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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人: fslts2(2003-11-09 12:51:3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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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世姻缘传》成书于何时?作者是谁?
江波
《醒世姻缘传》又名《恶姻缘》,是一部共一百回、长达百万字的白话
小说。内容是写一个冤仇相报的两世姻缘故事。它以描写一个家庭为中心,
展现了广阔的社会生活,比较尖锐和深刻地暴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全书具
有浓厚的地方色彩,文笔汪洋恣肆,语言流利通畅,人物描写幽默诙谐、个
性分明,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在我国小说发展史上实属少见。本世纪30年
代,胡适在他自鸣得意的三万字文章《(醒世姻缘传)考证》的结尾曾预言
道:将来研究十七世纪中国社会风俗史的学者,必定要研究这部书;将来
研究十七世纪中国教育史的学者,必定要研究这部书;将来研究十七世纪中
国经济史(如粮食价格、如灾荒、如捐官价格等等)的学者,必定要研究这
部书;将来研究十七世纪中国政治腐败、民生苦痛、宗教生活的学者,也必
定要研究这部书。”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部书并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就连鲁迅先生的《中国小说史略》一书也遗漏了介于(金瓶梅》和《红楼
梦》之间的这部世情小说。究其原因,恐怕与一时难以弄清作者及成书年代
有关系。
这部书署名“西周生辑著”,这“西周生”到底是谁呢?这部书究竟成
于何时呢?有关这方面的争论。自本世纪30年代就开始了。
1933年上海亚东图书馆把所收到的《醒世姻缘传》版本加以排比与校
对,出版了新的排印本。徐志摩应邀为这部书作序,胡适应约准备考证出这
部书的作者及写作年代。他前后花了六七年时间,费了不少心血,终于写出
了《(醒世姻缘传)考证》一文,在当时引起了轰动。胡适自己也认为这个
难题的解答非同小可。
胡适按着他的治学方法——“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去进行研究。他认
为《醒世姻缘传》写的悍妇故事和《聊斋志异》写的一些悍妇故事极为相
似,尤其是《聊斋志异·江城》篇的命意与布局都和《醒世姻缘传》相符合。
因此,他提出《醒世姻缘传》的作者就是《聊斋志异》的作者,即鼎鼎大名
的蒲松龄。这个假设提出后,胡适到处寻求证据,但总寻不着有力的证据。
1930年胡适在北京买了一部邓之诚著的《骨董琐记》。这部书第7卷载:
“鲍以文(即鲍廷博)云:留仙(即蒲松龄)尚有《醒世姻缘)小说。“看到
这条材料后,胡适如获至室,欣喜若狂,立即派人询问邓之诚:鲍廷博之语
究竟出于何书,有何证据?邓之诚告诉他是听缪荃孙说的,而缪荃孙则是亲
听丁晏说的。道听途说,是否可靠,实在令胡适纳闷。不过,他认为丁晏和
缪荃孙都是一代大学者,他们的记载应该可信。1932年8月罗尔纲先生从
广西贵县寄信给胡适,告诉他邓之诚那条琐记的“娘家”找到了。原来在
《昭代丛书》癸集杨复吉的《梦阑琐笔》里。杨复吉是震泽人,生于乾隆年
间,与鲍廷博同时代且又是很相熟的朋友,他的记载应是亲自听鲍廷博说
的,其时离蒲松龄卒年不过60余年,因此应该可信。初步得出结论后,胡
适并未罢手,他又请研究小说掌故的专家孙楷第帮助搜寻有关材料。孙楷第
根据《醒世姻缘传》所记载的地理、灾样、人物三项,与山东济南府所属各
县的地方志参互比较,发现《醒世姻缘传》中所记的地域实为章丘、淄川两
县;著书时代在崇祯、康熙间,至早不过崇祯朝;作者似是蒲松龄,否则也
必为明、清之间的章丘人或淄川人。孙的这些意见,结胡适帮了不少忙。以
后胡适又仔细研究《聊斋文集》,把《聊斋文集·纪灾前编》上载的康熙四十
二年的淄川灾情与《醒世姻缘传》第九十回记载的成化十四年武城县的灾情
相比较,发现两处灾情记载皆注重甲子日,文字也极为相似。因此得出,
《醒世姻缘传)第九十回记的灾情就是康熙四十二年的淄川灾情,从而考出
这部巨著在康熙四十二三年——蒲松龄在六十四五岁时还没有完成。这以
后,胡适又多方考证,从蒲松龄《聊斋白话韵文》中发现蒲松龄能做极好的
白话文学,说明蒲松龄不仅写出像《聊斋志异)那样的古文小说,也能写出
《醒世姻缘传》这样的生动白描的俗话文学。他还从方言上加以研究,用
《聊斋》中的十几种曲本的特别土话与《醒世姻缘传》里的特别土话相比较,
发现写法基本一致。因此认为从文字学角度也可断定《醒世姻缘传》的作者
也是蒲松龄,成书年代在康熙之时。
胡适的考证看起来似乎论据确凿,但是不少学者认为其实际上并无确
证。金性尧发表了《(醒世姻缘传)作者非蒲松龄说》一文,从作者生活的
时代及书中所反映的历史特征来驳斥胡适的蒲松龄说。他认为作者托名西周
生,其用意在于暗示读者他是一个章丘人,作者以此署名,正透露他对乡土
的深情。原书第二十六回中也有这样几句话:“这明水镇的地方,若依了数
上先,或者不敢比得唐虞,断亦不亚西周的风景。”又感慨他说:“忠厚遗风
渐渐的浇漓”,“还似旧日的半分明水”明水镇在今山东章丘县南,为通淄
川(今淄博县,蒲松龄故乡)的要道。另外,从小说内容考察,作者当是明
天启、崇祯时人,可能活到清初。且作者经历复杂、交游广阔,思想混合着
儒学与佛学,深受宋明理学的熏染,而且观察力敏锐,看过许多当时流行的
小说与戏剧。因此不能说作者是淄川人、生于崇祯十三年(公元1640年)、
卒于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15年)的蒲松龄。
同时,《光明日报》1961年5月28日发表了王守义的(<醒世姻缘)的
成书年代)一文,对该书的版本与内容进行了综合研究,认为该书成于明末
崇祯朝。理由是:从避讳学角度考察、原书第三十八回、八十一回中的“夭
地玄黄”的“玄”字未改成“元”字即不避康熙帝的名讳(康熙帝名爱新觉
罗·玄烨),说明该书至迟不会著于顺治以后。第三十回、六十四回、八十一
回、一百回中的文疏及诉状开头都书写“大明国”某地某人、这又证明该书
可能著于顺治前。小说的十一回、十五回、四十八回的“搜检”均改为“搜
简”,第九十一回的“检校”和“巡检’均改为“简较”和“巡简”。明崇祯
帝名朱由检,崇祯时人撰文章为了避讳,均以“简”代“检”,因此说明该
书成于崇祯时。从书中所写事实来考察,第二十四回载州县官钱粮考成之
制,此制产生于崇帧四年以后,此回还载练饷,而练饷之事始行于崇祯十二
年元月。第三十回有“犹如朝廷破格用人一般,不必中举中进士,竟与他做
了给事中”的文字。此指崇祯九年二月陈启新叩阙上书,骤被任为吏科给事
中一事(见《国榷》)。这是明朝选举制度上破天荒的大事,十分重要。类似
这样的记载还很多。因此这部书虽假托写正统到成化年间的人和事,但实际
上写了许多以后的事。作者自己以”那时”和“如今”来区别假托和写作年
代,从而证明该书成于崇祯未年无疑。
近年来,我国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州古籍出版社与山东齐鲁书社均整理
出版了《醒世姻缘传》,但三家观点相异。有的认为该书成于崇祯未年,有
的则同意胡适观点,认为该书作者是蒲松龄,成于康熙年间,有的还认为写
于崇祯年间,定于顺治年间,作者是河南某人。孙楷第在《中国通俗小说书
目》1982年第一版中仍坚持“书中所记顺康间淄川、章丘两县之事,而于
淄川事尤切,与留仙之地域时代皆相当,则书为留仙所做,比较可信(留仙
名松龄,号柳泉居士,山东淄川人)。”1984年曹大为在《文史》第23辑又
发表《(醒世姻缘)的版本源流和成书年代)一文,对胡适、孙楷第等的观
点进行驳斥,就金性尧、王守义的观点加以引申。他认为《醒世姻缘传》作
者绝不是蒲松龄,其一、胡适所用的唯一一条证据是杨复吉的《梦阑琐笔》,
然而这本书的记载不甚可信。其二、李慈铭在咸丰庚申(1860年)2月16
日的《越缦堂读书记)中赫然写道“《醒世姻缘》,清蒲松龄撰”。但这条记
载不是严格的版本著录,其资料本源很成问题。相反,今天流传下来的各种
版本,无一标明是蒲氏所作。其三,张元《柳泉蒲先生墓志)及墓表的碑文
里明白刻有蒲松龄的全部著作目录,其中并未提到有《醒世姻缘传》.在碑
刻把蒲氏杂著五册、戏三出、通俗俚曲十四种的全部细目悉数罗列的情况
下,真要还有一部百回巨著,是不应也不可能遗漏掉的。至于小说的成书年
代,曹大为通过各木刻本避讳情况及内证的综合考察,认为全书在崇祯十七
年以前已基本完成,大约在崇祯十七年一、二月间,作者又对全书作了一次
细微的修改和誊清。
由此看来要解决《醒世姻缘传》之谜,如同解决《金瓶梅》之谜一样,
绝不是一件易事,也不是马上就能办到的。 (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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