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163cdrom(网易CDROM)
整理人: ashleyliu(2002-05-08 15:11:11),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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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敢于把野蛮行为摆在文明社会公开展示,也是当今中国的一大奇观。”这句话是我在4月28日的《南方都市报》第2 版上读到的。然而,就在当天的该报上,我愤怒地看到了一场地域歧视加阶级歧视的“野蛮秀” 。
据报道,从5月1日起,外地车牌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为1000cc以下(含1000cc)的微型汽车将被禁止进入广州市区。
我不知道广州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作出此决定时,有没有考量过这个决定是否违法?是否有歧视性质?是否与其标榜的广州作为一个现代、文明的国际大都市形象不合?
如果可能的话,我将打一场状告广州市政府的官司,当然还得深入研究一下相关法律再决定。在此我只想问一声广州市政府:“你们为什么要歧视我?”
首先,广州市政府的官员应当明白,广州市既不是广州人的私家领地,更不是广州市政府的私家领地,广州作为广东省会,是全广东人民的,也是全国人民的。以我个人的情况而言,我身处顺德,既是顺德市民,也是广东省民,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经常要驾驶我的微型车到省城广州办事、购物、游玩、访友探亲、洽谈业务,你广州市政府怎么就不让我进城呢?在法律面前,你们广州市政府是没有这样的权力的。
我知道你们的目的是要限制广州市区的车流量,但我不明白的是你们为什么偏偏要拿微型车开刀。想来想去也只有一个理由,微型车的车主们是相对弱势的群体,他们不象那些坐高级轿车的有钱有权有势群体惹不起。广州的交通问题是谁造成的,是那些外地的微型车主们吗?要他们来承担责任并付出代价吗?这样讲起来真有点象前些天法国进入第二轮总统竞选的法西斯分子勒庞,把法国的经济与社会治安问题归咎于移民一样野蛮。
几个月前,广州市政府决定向外地车收取入城费已经引起了广大珠三角地区人民的不满,现在这种地域歧视愈演愈烈,按车的档次来限制入城,这岂不是还加上了阶级歧视?!请问广州市政府,这是不是与当年上海滩殖民时代“华人与狗禁止入内”的牌子异曲同工?
如果你们认为自己的决定的合法的,是值得推广的,在此我想提几点建议,——
第一,几外市籍人士样貌丑陋者不准入城,非要入者,加收100元入城费;
第二,几外市籍人士进入广州市区,没有高级小车者,严禁行路,否则罚款100元;
第三,几外市籍人士在广州购物、住宿、吃饭一律加收100元……
广州市政府的高官们,如果你们采纳我的建议的话,我想既能增加很大一笔财政收入,而且保证不出5 年,广州市内的车流量为零,人流量为零,你们再也不用为人多车多而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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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荣强
手机1300677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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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声缓sdfrq!
质问广州市的决策部门,难道小排量的汽车比大排量的汽车污染大?这是那门子的逻辑?
这与国际流行趋势支持扶持小排量汽车发展背道而驰。这是对世界人民支持的环保事业的反动!
强烈抗议!!!
---- CDROM者,只读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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