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viv()
整理人: yvonneh(2000-11-19 16:01:2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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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年的夏天——躲避爱情(一)
那一年的夏天,我本来呆在学校里不想回家。
我也不想去勤工俭学,我在空空的校园里游荡,去稀少 人迹的图书馆读书,在诺大的饭堂吃饭,在有回音的宿舍里 听水管里滴下来的清脆的声音。 那时我刚学会弹吉他,每天练习着单调的曲子:爱的罗 曼思、爱的罗曼思,我的手指结了厚厚的茧子然后又脱落了 恢复柔软,疼痛的感觉消失了。
我每天去看望一个同学,因为他摔断了脚。把他托付给 我的哥们儿告诉我了房号,于是我就打好了饭菜送上门去。 我看到了一个苍白的男孩坐在床上动弹不得,床边两根巨大 的拐棍。不过还算健谈,没那么闷,说会儿话,再帮他洗碗, 这样子过了一星期。 然后燕子回来了,放假后她去深圳玩了一圈儿。
燕子说:你在这里呆着干嘛,神经病,很有意思吗? 我含含胡胡说:还可以吧 跟我去长沙玩儿吧,你怎么如此耐得住寂寞 我得意:噫,我可以连坐三小时一动不动咧 哧,算什么本事 我低头:还有个瘸腿的家伙等我照顾 你是保姆啊,燕子不再劝我,反正两天后我走,你看着 办吧。 我跟在燕子后面嘟囔:哎,要仗义呀,是不是?
如果不是第二天发生了事情,我会留在学校里吧,当 我照常送饭的时候,看见一把吉他,我的手指痒了一痒, 你会吗?那苍白的男孩,他弹的很好。我忍不住:来让我 试试,你指点一下? 为什么所有的初学的人都要弹爱的罗曼思? 我至今不明白这一点,为什么那首曲子如此的动听悠 扬?为什么弹它的和听它的人都会陷入一种不可解的氛围? 他突然间伸出手,如果不是因为他受伤的脚使他行动 不便,他肯定会触及到我的脸颊,我从乐调的沉醉中惊醒, 往后一退,从椅子上掉了下来。 我坐在地上,向上看着他,他一言不发地看着我,我 忍痛爬起来,愣了一会儿,说:厄,我还有点事儿,咳咳 ... ... 我垂头丧气地回到宿舍,对燕子说,买多一张票吧, 我跟你去长沙。 燕子说:你那位小朋友呢? 他肯定饿不死的,我恶狠狠地说。 (本节忠告:和男孩独处时不要弹吉他,尤其是爱的罗曼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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