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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岳阳楼"卖"名"不卖"身?
发信人: guang_zhou(爿片)
整理人: danhan(2002-06-04 13:38:02), 站内信件
  近日,对于岳阳楼快被"卖"之说在社会上展开了纷纷的议论,文物部门觉得旅游部门是急功近利,追求经济效益,借文物品牌上市会误导股民,而旅游部门则说文物部门是因噎废食。到底文物保护与发挥文物优势发展当在旅游业之间为会什么会带来如此大的冲突呢?之所以为产生这两种不同的观点,主要是由于两者的出发点不同,文物部门是发保护文物为主,而旅游部门是以开发旅游项目,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为目的,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样在这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呢?发展旅游业应该以文物保护为前提条件,两者应该是统一发展,相互协助,相互配合的,而不应该是对立矛盾的。 
  湖南省文物局一位同志说,岳阳楼一旦被捆绑上市,资产就归股东所有,经营上就得听懂事会的,万一哪天经营不善申请破产,岳阳楼岂不是要被拉去抵债? 
  根据湖南省旅游局局长张济民说,岳阳旅游集团正处在上市辅导期的"湖南旅游"中所占的股份是15%,投入净资产约1500万元,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岳阳楼旅游集团公司进入"湖南旅游"的是楼周边的一些经营性资产,而非"国宝"岳阳楼本身。此次上市的只有岳阳楼之名,湖南省旅游局认为,"湖南旅游"要上市,也只是借用"岳阳楼"之名而非捆绑岳阳楼本身。这个想法充分考虑了岳阳楼作为文物的特殊性,既能让岳阳楼知名度更高,又能让"湖南旅游"借其东风,是一种"双赢的策略。 
  但一些文物专家却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如果靠借用文物的品牌概念上市,可能会误导一些股民。一旦运作不当,对文物造成的灾难是毁灭性的。还有一些人认为,即使岳阳楼被捆绑上市,将募集的资金投入旅游开发,回报也是有限的。文物部门担忧的是,"多吸引旅游过来,这对文物保护并不是好事。岳阳楼是木质结构,上楼的观众多了,说不定哪天就要跨了。" 
  因为争议太大,张万雄局长说:"岳阳楼"现在这个品牌他们也不打算"借"了。张万雄说:"我们原来的股权管理方案,省里领导已经批了。但我们考虑到文物部门的意见,虽然现在的这些地方属于岳阳楼外围的非文物资产,但因为毕竟属于岳阳楼公园的资产,我们干脆就用集团拥有的其资产把它置换出来。" 
  关于岳阳楼,有个背景无法回避,那就是在2000年6月前,岳阳楼管理处一直隶属于岳阳市文化局。2000年6月17日。岳阳市决定将岳阳楼隶关系从市议论议论转达到市面上旅游集团公司,明确该公司为企业性质,面向社会公开承包经营。2001年1月,以岳阳楼为龙头的岳阳旅游集团发展公司正式挂牌。 
  岳阳楼被"卖"的纷争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如何才能做到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二者水乳交融? 
  对于如何利用文物的旅游资源和有效保护文物,有专家提出,"旅游文物各行其道",进行"功能分区"的观点。北大世界遗产保护专家对国内有些地区的做法,是很有意见的。如果把文物破坏了,会搞得两败俱伤。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做好功能分区,旅游和保护范围内,不准搞任何经营开发,游客在这里就是享受文物本身;保护范围以外,则可以搞各种旅游服务。 
 位于洞庭湖畔的岳阳楼,自古有"洞庭天下水,岳阳天下楼"之誉。一般认为,岳阳楼始建于唐,后毁于兵燹,北宋年间重修和扩建。北宋著名文学家范仲淹的《岳阳楼记》让其声名远扬。根据该文记载,滕子京集资重修了岳阳楼。但滕子京重修岳阳楼在明崇祯十一年(1639年)毁于战火,翌年重修。清光绪六年(1880年),知府张德容对岳阳楼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整修,将楼址内迁6丈之余。1983年又进行了一次落架重修,把已腐配的构析,按原件复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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