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kuangwangyazi(ず曾经沧海ず) 
整理人: xh5658(2002-05-02 22:00:0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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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喝酒,都会抽一支烟。   
 不多,不少,只一支。  
 让酒精,象舞的精灵,慢慢飞扬,慢慢升腾。舌的苦,提示着存在,提示着隐藏在微笑下的寂寞。  
 烟头闪烁在黑夜里,轻轻撩起,就是淡淡的划痕,优美的弧线,零落而凄清。  
 从前,是不抽烟的。那时候,认为大多数的人都有自虐狂,烟很苦,酒很涩,却被他们拥为知已。  
 认识贤的时候,我已经喝酒了。  
 因为我已经走上工作岗位,在酒杯里展现着自己的风采。  
 我开始喝酒,让自己的灵魂在酒精的作用下,飞扬,忘记寂寞,忘记痛苦,忘记很多,唯留快乐。  
 然后在某一个黄昏,我邂逅了贤。  
 贤不喝酒,只抽烟,有时候是精品白沙,有时候是芙蓉王,有一次,我说芙蓉王比精品白沙好看多了,他从此只抽芙蓉王。  
 贤常常边抽烟,边给我倒酒。贤倒酒的时候,叨着烟,皱着眉,很认真的样子。男人认真的时候是最有魅力的,我臣服在强的魅力下,心甘情愿。  
 而我常在微醺中,为贤燃烟,啪嗒的打火机的声音,让我兴奋。贤只用一种打火机,YTJ,也是我喜欢的牌子。  
 我的心是一室一厅,只能容下一个人的身影。  
 贤从来不在我的一室一厅里待到清晨,每次醒来,都会有一段的失忆,而他的离去就在这段失忆中。  
 也就习惯了。  
 所以,最后一次,当我从梦中醒来的时候,我依旧过着我白天梦般的生活。只到夜了,才发现,贤已离去,永远的离去。  
 努力去回想,前一天的夜里,我们说了什么,号有没有暗示他要离开?没有。但我知道他的离开,是因为,桌上有他的打火机,曾经有一回,我说过,你要是走了,就把这火机留给我吧。  
 夜里,微醺,习惯的,啪嗒,可是没有烟。我失魂落魄,打着赤脚冲下楼。  
 上来时,影碟机里,王菲唱着:将这样的感触,写一封情书,送给我自己,感动得要哭,很久没哭,不失为天大的幸福。  
 我没有哭,只是为自己燃上一支烟。  
 不多,不少,只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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