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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代人求救
发信人: tiger-boy()
整理人: robust(1999-10-27 20:43:13), 站内信件
 
                            求救书
我是一个农民,二等残废军人,现年63岁。为了解决本村群众销售苹果苗难这一
问题,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与山西省长治县林业局签订了供销苗木合同书。山西省
长治县林业局派了两名技术人员来我市松山乡新店村亲自验收苗木质量。后用车
将苹果苗木拉回了山西省长治县林业局。苗木款30余万元,至今分文未见。几年
来,我与王义方二人多次前往山西省长治林业局摧款,该林业局花言巧语一拖再
拖,拒不付款。然而,苗农经常到我家中索要苗款,我无力偿还,并遭到部分苗
农的非难,身心受到了严重伤害。万般无奈,于一九九四年头起诉到我栖霞市人
民法院。一九九四年判决后(有判决书),我市人民法院曾先后两次到长治县林
业局执行法律判决。然而,该林业局以种种借口仅付给4万元(据查该林业局用我
们的苗款建了一座办公楼),其余苗款至今仍无音信,已时隔7年之久。 一九九
七年年关将至,到我家讨款的苗农又多起来。我不得不于一九九七年十月十六日
再次来到我市法院执行庭,询问我的这个经济案件怎么办。难道判决书是一张“
白条”不成?执行庭长宋建成拿出一张97年10月11日出版的“人民法院报”给我
看,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决定,“今冬集中清理委托执行案件”,“本报成都电10
月10日电(记者岳浩)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决定,从下个月开始集中三个月时间在
全国法院系统组织一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未结委托执行案件的集中清理行动。这
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昨天在此召开的全国法院委托执行工作座谈会上宣
布的。”看完报纸,执行庭长宋建成对我说:“你看这份报纸,我们准备把你的
这个案件委托山西省长治县法院执行,同意不?”。因为我年岁已大,眼花,没
有详细看,就说:“只要判决书不是‘白条’,法律能维护老百姓的利益,咋办
都成!”。当即我出邮资30元,由我市法院办理了委托山西省长治县法院执行书
。数月后,我到我市法院执行庭查询执行情况。庭长宋建成说,没有回信,也没
有电话,现在已经委托山西省长治县法院办理,我们再无法管此案了,实在不行
,你自己到长治县法院去找一找吧。宋庭长说的简单,可让我犯了难:我这么大
的一把年纪了,不要说来回要花不少的钱,就是身体也承受不了。这时候我才想
到:我市法院执行庭长宋建成为什么要把我的这个案件委托给山西省长治县法院
了,原来他想把我的这一案件一推了之。他经常讲,执行难,在外省执行就更难
了。这样以来,就害了我这个老农民了。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虽然“
人民法院”判决已经5年之久,可这个判决书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呢?真的成了张
“白条”了。我市法院踢出去不管,长治县法院受委托而不执行。音信杳无,执
法者根本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办事。民事诉讼法第三编执行程序第二
章一般规定,第二百一十条明文规定,被执行人和被执行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
托当地人民法院代表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受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15日以内开
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涵复委托人民法院,在30
日内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涵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
受到委托函件之日起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
上级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这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
国家的大法。我市人民法院及长治县人民法院不执行法律的规定,还有什么样的
法院和什么样的人能来执行呢?那还谈什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呢?真叫百姓不
可思议,不可想象,真伤脑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是有威严的,是依法治国
的,可如何体现法律的尊严?这就需要我们国家的各个执法机构来落实执行吧。
 因为没有款付给苗农,我用我的树木、太阳能、电视机、海绵顶款给了苗农,因
为我从思想上不想瞎了苗农的一分钱,可是我又有多少东西和钱呢?我每年收入
的苹果款自己不能用,而只能付给苗农。为了打官司,我个人花费了七八万元,将
自己栽培的十年盛果期苹果园的500余棵苹果树全部卖掉,真是痛心又不忍。然而
,又有什么好办法呢? 我曾经打电话给山东电视台“道德与法制”组、中央电视
台“东方时空”、“焦点访谈”栏目,询问我这个经济案件能否帮助解决。他们
说,我应该找执法部门,找法院执行就是,可是法院总是愚弄我、拖我,我有什
么法子呢! 当时,苹果树苗是我们村各家各户的主要经济作物,苗农从购买种子
、培育种子(冬天冷冻)、插芽、打芽、锄草、施肥、嫁接品种芽需近两年的时
间,辛辛苦苦、拼死拼活培育出来,是苗农的血汗钱。因此,近七年来卖苗苗农
到我家要债的连年不断。特别每到年关更多,平时上学的、结婚的、住院的、修
建房屋的都来要钱,我实在无法应酬了。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到烟台市中级
法院数次、到省城济南高级法院和山东电视台道德与法制组数次,98年二月曾到
最高法院执行庭找过。最高法院执行庭将我的判决书和材料一并转入山东省高级
法院,省高级法院转入烟台中级法院执行庭,烟台中级法院转入栖霞市法院执行
庭,就这样我市法院执行庭再农委托山西省长治县法院执行的一年多的时间里,
给长治县法院发了一份函件催办,而长治县法院复函要中止我的案件,不给执行
。这时我市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董寿民电话通知我说,山西省长治县法院要给你中
止,你同意吗?我一听到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不知所措。我想到七年来的
辛酸、想到那些穷苦百姓祈求的眼光,我能同意吗?电话里我询问了我市法院执
行庭董副庭长,法院的意见呢?他说法院也不同意中止。就这样,没有中止。我
要求撤回委托,他说,不能撤回,事情到现在已两个月了,我实在没有办法、没
有路子走了。 为了此案我曾经想寻短见,一死百了。同时对我国的法律也产生了
种种不正确的想法。但是,转念一想: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我应该相信党、相信
法律。我是一个善良的受害者,我们的党、我们的法律会保护我的。长治县林业
局以高价出售了我们苗农的苹果苗,得到的款不给我们,而置我们苗农的生死于
不顾,用我们苗农的血汗钱盖了大楼,他们是缺理的、亏心的;我是有理的。从
法律上讲,我是胜诉的一方,应当坚持下去,坚信只要共产党不倒,我就不怕、
我就有信心。 我与长治县林业局签订买卖苹果苗合同后,我们村的苗木已经被我
卖给了其他单位。为此,我到松山乡新店村找我的亲戚催忠健帮忙收集苗木。长
治县林业局的两名技术人员验收后,押车拉回长治县林业局的。由于当时没有付
现款,一拖好几年,苗农向催忠健要款,催忠健向我要款。长治县林业局一直没
有给我们苗款,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将我自己村苗农卖的苗款暂转给催忠健15
万余元,仅欠崔忠健16000余元,就全部结清。时至此时,我们已在一九九四年四
月份就到我市法院诉讼山西省长治县林业局。而新店村催忠健为了这16000元钱,
就和我们撕破了脸,在一九九四年的六月份没有到我市法院,而是在我们乡的法
庭诉讼了我们。由于催忠健通过关系把金山乡法庭庭长韩 立买通,所以判决了
。当时我们讲:等法院把山西省林业局欠我们的款要回来全部付清,韩庭长说不
行,就判决了。 一九九四年十月三日,我市法院执行庭下达了传案,叫我带款1
63840元到法院执行庭。我是一个农民,我全家每年的收入很低,山西的钱又要不
回来,我从那搞那么多的钱呢?无奈传票下来又不能不到场。第二天我到了法院
执行庭,一个姓伊的法警一见面就说,拿钱来没有。我说,我没有拿。那怎么行
呢?我诉说,我同长治县林业局也是经济案件,我起诉的早,早已判决,如果你
们把我的款执行回来,我保证不欠催忠健的一分钱。当时他同意我的说法,并作
了笔录,我签了字,就回来了。 一九九五年元月六日上午,不知道催忠健怎样把
执行庭长刘竹民买通了。执行庭长与两个法警和一个坐在车上不说话的副院长蔡
世生停在我村街上。我赶集回来正好碰见了此车是法院的。我问执行庭长刘竹民
,来干什么。刘庭长说,来找王义方,上次你去了,他为什么没有去。我说,上
次我代表了他(因为是我两人办的事)。我和伊建平也讲好了,你也同意的,还
有笔录,等山西的苗款执行回来了,我们就付款给催忠健,当时不就是这样吗?
刘庭长大发雷霆,不认账,说没有,不行。山西的款要不回来也得付款给催忠健
,各事归各码。我说,我们有多少钱呢!同样是一个经济案件,我们起诉山西林
业局早已经判决胜诉,你们不去给执行,催忠健起诉的比我们晚好长时间,你们
来执行我们,这样做对吗?如果不是把我们村苗农的款转付给催忠健15万元,如
果手中没有我们村各家各户的15万余元的苗款,那还不置我们于死地吗?!这时
,刘竹民庭长说,不管说伊建平开传票,把他也带走,上车!我说,上车就上车
,反正我没犯法,我是受害者。我和王义方上了车。一路上,刘庭长不停的吗我
们。吉普车把我们拉到金山乡法庭,可是找不到人。最后把我们拉到市法庭,这
时候才知道车上座着的那个不说话的人是副院长蔡世生。副院长上了二楼,刘竹
民庭长跑上跑下,而后拿来了两份拘留书,将我们两人拘留了半个月。真是冤枉
啊!真是悲伤啊!就在拘留期间,我患了心脏病,迄今还不好,整天吃药,钱不
知化了多少。怨啊!悲啊!我与谁说、跟谁讲? 执行庭的吉普车从法院到我们村
只有15公里的行程,可是法院要我们2000元的执行费。怨啊!真怨啊! 祸不单行
,一九九六年的元月十六日,我村苗农石建国,石世连二人又在我们金山乡法庭
诉讼了我们。同是一个法庭,韩庆立庭长判决,市法院执行庭又执行我们,催促
我把近万元的苗款付给他们。山西省长治县林业局欠我们的苗款至今已六十万元
,谁给我们执行呢?谁给催办呢?猴年马月能按法律规定把我们的法律判决执行
回来呢?欠我村及外村苗农二十余万元的苗款如何能付得起呢?苗农再到法院起
诉我,法院执行庭再执行我,我还能活下去吗?这样的日子能过吗?不就是死路
一条吗?请各级领导想一想,是不是这样。请伸出正义之手吧,讲出公正的话救
一救我这个农民吧,救一救我这个残废军人吧!把欠我近七年的苗款要回来吧,
我也好把钱付给苗农,以了却我一生中最大的心愿。不要让赢了官司的人得不到
合法的权益,不要使生了效的法律文书成了“一纸空文”和“法律白条”,还以
法律的尊严。 法律的尊严应当维护!“法律白条”应当兑现! 请各级领导和各
级执法机构给予关注。既然山西省长治县人民法院不安法律规定执行,我们强烈
要求将委托山西省长治县人民法院的执行书涵撤回。 
 
          求救人:山东省栖霞市金山乡豹山口村 
   
                  王庆贤
              
                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
    希望网上的法律界朋友们能够帮助这位老农,特别是律师们,伸出你们的援助
之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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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骚之言,无名之火!!

※ 来源:.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202.98.11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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