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nettnt()
整理人: aaa234(2003-11-20 12:35:4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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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邮局寄一封特快专递,被收了四项费用,消费者丘建东因此决定三上
法庭讨个明白。特快专递诉案最早是长沙消费者渝晖牵头告了长沙邮局一状,
原因是邮局规定特快专递信件起重200克收费20元,超过200克以上每续重200
克加收到元。但这起重200克是毛重还是净重?是否该减去重45克的信封重
量呢?喻晖于1999年6月寄一信被收去26元,他认为邮局将信封重量含在净
重一起计费不合理,要求邮局返还6元,丘建东当时是此案原告的第二代理
人。此案原告方败诉。
丘建东不甘心,1999年12月他自己远上重庆寄了一份特快专递,这回
除交了特快邮费20元外,他还被收取信封费和详情单费各1.5元和1元。因
此他改诉称:信封重量既已列入计重,信封不应再以1.5元有偿出售,至于
信封上那一张供粘贴的详情单(即信封标签)更不应收费1元,他诉讼的金
额合计为2.5元,要求邮局返还。结果法院判决驳回其请求,丘建东再次败诉。
2000年1月5日,丘建东到广州市三元里寄一特快专递回家,交特快专递
费20元后,又被要求交1元信封费、1元详情单费和1元保险费。这回多了保
险费且不能不交。他认为这四项收费中信封费和详情单费收得不甚明白也
不甚合理,有重复收费嫌疑。保险费则涉嫌强制收取。因此他以3元标的
诉至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请示判当地邮局出示信封和详情单收费及保险
费的规章依据,并返还这3元。他希望通过此案能引起相关部门对消费者
权益的重视。
据了解,丘建东所在的福建省省会城市邮局寄特快专递并不收取信封
费和详情单费,但收1元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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