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tommy826(小东)
整理人: ashleyliu(2002-05-21 18:42:41),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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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昨天《广州日报》关于中国电信LOGO的改变原因报道觉得电信里面的人是一班猪头,没有一点的商业头脑,完全是在浪费国家的金钱,浪费公帑,浪费纳税人的钱,完全是为了赌气。人家理想广告公司其实已经将版权完全转让给中国电信了,只是附加了需要设计和补充CI的条件,其实对于我们这些从事广告行业的同事都很清楚知道,其实CI这东西只是一个很合理很简单的要求,你想想,自己设计的LOGO,运用的规则当然是自己最清楚,怎样排列组合怎样颜色配搭当然是作者自己最了解最清楚,中国电信竟然为了这小小的附加条件而赌气,把价值10亿元无形资产的原LOGO不用,而重新改换LOGO,算上要投入为新LOGO宣传的资金,总共是消耗了整整20亿元,这属于国有资产流失吗??折腰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吗??
悲哀的中国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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