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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你王菲,所以我王菲。
发信人: cc1985(逃逸的ET)
整理人: qbswjs(2002-08-20 01:52:25), 站内信件
    21点。不早不晚,白光散尽,夜幕降临。四周开始起风,风吹得窗帘在一旁瑟缩。我把头发盘起来,换上绿色的连衣裙和深蓝色的绣花布鞋。镜子里面,嘴唇没有血色,我用力地咬嘴唇,它们变得潮湿而鲜艳。出门之前,我把KENZO的香水涂抹在手腕上。 
    这次走得不远,我从十二楼到七楼去喂他的狗。它走过来舔我的手指,亲吻我的脸。我在他家的牛奶箱里看到牛皮纸信封,是他的字。信封粘得严实,我走到家门口准备将钥匙插进去才看到CD封套上的字,你王菲所以我王菲。  
    真正熟悉王菲,是因为她翻唱别人的歌。Tori amos,the cranberries,cocteau twins,我喜欢的欧美女声几乎都被她玩遍。她的语言中,从此打下了深重的Dream-Pop的痕迹。 
    我拧开门,还来不及开灯便把CD塞了进去。轻慢缓和的吉他开始在房间里荡漾,是谁在偷偷怀念,又说你快乐所以我快乐。过去我至少三次在他耳边唱起,因为我和他都喜欢《王菲》。怎么,难道她也偏爱那张,所以一口起选了六首。怀念,你快乐所以我快乐,麻醉,我也不想这样,闷,人间,都曾听人深情地唱,还沿着音乐的曲线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王菲不得不感谢林夕,她的诡异飘渺,林夕的独具匠心,曲风是冷峻的,腔调是游离不定的。林夕岂止是玩弄古典文字的高手,接下来的曲子中他把文字颠覆得流畅自如,她也跟着婉转轻巧。只是自己不喜欢《流年》,陈晓娟本来就是抒情大家,不过《流年》的烂俗流行曲式确实可惜了林夕的一手好词和王菲的温软声音。换我,我会把它写得疏离,因为那才是流年不回的真实写照。 
    香薰、浴盐、打电话、看小说、修指甲、玩电脑、看电影、听CD,逛街、发呆。只要愿意,我可以用无数的方式来消磨时间。知不知道,我仍然想用细长的方式想念他。可惜,可惜只能爱陌生人。只能忆起当时的月亮。花开到茶靡,人等到憔悴,转回身,那人不在旁边。就算我是他的香奈儿,也只有等着和阿修罗一同享受哀艳的战火。 暗夜,除了我们的身体,还有些东西是缠绵的。我想起七楼的他,在昏暗冗长的楼道里温柔地说话,安静地呼吸,我们曾经在那里彼此拥抱过。 
    王菲的粤语歌中,人们熟悉的已经很多。这次精选中特意挑选的偿还,原谅自己,守望麦田,萤火虫,邮差,给自己的情书,迷魂记和色盲都是让人心动的歌。最喜欢的王菲还是在九八年的演唱会上,她深爱的男子在身边倾听。幸福的女子唱歌时,都是最美丽的精灵,穿上华丽的礼服,橱窗里满是眩目的霓虹。钢琴的回旋,背景是浑厚的黑,任由她的声音在舞台上翻转。要不停地舞,不停地舞,忘记十二点的钟声,忘记丢失的水晶鞋。 
    《迷魂记》,谢霆锋为王菲写的歌,虽然现在物逝人非。但我们仍容易地想起她牵起他的手勇敢地走过人群的镜头,没想到这首歌最终成为纪念。《色盲》不愧为人山人海的作品,轻悠悦耳。当年的《红豆》和《笑忘书》足以说明问题,这个名字不仅仅是好看的。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坐在地上听完她唱,心里浮动的是他的影子。那天我在楼道上哼唱《红豆》,他牵着狗从身边走过。他停下脚步,顺着我的声音我的身体从嘴唇开始迷失。他低头问我,你会不会一直唱给我,一直。灯光有点暧昧,我看到他浓密的睫毛和嘴角的轮廓,我知道他的名字,Hugh。我们开始尝试在一起,听音乐,看电影,蜷在他家的沙发上。再后来,发生的一切都自然而然。 
    不完美也要精彩。来,来摩擦,来燃烧,来焚毁我生命。 
    2002年,流年。闭上眼睛,且听她悉心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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