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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迟 到 的 公 正〉
发信人: wzp()
整理人: kzl(1999-06-05 11:34:54), 站内信件
1999年4月26日
健康报
        〈一个来到世上仅仅十五月的小躯体,在爷爷的冰柜中静静地躺了九年,
等的是让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九年里,围绕他的死因生出“线头”无数———
            *本报记者  金 宽
    4月9日,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座无虚席。历时9年的王磊
鑫医疗事故纠纷,在5年中,法院两次判决,检察院两次抗诉,引起社会广泛关
注。在庄严的国微下,本溪钢铁公司总医院两崐  医生医疗事故刑事诉讼终于有
了结果。被告--本钢总医院儿科医生张丽英,因在医疗工作中极端不负责任,
导致患儿王磊鑫病情恶化未得到有效治疗而死亡。经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开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
规定,做出判决:撤销1998年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的刑事判决
书和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被告人无罪的刑事裁定书。被告人张丽英犯有医疗
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本案另一被告人张春杰,因患重大疾病
,另案处理。
    有罪的人受到了惩处,本案的原告却没有感到丝毫欣慰。已被宣判有罪的被
告人在听完宣判后,立即大闹法庭,对前来制止的法警大打出手,破口大骂原告
,丝毫没有认罪和悔罪,出现犯罪医生的医院在判决后仍没有对受害者亲属表示
任何歉意。9年时间时,原告一家为了讨回公道奔走于本溪、 沈阳、北京的各级
政府和有关部门之间;上访、告状、诉讼,嘴唇说破,家财荡尽,心已麻木。面
对迟来的“胜利”,他们乐不起来,有的只是继续要把另一个被告人绳之以法,
追究把一件原本十分清楚的责任事故故意弄得扑朔迷离,造成他们人亡后再家破
的某些人责任的坚定信念。
            A一条小生命  九年不了案
    
   1991年1月23日,旧历春节将至。本钢退体工作王心霆15个月的孙子王磊鑫轻
微腹泻、沤吐,先后到本钢总医院平山门诊部和北地门诊部诊治。经过查便、查
血未见异常。医生诊断:上感、肠炎,并为王磊鑫办了转往本钢总医院住院的手
续。
    1月24日上午10时许,王磊鑫的父母带着孩子来到本钢总医院儿科。当班大
夫张丽英为患儿办了住院手续,在没有给孩子做任何检查的情况下,开10%葡萄
糖150毫升加青霉素240万单位静脉注射;青霉素40万单位,肌肉注射,另给多酶
片。患儿静脉注射了青霉素,午后腹泻没有减轻,反而明显加重,啼哭不止。孩
子的父母整个下午在病房里没有找到当班医生张丽英(在法庭上张丽英称那天她
的孩子病了,检察院调查被告是回家送本钢总医院分的“年货”)。
    下午4时50分,夜班医生张春杰上班,因张丽英不在,正常的交接班手续没
有履行,王磊鑫没有引起应有的注意。晚上,患儿泻得更加频繁,并发起了高烧
。孩子的爸爸找到张春杰,求她去给孩子看看。张春杰看过住院病人一览表后说
:“你家孩子是肠炎,不要给东西吃,一会儿我去看看。”晚10点多钟,孩子的
母亲抱着孩子拦住了要去厕所的张春杰,并拉着患儿的手“谢谢姥姥”,请张春
杰为孩子看病。在母亲的鼓动下,孩子听话地将手合十,对着“姥姥”拜了起来
。张春杰拉了一下患儿了手,说:“白天已经用药了,不用再用了。孩子困了,
快让孩子睡觉吧。一会儿我再来看看。”可是张春杰一去不返。25日晨4时许,几
小时内腹泻了二三十次的王磊鑫出现抽搐,神志渐渐不清。5时多,护士开始工
作。患儿母亲把孩子抽搐的事告诉护士。当时孩子很安静,护士没检查,也没有
把家长的话向医生报告(后了解护士也工不到张春杰)。
    25日早7时30分左右,抱着患儿在病房门口等待的孩子妈取看到从医院外面
回来的张春杰,立即迎上去焦急地说:“张姨,小孩抽了,快给看看吧。”穿着
便装的张春杰一面准备换上医院的白大褂,一面对患儿母亲说:“你等等,我就
来。”患儿母亲抱着孩子回到床前,往下放时,头发散落在孩子的脸上和眼睛上
,孩子没有反应。一声绝望的悲呼后,她像疯了一样再次冲到医生办公室门前,
一脚踢开门闯了进去。张春杰这次拿起了听诊器,当听到孩子的心音已经没有了
时,她慌了。抢救,可一切都太晚。
    患儿的母亲休克了,患儿的父亲像傻了一样,一整天抱着冰冷的孩子不许别
人打扰他的“甜睡”。整整一天,本钢总医院没有一位领导出来关心一下这对不
幸的夫妇。这天成为王磊鑫父母和王心霆一家永远的伤心日。
    在以后的9年中,王心霆总是说,腹泻的孩子病情变化快,稍微有点儿责任
心的大夫就不能21个钟头不闻不问。腹泻是儿科的常见病,本钢总医院是三级甲
等医院,张丽英、张春杰在孩子死后都晋升了副主任医师,她们根据就没把病人
的死活当件事。我的孙子死得太冤了,谁来为我们老百姓说说这个理?
    为了说这个理,王心霆从此付出了9年时间和全部家当。
                B奇奇怪怪假病历
   王心霆认为“上感、肠炎”不是啥治不了的病,孩子死了是两个医生没有尽到
责任,是严重的责任事故。当时,医院只要检查一下张丽英、张春杰在王磊鑫治
疗过程中的病历,就可以基本掌握情况,回答老人。这是由问题到答案的一条直
线。然而,王心霆一家此后的不幸经历就是从这具有法律效力的病历记录开始的

    患儿死亡的当天,患儿父亲在医生办公室里看到了王磊鑫的病历,那上面的
记载非常少,夜班记录是空白。出于一种本能,他把病志折了一下揣进怀里。很
快,本钢总医院的医务科科叶志新找他索要病志。叶志新说,我今年58岁,是共
产党员、医务科长,你要相信我。于是,病历回到了本钢总医院医务科长叶志新
的手中。
    可是,家属怎么也想不到,这份病历以后像变戏法似地大变起来。
    1月26日本溪市卫生局应要求组织尸检小组对患儿王磊鑫的尸体进行解剖。
解剖前,王心霆的儿子最后一次看到了那份写字不多的患儿病历。
此后,在王心霆的要求下,本钢总医院和孩子父母双方所在单位组成了调查组,
各自开始了对患儿死亡情况的调查。王心霆要求复印病历。1月31日,本钢总医院
医务科却告诉他们:“1月28日病历丢了!”可就在同时的同一栋楼里,王心霆的
儿子看到了王磊鑫的病历就放在医务科的桌子上。他抢过病历一看,原始病历上
那条明显的折痕不见了。原本寥寥数语的病历“肿”了起来,根本没有给孩子看
病的夜班医生有了为孩子治疗的记录,孩子的诊断由“上感、肠炎”变成了“上
感、消化不良”。他们质问医院,院方不得不承认这份病历是原始病历丢失后由
两个当事医生补写的“回忆性病历”。家属们不干了,本钢总医院的院长当时就
写了书证:“患儿住院当晚至第二天清晨死亡,医生未做任何化验和辅助检查,
一夜之间,未做任何处理。”
    不久,从医院里又传出消息,原始病历在丢失了8天之后,又不知从何处悄
悄地回到了本钢总医院。这份病原始的吗?王心霆一家不承认。在以后本溪市检
察院侦察中,检察院也用“改动”、“虚构”二词为这份“原始病历”定了性。
可是,在这起医疗纠纷中,却偏偏有人以假乱真,把这份没有任何可信性的“病
历”作为市卫生局组织的医疗事故鉴定的依据。甚至在死者家属明确指出这是假
病历,并在假病历上注明不能作为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后,卫生局还是有人明目张
胆地把假病历再次放入辽宁省要求本溪市进行第二次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中,导
演了一场“你有真理,我有权利”,假了再假,一假到底的违法丑剧。

   C又一条直线扭曲成了问号
    
    除了病历外,尸检是弄清医生对王磊鑫死亡是否负有责任的另一关键。它同
样可以最直接准确地揭开王磊鑫死亡的谜底。
    王磊鑫死后的第二天,王心霆向本溪市卫生局提出尸检要求,同时要求尸检
要有法医参加,但得到答复是,有法医参加,我们(卫生局指定的尸检人员)就退
出,尸体停放超过48小时便失去尸检时效,一切后果由家属负责。为了弄清孙子
的死因,当时还不知道以后还会出现丢病历、造假病历的王心霆只有一个选择-
-妥协。后来,王心霆每每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就会用“他们早串通好了”来高
度概括那几天他家遇到的一切。
    市里的尸检结束了,病理解剖报告上罗列了6种病理诊断8种病理现象;双肺
间质性肺炎(肺瘀血、水肿、气管炎)脑水肿;胸腺肥大(重44克);肝肾血肿;心
肌断裂。
    王心霆说,我的孙子没有肺炎。因为在1月25日抢救时,本钢总医院拍了一
张孩子的胸片,这张片子显示孩子的肺没毛病,尸检时有人把这张胸片藏了起来
,9个月后在家属的追问下,本钢总医院医务科才把片子交出来。他查了书,胸
腺44克就是拍一下巴掌孩子也可以“吓死”,可是证明孩子胸腺有多重的标本和
孩子的五脏六腑、脑子都在市尸检后被尸检人员扔了,这种扔掉脏器的做法违反
国家尸检规定。王心霆眼睛雪亮:“这是有意糊弄人,目的就是为两个因严重不
负责任致人死命的医生脱罪。”
    凭着假病历、假尸检报告,凭着本溪市卫生局个别人故意把王心霆一家和本
钢总医院都认定的假材料两次交给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孩子的死亡以“一级医
疗技术故事”盖棺定论了。
    按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事故分责任事故与技术
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
故;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对一级医疗责任事故的处
分为“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对“医务人员由于
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由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对医疗技术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理规定则是“医疗单位
应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一般可免予行政处分”。
    王心霆不服:“无医无疗怎么能算医疗技术事故!”他告到省卫生行政部门
,要求复查。可是,没有真病历,省卫生厅只能要求本溪市卫生局重新鉴定。其
结果就是,本溪市卫生局轻车羁路,再来一次弄虚作假。

              D“造假”容易打假难
   
   王心霆在本钢工作时是出色的工人,是个有名的倔老头,一系列弄虚作假激起
了他的愤怒。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解决不了,他抛家舍业,找本溪市委、市政府、
找法院、检察院、上北京找有关部门上访。从58岁到67岁,两个医生的玩忽职守
和万恶的弄虚作假,使这位老人失去了天伦之乐,增添了满脸的风霜。
    1992年,卫生部指示:此案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了彻底弄清王磊鑫的死因,本溪市检察机关向王心霆提出,重新进行尸检
。王心霆答应。
    省检察院派法医来了。他们到本钢总医院取样,因为孩子脏器已被扔掉,所
能检查的,只有52张病理切片。他们将这些切片带回沈阳,邀请著名医学专家共
同鉴定,得出的结论是:患儿“脑广泛重度水肿,因腹泻引起水、电解质酸碱平
衡紊乱,临床未能纠正。死亡原因为婴儿腹泻(小儿肠炎)引起全脑水肿而死亡。
”这与本溪市的尸检结论大相径庭。1995年3月,经辽宁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
究决定:此案交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对事故责任人张丽英、张春
杰提起公诉。
    跳出医疗行业来解决冤情,王心霆本该舒口气,可是,检察机关与法院的认
识发生了严重的分歧。其根源是卫生部在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
说明中明确指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是本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惟一合法
组织,只有它的鉴定结论才能作为认定和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因此,不论检
察院立案还是法院审理医疗事故案件,都  要以医疗事故鉴定委员公的鉴定作为
主要依据。如今此案经两次鉴定,结论都是“一级医疗技术事故”,按规定,对
技术事故责任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以往的司法实践也没有这样的先例。王心霆
为此又到北京,找权威部门解释。可是文件没有说明的谁又能乱加解释?
    从1995年到1998年4月。经过无数次研究,法院开庭,依医疗事故鉴定结论,
一审,张丽英、张春杰无罪。但是,检察院以事实为依据,据理抗诉。二审,法
院驳回抗诉,维护原判。张丽英、张春杰仍然无罪。1998年8月22日,辽宁省检
察院向辽宁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认定两被告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两审法院
认定她们无罪是错误的。辽宁省高级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不清,依法指令
本溪市中级法院再审此案。
    今年4月9日,有罪的人终于受到了正义的审判。

                 E反思与遗憾
 
 关于王磊鑫一案,从1993年起,记者4次去本溪,对与此案有关的方方面面都进
行过采访,也曾访问过一些权威部门。
    有人说,这两个医生如果是普通人,事情早就解决了。而在这两个人身上,
事情就会复杂得多。因为她们有很硬的社会关系。有人为她们”帮忙”,不是为
了她们本人,而是为了讨好她们身后的势力,或者是官官相护。当年,如果没有
那些“好心人”“帮忙”,两个医生凭良心向王老头认个错,事情怎么也不会闹
到今天的地步。可是当年力量悬殊,谁能看得起一个普普通通的王老头?
    张丽英、张春杰该不该负刑事责任,在本钢总医院,两个被告人的同行中有
截然不同的看法。“帮”她们的,观点自不待言。而多次参加法庭旁听的医生中
就有几个人对记者表示,医院要发展就必须铲除害群之马。在本案的三次庭审中
,来旁听的人一次比一次多。今年第三次开庭,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的大审
判庭只有300多个座位,却挤进来四五百人。“再审”从上午9时开始不停顿地进
行到下午3点,而旁听席却少有人退场。其中不少医务人员是站着听完庭审的。

    记者感到,广大医务工作者同样痛恨给医院和医务人员脸上抹黑的人。
    应该说王磊鑫一案留给人们的思索很多。曾几何时,在处理医务人员与患者
发生的纠纷时,缺乏对医务人员行为和医疗行业的严格规范,甚至在医疗事故鉴
定的规定中,没有对医疗事故鉴定组织者和参与者必须保证鉴定公平、公正的法
律责任做出规定。对弄虚作假的鉴定如何处理?鉴定材料的真实性由谁来审查?
假的、错误的鉴定结果由谁来撤销?对弄虚作假造成民事损害的责任者,在行政
上、法律上要受到什么处分?政策都没有规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医疗事故鉴
定成为医疗行业自己说了算,没有制约机制,没有透明度的“黑箱子”。这不仅
使群众受损失,社会不满意,而且也使医疗行业滋生出不正之风甚至罪恶。本溪
市的这两个医生,一个判了刑,另一个只因有病,在精神折磨中等待审判,那些
“好心人”被群众戮脊梁骨,医疗单位、卫生行政部门因作假而背负骂名,这一
切不都是没有监督带来的后果吗?
    本溪王磊鑫一案中怪事多多,遗憾多多。有人提出,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患
儿死亡的医生被判了罪,那么,在此案中丢病历的人该不该追究?伪造病历的人
该不该追究?尸检违规的人该不该追究?把虚假病历材料提供给专家,导致错误
鉴定结论的人该不该追究?此外,还有在事件全过程中不断影响问题解决的这样
那样的“影子”该不该追究?他们都是这起医疗事故案一拖9年的罪魁祸首。他
们不仅害苦了王心霆一家,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害了两个医生的后半生。因为,
今年开始执行的《执业医师法》规定,医生被判刑就不能再从事医疗工作。这些
人是不是也该受到处理?
    那些怀着不同目的做了坏事的人,以及在王磊鑫死亡案件中存在的腐败现象
,会不会被追究?记者不得而知。但是,这些人无疑将成为不光彩的反面教材,
警戒和教育后人。
    一个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一场完全可以迅速解决的官司偏偏一拖9年。因此
,有人断言,这起诉讼和审判的内涵及外延都超出了案件的本身,它是对多年来
漏洞百出的管理、形形色色的人、奇奇怪怪的“表演”、是与非、对与错、道德
与不道德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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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202.96.89.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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