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区 [关闭][返回]

当前位置:网易精华区>>讨论区精华>>业余爱好>>● 美食广场>>【飲食健康】>>蔬菜中的贵族——芦笋

主题:蔬菜中的贵族——芦笋
发信人: usera9597(小家碧玉·小碧)
整理人: junorock2001(2002-07-19 01:19:42), 站内信件
芦笋不是笋,我国称为“小百部”,因为它像中药百部的根块。芦笋味道鲜美,容易清洗,做起菜来极方便,多吃无妨。芦笋有防癌功用,也许是因为它含有天门冬素的缘故。 

  中国人吃芦笋一般喜欢炒,配牛肉片,固然是可口,但不太符合健康饮食之道。或许是自己步入中年,口味转淡,反喜欢采用洋人吃芦笋的方法。洋人喜欢 把芦笋拿来煮,能保存其天然味道。煮芦笋有特别法门: 
   
一、要用线把芦笋扎成一捆,放在开水中煮。大约要煮八至十分钟。水中可以放点碱。用线扎起是为了预防芦笋柔嫩的尖端脱落散开。 

二、煮芦笋要用不锈钢或搪瓷,否则会染有铁腥味,并且会变色。 

三、芦笋底部纤维较硬,要削去。我有位外国同事,是位业余美食家,传授他独有的煮芦笋秘方:把芦笋扎成一捆竖放在锅里煮(高身砂煲最理想),水只及芦笋长度的三分之一。这样其实是变相的蒸,可以更好地保存芦笋的营养成分。煮成之后取出,滴干水,索性切去曾泡在水中的三分之一,然后加牛油和柠檬汁趁热吃。 

  爱丽斯图格拉斯著的散文体食谱内有一味“露贝夫人芦笋尖”,吃法甚奢华,取其尖端,并且要采园中新鲜的春天小绿芦笋。书中说此芦笋不可放在水中泡洗,只要用活水快速冲洗一遍即可,不知道理何在。如果说是怕水会冲掉芦笋之香气或营养,那反正也要放在水里煮八分钟,香气和营养照样会流失。煮好之后,切下柔嫩的尖端。一磅芦笋配四茶匙牛油,不用炒,只要把牛油加热混和在芦笋里,便可上碟(怕肥可改用橄榄油),只加蘸料──半杯奶油加半茶匙盐。要快吃,免得奶油融掉变得水汪汪。 

  普鲁斯特这位法国作家也爱吃芦笋,《追忆逝水年华》里有一味芦笋菜,配溏心蛋,大概可以蘸蛋黄吃。普鲁斯特给朋友送一篮水果,也亲自在篮当中加一捆芦笋,增加美观。说真的,芦笋不但可以作菜,也有其观赏价值。青绿的杆状,不蔓不枝,中不通而外直,尖端似含苞之荷花,浅紫色,带着露水阳光,就是一幅图画。《追忆逝水年华》里有一名画家,叫艾斯特,画了一幅芦笋图,叫价三百法郎,古蒙爵士大不以为然:“史璜居然有胆子让我买下《一捆芦笋》,图中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捆芦笋,和你现在吃的一样。我可吃不下艾斯特的芦笋。 叫价三百法郎,其实只值一个路易。”……古蒙爵士并非真的分不清艺术和实用的价值,他故意说这话,只因为他不喜欢艾斯特的画而已。艾斯特多少是有点影射法国印象派画家马奈。马奈也画了一幅《芦笋图》,和书中所说的一样,白的芦笋,紫的尖端,衬着绿草,典型的印象派阳光浮现在颜色之上。你看可值三百法郎?或许你情愿花20元买一捆真实的芦笋吃进肚里去。 

  综合而论,芦笋营养价值高、味道好、外形美、价钱平、处理易,实在是蔬菜中之贵族。如果画饼可充饥,看芦笋图则可以赏心悦目。  
  
  

[关闭][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