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moke_city(烟城)
整理人: burn4brazil(2002-04-03 10:34:0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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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峻说:“是摇滚,不是摇滚乐。”我想两者的区别就在于后者只是一种音乐类型,而前者则是一种更本质的、属于精神之类的东西,大概可以用“独立”来概括吧。而爵士,给我的感觉是“孤独”。
我对爵士的认识少而零碎。最初从各种介绍文章中得出“爵士是一种身世悲惨的黑人的怨曲”这样的印象,后来从朋友那里接触到Michacl Franks、Gabriela Anders、Basia、Lisa Ono的音乐,又觉得爵士原来可以这样warm,这样easy-listening,再后来在灵伟的Video Show里看到了Miles David吹小号,得知这才是正宗的爵士,觉得很闷,此后便不抱多大兴趣。
直至看了村上春树的小说。《挪威的森林》,《且听风吟》,《国境以南 太阳以西》,《斯普特尼克恋人》,男主人公无一例外地都是这样一些人:觉得生活在自己的内心世界比生活在现实社会中要舒服,觉得与内在的自我对话比与他人沟通要自然,觉得了解自身比了解外界要容易。在无聊午后的庭园,在傍晚清闲的酒吧,在失意的日子,在恬静的时刻,伴随他们的始终是爵士音乐。村上很少直接描写这些音乐,我只是无端地觉得他们和它们都是“孤独”的。不是那种带有可怜意味的“孤独”,也不是孤芳自赏的“孤高”,而是一种“不为世界所知但亦无所谓”的不在乎,不论被了解与否,我自为我,一如盛名之下隐居的张爱玲。所以,是如此的孤独。
我只知道两位爵士艺人的生平:Chet Baker死在酒馆外的马路上,Billy Holiday童年时惨遭蹂躏。他和她被万口传诵,然而其内心又有几人知晓?但,it doesn't matter at all,他和她照样在这纷繁的世界上唱着自己钟爱的音乐,激越而沉静,孤独而无不快。
由于对爵士抱有这种孤独感,那晚的聚会多少有点让我惘然。在我想象中,应是灯光昏暗,喁喁细语,然而实际上却是出乎意料的热烈。朋友比我还属于那种“孤独”的人,于是唯有坐在一边。最有Jazz mood的一刻是我们透过玻璃望着路灯在氤氲细雨中化开的一圈黄晕。离开时玻璃门在身后掩上,挡住了一屋的欢声笑语,我们自嘲地相视一笑:始终还是不行啊。But,who cares?复释然上路。
是近来的一些想法,写得很乱,又辞不达意,有不妥的地方,抱歉。
---- Everybody steals somebody's heart,
Everybody hurts somebody m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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