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如果冒犯不了谁, 那它就一钱不值
拉里·弗林特是美国一个因创办黄色杂志而发迹的泼皮无赖,他主办的风月 杂志《皮条客》以平民阶层为主要读者对象,文图比针对白领读者的《花花公子 》还要泼辣不拘,他经常肆无忌惮地在杂志上讽刺攻击各种他认为"虚伪"、"懦弱 "的东西,包括政府、富人以及宗教团体,他曾在杂志上开办一个《本月王八蛋》 的栏目,在里面痛骂一些政客、宗教领袖,他以自己杂志的粗俗来显示自己的与 众不同,即便是在以言论自由和性开放而著称的美国社会,弗林特和他的杂志也 成了"过街老鼠",不断地被拖上法庭。随着这些令人注目的官司的进展,他的《 风尘女郎》发行量高达300万,他建立起了美国最赚钱的出版帝国之一,但他为此 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他事业的全盛时期,他实际上有一半的时间出入法庭与 检察官和法官唇枪舌战;他穿着印有"我操这个法庭"的T恤甚至把美国国旗像餐巾 一样别在胸前出庭受审;他辗转出入几个联邦监狱;他的爱妻由于"性自由"被爱 滋病夺去了生命;就在法庭门口,他遭到反对者的枪击而半身瘫痪,他只能坐在 轮椅上卖他的"风尘女郎"了。而好莱坞甚至以他的故事为题拍了一部影片,名字 就叫《人民反对弗林特》。 如果只是一个畅销黄色杂志的出版人,拉里·弗林特还得不到这么大的关注,他 之所以引人注目,关键在于他打的一系列官司中,有一场官司使他自觉不自觉地 竟然成了维护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英雄",他成了美国社会言论自由的一个标 志。 案由:1983年11月,《风尘女郎》杂志在封面内页上刊登了一份滑稽广告, 模仿当时正大肆宣传的一种意大利酒的广告样式,以"双关"的笔法暗示美国一位 著名牧师法尔威尔与其母亲乱伦。在广告的末尾,有一排小字注明:"滑稽广告- -不得当真"。但法尔威尔还是向弗林特和《风尘女郎》杂志提出了索赔4500万美 元的诉讼,诉讼理由有三:一、《风尘女郎》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下,滥用法尔威 尔的名字和肖像,以达到"广告或者商业的目的";二是诽谤;三是弗林特有意对 法尔威尔造成精神伤害。 审理经过:案件的一审在美国地区法院西弗吉尼亚区法院审理。经过激烈的 法庭辩论,法庭认为该滑稽广告并无"商业目的";对于诽谤罪的指控也被驳回, 因为"没有哪个有理智的人会认为该广告描述的是实际发生的事情";但陪审团认 为该广告确实对法尔威尔造成了精神伤害,裁决弗林特赔偿10万美元,同时罚款 10万美元。虽然说提出上诉的花费可能比罚款和赔偿金加起来还要多,但弗林特 还是向美国上诉庭--第四巡回法庭提出上诉,但上诉庭维持了一审的判决。于是 弗林特又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申诉。美国最高法院第年接到的申诉案件数以千计 ,能够接受复审就算是很不容易的。1987年3月20日,最高法院批准了对该案的复 审请求。当年12月2日,双方律师在美国最高法院再次展开口头辩论。按规定,各 方只有30分钟时间申诉,讲台上有一只警告灯,提示律师自己的时间是否用完。 而律师陈诉过程中,法官还不停地插进来提问。弗林特的律师在红灯亮起时,对 这起诉讼作了一个总结:"这不仅仅是《风尘女郎》与杰里·法尔威尔之间的一场 纷争,而是将影响国内生活中持续进行着的一切的纷争。我们有讽刺评论的长久 的传统,随便拿起一份报纸,你都可以看到漫画和嘲讽之文,它们都是针对一些 人的批语性评论。如果杰里·法尔威尔可以因为他受到了情感压抑而上诉,那任 何处于公众生活中的人都将能够起诉,因为他们也处于情感压抑之中。"审判结果 :1988年2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院8位法官以一致意见撤销了对法尔威尔的精神痛 苦进行损害赔偿的裁决。最高法院院长任奎斯特在意见书中指出:"社会有可能发 现言论令人不快,可这个事实并不构成压制言论的足够理由。政府必须在思想纷 争中保持中立,这是第一修正案的重要原则。" 点评:毫无疑问,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自由是有限度的,最主要的限制 就是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拉里·弗林特把言论自由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他 的纵欲观念和放荡、不负责任的行为,即使是在美国也成了众矢之的。不过,弗 林特的律师在庭审时的辩论很值得深思:"自由如果冒犯不了谁,那它就一钱不值 。自由就是容忍社会里的很多东西,很多格调低下的东西。言论自由只有包括所 有的言论,不管这些言论冒犯的是什么人,这样的自由才有意义。"美国最高法院 的最终裁决容忍了这种对社会极有破坏力的"言论自由",美国宪法学教授罗德雷 ·斯莫勒认为,最高法院的裁定"标志着美国道德陀螺仪的分崩离析",同时,它 又是"对言论自由令人欢欣鼓舞的庆祝"。
-- 天下英雄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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