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ybzj(一知半解) 
整理人: yanboguang(2002-07-24 16:25:5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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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邪见,长无明——初悟《六祖坛经》(80)
 
 ☆☆☆个人意见☆☆☆
 
 
 [自性动用,共人言语,外于相离相,内于空离空。]
 
 要是明了自性,从自性起用,给人说法,交谈时,在外于相上离相,在内于空离空。
 这些即是六祖大师所传这顿教法门,“从上以来,先立无念为宗,无相为体,无住为本。”
 这“外离一切相,名为无相。能离于相,则法体清净。此是以无相为体。”
 这些多是在“定慧品第四”上有了很详细的说明了。
 这自性上起用,不单是于人言语,一切有为,都应“外于相离相,内于空离空。”
 
 
 [若全著相,即长邪见。若全离空,即长无明。]
 
 六祖在传法上,很多时候都是两对一同说出来的,这正是六祖大师说三十六对法的意义。
 在这里就可以看出来,这正是实例了。
 偏左不行,偏右不行,站在中间也不行。所以六祖大师把两个都说了出来。
 若是着相,就会长邪见,要是着空,就会长无明。
 
 [执空之人有谤经,直言不用文字。既云不用文字,人亦不合语言。
 只此语言,便是文字之相。又云直道不立文字,即此不立两字,亦是文字。
 见人所说,便即谤他言著文字。汝等须知,自迷犹可,又谤佛经。不要谤经。罪
 障无数。]
 
 着于空的人会有谤经的行为,会对人这样说:“不立文字”即是不用文字了。
 不可以用一个字,即然不用文字,也不应用语言了。因为语言也是文字相来的。
 更加有甚的会说,不立文字这样说也不行,因为这不立两字也是文字了。
 见着别人说的话,就马上跳出来谤别人是着文字相。
 六祖即告诫这样的人:你们要知道啊,自己迷犹可,不算什么罪障。
 要是自迷不但还谤佛经,用这佛经的一两句话头四处“打”人。
 更加有甚说一切佛经即是空,都是不要的。令人误解佛经的意思。
 这样就罪障大了。这样就会滋长无明,令自己不能见性了。
 
 [若著相于外,而作法求真,或广立道场,说有无之过患,如是之人,累劫不
 可见性。]
 
 要是着于相的,执于相,总是想通过什么法门,求得佛性,得到果位。
 即象那梁武帝,[帝问云:朕一生造寺度僧,布施设斋,有何功德?达摩言:实无功德。]
 这样的人广立道场,说有无法之过患。这样的人,累劫不可以见性。
 
 [但听依法修行,又莫百物不思,而于道性窒碍。若听说不修,令人反生
 邪念。但依法修行,无住相法施。汝等若悟,依此说,依此用,依此行,依此作,
 即不失本宗。]
 
 只要听法后依法修行,又不百物不思,落入顽空,使得道性窒碍不通。就可以了。
 若是有人听了法但不修行,不能体会其中奥妙之处,就会反令人生出邪念来。
 这可以理解为,不是发心来修的不可以传其佛法,所以有时传法时也应看好对象。
 六祖嘱咐说只要依法修行,并行无相法布施,这样才是度人度己。
 你们要是开悟了,依我传的“三科法门”“三十六对法”,依这来用,依这来行,依这来作。就可以不失本宗的宗意了。
 
 
 (待续……)
 
 注:本文中[]中的是《坛经》中原文。释:()中的是宣化上人《六祖法宝坛经浅释》
 中的原文。解:()中是大鑑禅师法宝坛经述旨原文。##【】中是参《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因释()解()文过多,不再随文贴出,想参考者可来这http://fxys.xilubbs.com/ 
 看同标题的文章。
 
  ---- 愿众善知识!得闻《六祖坛经》,心即开悟。摩诃般若波罗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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