荒凉。记得进山时,还是满目青绿,遍地鲜花。一切都 毫无觉察中悄然消逝了,多少日子都没顾得上留意大自然的变异。没有遣憾,只有感叹。过 去那段时光也许是一生中度过的最为充实的日子。现在应该算作是一个小小的凯旋。
又回到了熟悉的城市。一切能都让人感动眼花缭乱,到处是匆忙或悠闲的人群。矫健潇 洒的青年人,满面红光的中年人,自得其乐的老年人。洪水般的车流,蜂窝似的噪音。最让 人眼谗的是街道两边店铺里堆积的那些吃喝。平是身处城市,对于那些陈年积月的副食品并 不会产生兴趣,但对一个啃了许多日子冷馒头的人来说,一切都是美味珍馐。
无论如何,城市是人类进步的伟大标志。久住于其间,也许让人心烦,可一旦离开它太 久,又很渴望回到它的怀抱。当你从荒原上长时间流浪后重返大城市,在很远的地方望见它 的轮郭,内心就会有许多温暖升起。最重要的是主,无论是好是坏,这里有你的家。想着马 上就要看见亲爱的女儿,两腿都有点发软。
短短几天假期(自己颁布的),兴奋得不知该干什么。首先到大街上的人群里瞎挤了几 趟。
在街上的人群中无目的地行走,也算一个不常有的爱好。
繁华热闹的街道,无论物还是人,都会给你提供大量的信息,给你许多启示和灵感。有 时候,一篇文章写完了,题目不满意,就到大街上去“寻找”,往往会有意外的收获。思考 问题有时也要改换一下环境。大部分时间需要安静,有时候在嘈杂声中更能集中精神,只是 应该身处一个陌生的环境,绝不能在一群熟人之中,因为一旦掉入思考的深渊,就往往难以 顾及世俗的礼貌。我曾经为此得罪过不少爱面子的绅士。既是在机关,陷入写作的苦恼时, 也常常会路遇同辈、长辈忘了问候一声,被人评为“骄傲”——上帝作证,这确实是无意间 犯下的销误。
接下来,该弥补一下所欠孩子的感情,于是,在床铺上地板上变作一匹四肢着地的“马 ”呈“狗”,让子骑关转圈圈爬;要么,让孩子骑在脖项里,扛着她到外面游逛。孩子要啥 就给买啥——这显然不舍教育之道,但又无法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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