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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从"恒升"案判决书中读出了什么(转载)
发信人: leelong()
整理人: aaa234(2003-11-20 12:37:37), 站内信件
     我从"恒升"案判决书中读出了什么

             文/郑直 

 

1. 读出了“商品的使用者不是消费者。” 
  判决书中"由于王洪并非该笔记本电脑的购买者,其不是恒升集团商品的消

费者"之说法,提醒我们不要对非自己亲自购买的商品发表评论和要求得到售后

服务。无论你是一个耄耋之年的老人还是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你不去商场,
不亲自选购付款,不在发票上留下自己大名,你就无权对这件将由你使用的商品

说东道西。

2.读出了“公开投诉等于主观损毁。” 
  即使你对产品质量和商家服务不满意也不能口出激愤之辞,不能上网诉苦
以求得同情,更不能主动向媒体投诉或被动接受媒体采访。如是,就有主观损
毁商家名誉的故意,就要赔偿商家的名誉权损失。

3.读出了“商家社会评价降低和其本身经营作风无关” 
  商家的产品质量不好,商家的售后服务不佳,甚至商家严重侵害了消费者
权益,和商家的社会评价没有丝毫关联,有一年729万广告费垫底,你王洪不
张扬,你媒体不报道,大名鼎鼎的“恒升”本可依旧风光无限好。现在你张扬
了,报道了,我的社会评价才会降低,你因此就侵犯了我的名誉权。

4.读出了“销售业绩欠佳还可以靠打官司发财”
  “恒升”1998年销售利润率11.70%,除去管理费用等的净利润只有0.1%,
计84291.20元。辛辛苦苦卖一年电脑不过赚了8万余元,辛辛苦苦打一年官司
就可以发百万巨财。两相权衡,还是打官司合算,一年把十几年的利润都赚出
来了。

5.读出了“证据的采信与否取决于案件的定性” 
  不是根据证据确定孰是孰非,而是先确定责任再拿证据说事。否则为何判
决依据都是“恒升”的证据,三被告的几十份证据哪里去了?2千多万的退货
单据有公证吗?何以证明退货是由三被告行为造成而非“恒升”自身原因造成?

恒升4%的计赔比率是谁提出来的?依据何在?三被告从未在庭上听闻这个4%,
难道是“恒升”私下和法庭有协商不成?

6.读出了“网民千万不要旗帜鲜明地发言表态” 
  你们以为是在声援王洪,实际是把他往火炕里推。你们应该劝说王洪忍气
吞声,不要自不量力以卵击石。你们可知,王洪这50万中至少有一半是替你们
付的。你们在网上隐姓埋名,让王洪在前面代你们受过,想帮忙却帮倒忙一定
于心不忍,汲取教训吧,互联网不是言论的天堂! 

7.读出了“大众媒体可以就此停办了。” 
  尽管你的报道没有失实,你引用的话都是客观存在,你向法庭提交的留言
板留言我“恒升”也向法庭提交了,但是你可以在报道中转述我们商家的意见,

却绝对不能转述消费者的意见。王洪说我们的产品象“豆腐”,网民说我们的
行为构成侵权,你把王洪的话和网民的话发表出去,你就侵犯了我们的名誉权
。如果你不想只发表我们的意见而不顾消费者的意见,那你就住口什么也不要
说,或者你干脆就停办算了。你停办了,我的日子可能好过些。你不要顾虑光
替我们说话消费者会不会起诉你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我告诉你,消费者想起
诉我们赔偿240万,没门!他拿得出2万元案件受理费吗?他拿得出10万元律师
费吗?




  这份可以收入“中国判决书精萃”的判决书告诉我们,消费者千万不要和
商家叫真,媒体千万不要帮消费者说话。花万余元买一台笔记本电脑就算是
买了块豆腐也不过损失万余元,得罪了商家需要赔付的就是几十上百个万余元。

自己赔不起50万,司舆论监督之职的媒体也不会动辙拿出24万帮你受过,怎
么办?忍了吧!为了娇妻幼女老母亲的安宁,忍了吧!
   这份判决书判出了“恒升”的双赢,同时遏制了消费者和媒体,遏制了
维权和监督,这是我读判决书读出的最后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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