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daviling()
整理人: chocho.1(2003-03-12 20:50:27),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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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最后提到“跋语的笔迹有误”:
脂抄甲戌本的七条跋语,从笔迹来判断,分别由三人写成。第一条字迹较工整,据题识可知为“青士、椿余”所作(青士那濮文暹,同治四年进士,椿余是其弟文昶,同在江苏溧水崇实家半畝园教书——大为注),无须怀疑。第二、三、四条当为刘铨福所写。第五、六、七条就笔迹来看,当为另一人所写。即以“楼”字为例,二、三、四条中,“楼”字“木”旁的竖画比横画粗壮或至少相若;而第五、六、七条中,其“木”旁的竖画一概比横画瘦削。且二、三、四条中“楼”字“木”旁的撇捺二画,乃一笔写成;而五、六、七条中“楼”字的“木”旁的撇捺二画,乃分为两笔。
另外,第二条与第五条中“李”字的上半部分“木”的书写,亦存在与“楼”字“木”旁书写相同的情况。可作为佐证。据此可知第五、六、七这三条跋语决非刘铨福所写,而确为另一人的手笔。则不能排除其出自伪造的可能了。而且,这三条跋语中所提到的一些史料,自也应在可怀疑之列。
我觉得李金松先生的怀疑是有道理的,1983年“曹雪芹画像”的出现就是以旧本改装拼加,补写題记而成。这里我另有一疑问,这几条后来补写的跋语何以有刘铨福的图章呢?尤其第六条的“铨”字章蓋横了,若真是刘铨福本人蓋的,他对自己的章用惯了,该不致如此吧。那末,伪造五、六、七跋语的人就是后来拥有刘铨福印章的人了。(全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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